台語語源研究的問題與建議——對教育部台灣閩南語辭典的商榷

佛光大學名譽教授 陳玉璽

玉璽按語:我近年受到李筱峰教授評論台語文化的啟發,開始關注台語的語源課題,發現台語研究學界,尤其是教育部所編纂的《台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對台語語源的詮釋有諸多問題,由於該辭典是台語研究及教學的權威指南,特撰寫本文交給《民報》及《鯨魚網站》(HI-ON)刊載(2022年4月4日到5日),並借用本網站一角刊布,期能抛磚引玉,引起公眾討論,使台語研究及教學能做得更完善。如果您對此課題有興趣,請不吝批評指正或提供補充意見,如果不感興趣,請略過,並請見諒。】

探究語源的重要性

  台灣的閩南語(通稱台語)目前面對著兩項挑戰,一是社會大眾,尤其是年輕世代,普遍講華語(國語),願意學講台語的人口似有下降的趨勢,一般家長也不教小孩講台語,致使發展多元語言文化的國家發展目標受挫;二是如何建立台語的書寫系統,把台語從日常生活的口語溝通工具提升為知識文化的載體;書寫系統的主要目的是整理出一套務實、合理和方便的台語書寫工具,作為台語教學之用,並供媒體及書籍(尤其是研究台灣文化和語言的著作)引用,有如香港的廣東話一般。為了應對這兩項挑戰,台語研究有很多工作要做,其中一項是探究台語的語源,本文著重談談這個課題。

  讓社會大眾了解閩南台語具有正當的、有意義的來源,有助於提升台語的正當地位,增強年輕世代對台語的信心和學習的意願。然而筆者發現,台語研究受到中國古代對閩南語的研究方法的影響,偏重古籍的鑽研和考據,而未能從跨語言比較研究的較寬視野去開創新格局(詳見下述)。若干閩南語辭典和台語學者的著作所使用的個別詞彙,若不是人們看不懂的生僻古字(如絚/賰/勥)及杜撰字(如上敖下力/左勿右會/左勿右愛),就是一些不恰當或不必要的同音字(如袂=尚未/遮=這裡/跋=賭博/站=陣)。尤有進者,近年來台灣媒體界濫用華語發音模仿台語的風氣盛行(如踹共=出來講/係金へ=是真的/差架多=差這麼多/安捏甘賀=這樣好嗎/憨極=蕃薯),有如李筱峰教授的文章所指摘者,這跟早年調侃台語的「莫宰羊」如出一轍,不啻踐踏了台語的尊嚴,讓人感到台語是不三不四的方言,無形中加強了很多人以為台語不入流的錯誤觀念。為了糾正這些錯誤的風氣和觀念,正本清源探究台語的語源,是一項刻不容緩的工作。

  台灣因其特殊的歷史背景,擁有多元文化,融入於台語中,除了漢語文化傳承,還有日語平埔族原民語、西方語言等成分,使台語具有豐富的文化內涵。教育部編纂的《台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收錄了很多外來語,例如「雪文」一詞,該辭典有說明是來自法文,意思是肥皂;如果該辭典能寫出原文為savon, 並扼要說明為何採用法文的歷史因緣,當能擴大學生對台語文化的知識視野,增加台語的趣味性和學習價值。在日語方面,該辭典也有「都合」一詞條,其特殊和微妙的語意是華語和閩南語所沒有的,成為台語繼承自日語的一個文化特色。另外,台語中的常用日語如案內、看板壽司剌身(sashimi)、疊(tatami),等等,該辭典雖無詞條,但有臚列於「附錄」中,可說是中規中矩。

  台語的主體語源是承襲自閩南語的古漢語,閩南語有一部分是混用南方非漢族的土話,現已無法考究;至於漢語部分的語源追索,存在著一些嚴重問題,值得檢討改進。很多閩南台語明明有合理的、平實的語源,但台語辭典及台語研究者卻採用一些生僻或古異的字眼,以及不得體的同音字,令人覺得台語跟現代台灣人所熟稔的語言文字和文化脫節,難免影響學習台語的意願和興趣。須知台灣民眾已普遍講華語,並認同華語文化作為台灣文化的一部分,若要推廣台語,其書寫系統必須儘量與現代華語接軌,而不要使用生僻古異的漢字及不得體的同音字充當台語的書寫工具,以免事倍功半。茲略舉數例如下:

取「的謬誤

  台語的抵」字文讀為di, 用於「抵抗」等詞彙,沒有疑義;但口語可白讀為du,用於「抵數」(du-siau)、「相抵」(sio-du)、「水抵下頦」(tsui-du-e-hai, 水升抵下巴)、「舌抵頂顎」(ji-du-ding-gok, 道家打坐時舌頭抵住上顎),等等,都是台華同字同義,簡單明瞭,台語du的本字和語源就是抵」。但教育部的《台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卻不採用抵」,而改用「拄」字,為什麼呢?據一位學者說,「抵」的華語讀di, 轉為台語不能讀du,台語的du 是拄」字。這是不正確的說法。「拄」字有它自己的語意和語用,與「抵」或許有重疊之處,但不能取代台華同字同義的「抵」。再者,華語母音i 轉為台語母音u 的字詞比比皆是,例如華語「吸」在台語白讀su(如吸氣/吸血),「璽」字不論是漳州或泉州的閩南語都正讀為su(音同台語的「暑」),又如「幾」字在閩南台語文讀為ki(如幾何ki-ho),白讀為kui,變音為ku(例如「幾若」白讀為kui-na 或ku-na, 意思是「好多個」)。這些字詞形成一個華台轉音的規則或準規則,使「抵」字可以名正言順地成為台語du 的本字和語源。由於「抵」是大眾所熟悉的字眼,又是台華同字同義,用作du 的本字有其正當性,容易被接受,也方便學習。這就是上文所說台華「接軌」的意思。

  上述「抵」白讀為du, 就算不講華語母音i可轉讀台語母音u的轉音規則,也可視為「變音」,這是台語研究上的一個重要課題。閩南語的漢字讀法雖有一定的規則可循,但不是很嚴格,往往偏離規則,把漢字讀成與華語很不相稱的音韻,而且一個華語讀音往往可轉成台語的很多讀音。這種偏離規則的發音稱為「變音」,情況嚴重者稱為「濫變」(即語言學所說的corruption)。茲以華語的hsi(中國拼音xi)為例來說明:hsi在閩南台的規則讀法是sik(息/昔/惜/夕/席/悉/錫….),但這規則只是一個準規則,因為華語的hsi在閩南台語還很多其他讀法,如hi(希/稀/戲/喜….),這是另一個準規則;上面所提到的台語su(吸/璽…),又是一個準規則。此外,華語hsi在台語還可變音或濫變為sioh(惜)/sip(習)/seh(西)/sai(西)/chhioh(蓆)/kip(吸)/sia(錫)/sit(息,如消息; 熄=火熄滅)/ke或 kue(溪),等等。由於台語不規則的變音太多,台語辭典的編者和台語學者在追索語源時宜留較大的彈性和空間,不可執著於所謂台華對應的規則,例如不可因為字的華語讀di,就武斷台語不能讀du, 何況字讀du 還是符合華語母音i可轉讀台語母音u的準規則呢!

用「捌」分割「別」

  台語把認識知曉等義說為別」(讀bat),跟華語的「識」(shi)意思相同,但用字不同,而且「曾經」一詞在台語裡也是bat,奇怪吧?若明語源,則不奇怪。據研究漢文字的東漢學者許慎在其《說文解字》中說:八」字最初跟數目字無關,象形文字,兩撇分開比喻「分別」。後來「八」被借用為數字,就喪失「分別」的原意。另創二新字:一是八字下面加刀,成為「分」,二是另字右邊加豎刀,成為「別」,這二新字都以刀切為喻,是分別、分解的意思,引伸為認識、通曉等義。「別」字取代了「八」的原意,但發音相同,讀為bat, 另文讀為biat, 閩南台語一直保留此二發音,前者bat就是台語的「相別」(讀sio-bat,互相認識),以及「別去」(讀bat-ki, 曾經去過);bat另又讀第八聲,是「其他」之意,例如別人」(bat-lang)。至於後者biat, 則是文讀,如特別告別、離別等。有趣的是,越南文也有biat一詞,是跟閩南語一樣,學自古漢語的「別」,表示認識、知曉的意思;越南文另有hieu biat一詞,採自漢語的「曉別」,意思一樣。除越南文外,日文用「分る」(wakaru)表示知道、了解的意思,也是來自同樣的漢語語源。

  台語的「認識」和「曾經」二義為何都說為「別」(bat)?其語用邏輯是這樣的:認識某人某事是因為「曾經」遇到,而曾經遇到就會「認識」。有趣的是,客家台語也採用同樣的語用邏輯,用「識」(客語讀sid)字表示認識和曾經二義,例如華語說「不曾見過」,客語說為「毋識見」(m sid gien),相當於閩南台語的「毋別見過」(m bat ngi kue)。又「曾經」一詞在廣東話口語說為試過」(讀si-guo),其語用邏輯也跟閩南台語和客家台語相似。

  以上有關「別」的語源探索部分參考自教育部所編寫的《台灣閩南語常用詞按呢寫》電子檔的用字解析,該部學者很用心在作用字考證。問題是,「別」字bat的「認識」和「曾經」二義,在教育部的辭典裡分派給「捌」字,而不採用本字「別」,「別」字的語用和語意被縮限為其他」(如「別人」,讀bat-lang」)以及讀為biet的各個用詞,如特別離別、類別等,亦即「別」字的語用和語意被分割為二。這種分割法有以下問題值得商榷:第一,一般人所了解的「捌」是數目字八的大寫,用它來代表台語「別」的核心意涵,會給人以權宜取巧和拿同音字充數的不良印象,恐不利於台語的推行。第二,探究台語的語源就是為了找到本字,如果本字是平實的、方便的和得體的字詞,就應該拿來推廣使用,以增進大家對母語的認同感;教育部那部辭典的一個大問題是,抛棄很多這樣的本字而改用同音字或生僻古異的字眼,如捨「抵」而取「拄」,捨「剩」而取「賰」(剩餘),捨「博」而取「跋」(賭博),捨「陣」而取「站」(一陣子),捨「嘴」而取「喙」,捨「伉」而取「勥」,捨「爻」而取「上敖下力」……..。第三,讓大眾知道華語的認識通曉、博通等義的台語本字就是「別」,跟越南文的biet(別)及日文的「分る」完全一樣,具有悠久文化的歷史傳承,可增加大眾對台語的榮耀感、尊重和信心,捨「別」而取「捌」則會給人負面的感受,如上述。第四,有學者辯稱使用本字別」會使別人」一詞的兩個語義(即其他人及認識人)產生混淆,所以應該用捌人」來代表「認識人」,而「別人」則專指「其他人」。這種分割法值得商榷。一字多義是所有發達語言的共同特點,英文和日文莫非如此,都是依靠上下語脈來辨識語義,或藉由寫作技巧避免文義混淆。以台語「別人」為例,如果這是指「認識人」,則「別」是動詞(認識),前面必須有主詞,你會寫「我別真濟人」(我認識很多人),而不會只寫「別人」二字,怎會跟指涉「其他人」的「別人」混淆呢?按照那位學者的邏輯,捌人也會被誤解為「八個人」,所以連「捌人」一詞也不應使用了!?第五,主張使用捌」的學者說,宋朝字典《集韻》有提到捌」是「別」的異體字,故可用來代替「別」。但《集韻》何所據?並未註明出處,而其他古代字典,如《說文解字》和《廣韻》,都沒有這樣說;就算捌」是別」的異體字吧,那麼為什麼不用本字「別」,而偏要用異體字「捌」呢?

以「喙」的大問題

 嘴巴的台語是「嘴」(或其傳統簡體字「咀」),讀chhui, 符合華語轉讀台語的準規則,跟華語的「翠」及「碎」轉讀為台語的chhui 一樣符合準規則,所以凡是懂台語的人士無不認同「嘴/咀」作為台語chhui的本字;客家話和廣東話也是用「嘴」為本字;筆者查過一些台語辭典(如台語華語辭典),也都使用「嘴」字。偏偏作為台語研究及推廣的領頭羊的教育部不採用「嘴」字,其所編纂的《台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竟然找不到這個重要的台華共用字!原來該辭典的編者認為「喙」才是台語chhui的本字,引起台語文化界的輿情譁然,有人用短片嘲諷,有人用文字針砭。爭議點之一是,自古至今,「喙」都是指涉鳥獸的尖長嘴巴,不是指涉人嘴;雖然古籍有不容置喙」「今吾無所開吾喙」的說法,但此「喙」不是在說人類的飲食器官「嘴」,而是以鳥類伸喙爭食為喻,表示沒有我「插鳥嘴」(置喙)講話的餘地,是一個負面的隱喻詞,然而有人不求甚解,以為「喙」是指人嘴。爭議點之二是,「喙」在華語讀huei,轉成台語應讀hui或hue,但有人因誤解其為人嘴,遂張冠李戴將其讀音硬拗為chhui,即台語「嘴」的讀音,本字「嘴」反而被排擠出台語的領域,這是偷天換日的作法。依筆者淺見,不論上述爭議的真相為何,既然台灣社會一致認同「嘴/咀」為chhui的本字,並理解「喙」是鳥嘴而不是人嘴,教育部的辭典把「嘴」換成「喙」,徒然造成台語教學的混亂以及學界人士的反感,而學習台語的學生看到他們所熟悉的「嘴/咀」被換成鳥獸的「喙」,心裡不知作何感想?筆者查過中文及日文維基百科,都說「喙」是鳥獸的嘴,沒有說可指人嘴;中文權威辭典《辭海》說:「不容置喙」是借用鳥獸的嘴作為人嘴,也沒有說「喙」是人嘴;顯然《辭海》也認為「喙」只是比喻,並非指人的飲食器官。教育部的辭典把台華同字同義的「嘴/咀」換成鳥獸的「喙」,是不妥當的作法,恐會成為台語教學上的障礙。

仿音「博」vs. 同音字「跋」

  教育部的辭典說,賭博的「博」字在台語是「跋」,讀bua. 台語學者劉建仁先生指出,「跋」是仆倒在地的意思,跟賭博無關,賭博的博在台語的本字就是「博」,白讀bua. 筆者完全贊同劉氏的見解,並想要在此分享一個在台語研究上尚未被觸及的課題——仿音。閩南語(或更早的河洛語)有些詞彙是脫離本語的讀音系統,直接仿效當時的北方話(猶如現代台語的「落跑,讀lau-pau, 是仿效華語的讀音,「案內」讀an-nai,是仿效日文的讀音)。例如老一輩人稱呼母親為「阿娘」(ah-nia),這個nia並不是閩南語「娘」本有的發音,而是仿效北方人對母親的稱呼——「娘兒」(nia, 捲舌)。再者,「博」字在閩南語正讀為phok, 如博愛、博士…..,只有賭博的「博」字改讀bua, 是仿效華語的「博」(buo),稍微變音。這裡有兩個問題要問:第一,仿音乃是台語研究上名正言順的課題,為何台語文化學界不去探討研究?是因為眼光只侷限於傳統的古籍考證而不重視跨語言的比較研究嗎?第二,台語「博」字白讀bua是仿華語的buo音,台華同字同義又同音,把「博」當作本字乃是名正言順,且可增加學習台語的方便性和趣味性,但教育部的辭典捨此而不由,偏要採用「跋」這個跟賭博風馬牛不相及的同音字,這樣不是會增加台語教學的困難和障礙嗎?

vs.「嚴」的省思

  另一個重要的仿音字是「把門關緊」的「緊」,台語說為an, 漢字怎樣寫?教育部的辭典寫絚」,這個古字讀geng,有大繩索及「急張絃」二義,後一義也只有一本古書的註釋這樣說(急張絃),沒有一本古書說此字含有「門關緊」的意思,而geng的發音也與an相去甚遠;筆者查閱過一些台語詞典,也都沒有接納「絚」作為台語an的本字。教育部的辭典採用「絚」字,即便有古籍的依據,但使用這類一般人不認識的古字作為台語的本字,恐怕無助於台語的學習和推廣。

  台語的語源研究有一種捨易求難、捨平實求僻異的傾向,筆者建議揚棄這種不務實的作風,並注重跨語言比較研究,期能建立一套平實得體和新頴活潑的台語書寫工具。茲以台語的an(華語的「緊」)為示範,根據以下比較研究,筆者判斷an是北方話「嚴」的仿音,因此建議台語學界採用「嚴」作為台語an的本字,會比「絚」更有助於台語的學習和推廣。第一,多年前筆者在日本東京的書店翻閱幾本中日辭典和日中辭典,發現都把「門關緊」「緊」寫為「嚴」,後來在香港三聯書店買到中國大陸編纂的兩本辭典,也都使用「嚴」字取代「緊」,可見在中國(至少是北方),「把門關嚴」是很流行的華語,而日本的漢學家們也要求學習中文的日本人學講「把門關嚴」。在此情況下,古代的閩南語(或河洛語)仿效「嚴」的發音,稍微變音為an, 是很有可能的。第二,比較華台讀音轉換的規則或準規則,華語的母音ian轉成台語時,除少數例外(如鹽字母音轉讀iam),大多數若不是照讀母音ian(如煙/延/天/年/言/宴),就是轉讀為an(如顏/雁/言/間/簡/揀/閒/牽/限/),顯示華語「嚴」轉讀為閩南語的an乃是符合規則或準規則的。第三,請注意上述轉音舉例最後一字延」,在華語是與「嚴」同音,轉成台語也跟「嚴」一樣可白讀為an(台語「延」an讀第六聲,同於台語「雁」的母音),由此佐證「嚴」應該就是閩南台語an的語源和本字;換言之,這個an是北方華語「嚴」的仿音(稍變音),情況跟「延」很類似。(筆者按:台語延」白讀為an, 是傳統閩南語的一個變音,意思是請求對方(如債權人) 寬延期限,教育部的辭典寫為限」,恐怕是誤解,因為限」與延」意思相反。筆者曾諮詢過幾位諳熟台語的前輩,都說an三工」意思是請求寬延三天,應寫「延」字才對,若寫成「限三工」,意思就 tsau-jing-a (走精矣)!)。

  學界若願意研究仿音的課題,會發現台語有很多仿音詞,其中一部份是仿效日文和西文的語音,例如「雪文」(讀suat-bun, 變音為 sap-bun)是在日治時代或更早期仿效法文的savon(肥皂),「案內」(台語讀an-nai)是仿效日文的詞語及讀音,tomado(蕃茄)是仿效日文的外來語……,這些是福建閩南語所沒有的詞彙。然而本文所探討的仿音聚焦於閩南語對華語的仿音,除上文的案例外,還可再舉幾個例子如下:(1) 閩南台語的「彈」字文讀為dan(如炸彈),白讀為ndua(如彈琴),但北管音樂的亂彈戲則必須讀為lan-than(音同華語說「覽壇」),這裡「彈」讀為than乃是模仿華語的發音。(2) 閩南台語的「答」字讀為dap(如回答/答案/答應),但「答應」的「答」另可讀為da, 說成da-ing, 在口語中比dap-ing更上口,這是對華語「答」(da)的仿音。(3) 閩南台語的「打」字文讀為nda如一打鷄蛋,白讀為pha(如打人),但另有一個仿音da, 用於「不打緊」(m-da-kin, 低短音,意思與華語相同,即「這且不說」)、「打油」(早期台灣買食油必須自帶空瓶,店家把油打進瓶子裡,台語說為da-yu,這個「打」字是台華同字同義又同音,讀為da是仿效華語的發音)。由此看來,上文所探討的「博」(bua)和「嚴」(an)等仿音乃是名正言順的台語研究課題,不應被輕視和忽略。

VS.

  有正當的本字不用而要用不相干的同音字,是台語研究上一個值得檢討改進的問題,之所以成為問題,是因為讓人感到台語缺少語言文化的傳承和源流,是隨便拼湊的一種不入流的方言。這裡再舉兩個例子來說明:華語「陣」字在台語文讀為din(如「湊陣」,見下述),白讀有二音:一是tsun,指涉風雨或聲音短暫持續(如「一陣風」),二是tsam,指涉某一小段時間(如「這陣仔」,讀tsit-tsam-a),此二者都是台華同字同義而不同音,本來無事,但教育部卻特別以該部名義推薦,說華語的「這陣子」在台語應寫為「這站仔」,為什麼呢?該部的台灣閩南語常用詞的用字解析說:「用「站」表示(華語的)「陣子」不但容易見字讀音,而且,又是小學生都認識的常用字,是tsam理想的用字選擇。」教育部用這種取巧的方法教育我們的小學生,筆者期期以為不可。尤有進者,該部「推薦」把華語的「陣」字寫為台語的「站」,學界有人遵從,有人反對,因為「站」沒有時間意涵,主張改為「暫」才合理,可見教育部主張把「陣」改為「站」,恐會引起台語教學的混亂,有必要檢討改進。再者,該部學者認為「陣」字在台語不能讀為tsam,恐怕是因為他們不去作比較研究。請問「針」字在台語不是讀為tsam嗎?「參差」一詞在台語不是讀為tsham tshi嗎?華語母音n在台語轉讀am的字詞更是多到數不清,如此簡單明瞭的華台轉音規則或準規則,為何視而不見而偏要採用「容易見字讀音」的同音字?

  說到「陣」,就想到台語的「湊陣」(讀dau-din),「湊」的台語白讀為dau乃符合華台轉音規則或準規則,是台華同字同義的又一例(詳見下述)。但教育部的辭典認為「鬥」才是dau的本字,故應寫為「鬥陣」而不是「湊陣」,因為古文的「鬥」有接合的意思,而「湊」在台語白讀chhau,不讀dau. 筆者對此作了考查,發現「鬥」在古文的接合義僅限於木頭器具及建築結構的榫孔接合,即「鬥榫」,並不適用於人事上的接合或湊合;而現代的建築業連榫孔接合也不再使用「鬥」字(按:若用台語書寫,仍可寫為「鬥榫」,但建築業界使用台語書寫的機會甚微),而改用「接榫」;古文的「勾心鬥角」本是指宮殿建築的榫孔接合,但是,如所週知,現代已經失去這個意思,現代的「鬥」純粹是指涉鬥爭/戰鬥。在此情況下,如果再用「鬥」表達人事上的湊合,如「鬥陣」,會有兩個不良後果,一是令讀者覺得隨便使用同音字,以及台語是隨便拼湊的方言;二是dau-din本來帶有友好相聚的正面意涵,使用「鬥」字便破壞了這個意涵,反而產生勾心鬥角的負面感受。接下來,筆者要從跨語言比較研究來辯明「湊」就是dau的本字和語源:第一,華語說「湊熱鬧」、「湊一千元」以及上文提到的「隨便拼湊」,在台語分別是「dau鬧熱」、「dau一千元」、「靘彩dau-dau-e」,你能說「湊」字不是台華同字同義嗎?台語的dau明明就是「湊」的轉音呀。第二,比較探究華台轉音的規則或準規則:華語的朝/綢/稠/籌/躊/罩/晝…….,在台語讀為diau,diu或dau . 尤其最後二字「罩」及「晝」都是讀dau(中午在台語是「中晝」diong-dau),這些都符合華台轉音的規則或準規則,「湊」字也是一樣。「湊」在中國大陸的《彙音寳鑑》等閩南語辭典裡,讀為chho 和chhau, 沒有dau音 但我們不能因此就武斷「湊」不可讀為dau. 依照上述的轉音規則或準規則,「湊」在台語白讀為dau, 乃是符合規則或準規則的,何況上述「湊熱鬧」等三例句的華台比較顯示「湊」是台華同字同義,而dau就是「湊」的轉音。再說,中國的《彙音寳鑑》等閩語辭典雖然有它們的價值和貢獻,但在研究方法上偏重古籍的鑽研和考據,沒有跨語言比較研究的見地,例如它們連本文前述「賭博」的「博」都寫成「賭」而規定訓讀為bua,不知bua是華語「博」的仿音;它們連「別字」(識字)的「別」(bat)也寫成「識」而規定訓讀為bat, 不知閩南語的bat就是「別」的白讀音。或許是受到這些中國辭典的影響,台灣的台語學界至今仍有人用影片教大家把台語的bat寫為「識」。如果台語的本字可照搬華語,那又何必辛苦研究台語的語源呢?台灣的台語研究必須開創新格局,不宜拘泥於中國古老的研究法,否則無法窮究台語的真正語源和本字去建立一套正確、務實和合理的台語書寫系統。

「爻」是台語文化的光輝

     接下來要探討一個多語義的重量級台語詞彙:gau(第五聲,讀如台語「猴」,子音k改為g),其核心意涵為賢明/聰明智慧,引伸為能幹/有辦法,再引伸為很會(如gau 講白賊=很會撒謊)/很容易或頻頻(如gau感冒=很容易感冒)。(筆者按:一個字有這麼多語意,但懂台語的人在不同語脈裡運用自如,並無混淆的問題,這一點可呼應上文所說「別」的多語義並無混淆之虞)。這個gau的漢字怎樣寫呢?教育部的辭典寫成「上敖下力」,這個字不但漢語辭典不收錄,電腦的中文系統也打不出來,使用這種僻異的字眼作為台語的本字,恐怕會嚇跑想要學習台語的學生。筆者覺得教育部的辭典在這件事情上又是捨近求遠、捨平實而取僻異,恐無助於台語的學習和推廣。

  其實gau的漢字簡單易寫,就是易經哲學的核心概念「爻」,華語讀為yao,閩南台語文讀為鼻音ngau, 白讀稍變音為gau. 為什麼說是「爻」字呢?理據有二:其一,台語除了上述多語義的gau音以外,沒有第二個gau音,而台語漢字除了「爻」外,也沒有第二個字讀為gau(筆者按:「肴」字在某些閩南語辭典有收錄,也讀ngau,但此發音只用在誦讀漢文古書,閩南台語本身用不到這個字),故上述多語義的gau的本字就是「爻」,這是邏輯推論之必然。其二,研究語源必須連結到該語言的文化背景,閩南語及其前身河洛語很可能有受到宋朝理學/心學大師二程兄弟(洛學派)及朱熹(閩學派)或比宋朝更早的中原傳統哲學「天人一體」思想的影響,具體表現於閩南台語常說的「人若不照天理,天就不照甲子」,閩南台語很注重天理,例如台灣人遇到不公不義的事件時,即便是不識字的鄉下人也會不假思索地慨嘆:bo-nti-li(無天理!)。依易經哲理,天理(太極)遍在於宇宙萬物及人類生命,體現為無限的自然智慧、功用和變化,易經以八卦→六十四卦統攝之,而所有卦象都由陰陽二爻的基本符碼組成,八卦每卦有三爻,六十四卦每卦有六爻,故「爻」象徵著天地萬物及人事的功用與變化。孔子在解釋易經的《繫辭上傳》:「爻者,言乎變者也。」《繫辭下傳》說:爻也者,效天下之動者也。」出身於河洛的程子(程頤)也在《伊川易傳》中說:「以六爻發揮盡其情義,乘六爻之時以當天運,則天(理)之功用著矣。」這些古代聖賢所說的「變」「動」和「功用」都是指自然智慧(天理)的無窮妙用,而以「爻」來統攝。這種天理思想融入了閩南語/河洛語,故以「爻」總括天理的聰明智慧,猶如現代電腦學以0+1的基本符碼總括所有的人工智慧一般。古代閩南語(或更早的河洛語)用「爻」(gau)代表聰明智慧、有能力、有辦法、能幹、很會等等多重意涵,跟易經以「爻」統攝天理的無窮功用相似,頗富深意與創意,令人讚歎!順便一提,台語有一句常用成語「雙頭無一ngau」,這個ngau就是「爻」的文讀音,意思是:陰爻與陽爻如果消失不見的話,一切事物的功用和變化就無從談起了,以此比喻事情兩頭落空。這個「爻」字不但簡單易寫,也彰顯閩南台語含藏著古代聖賢的智慧和人類精神文明的光輝傳承,彌足珍貴,值得台語學界重視,並以「爻」取代「上敖下力」。

對台語研究的建議

  綜上所述,本文前後一貫的旨趣是,指出台語的很多語源和本字都是人們所熟悉的現代華語或可理解的、有意義的古漢語(如「別」「爻」),建議台語學界及辭典編者循此進路去探索語源和本字。由於台灣民眾已普遍講華語,並認同華語文化作為台灣文化的一部分,故台語的語源和本字應儘可能與現代華語以及有意義的漢語文化傳承接軌,期能提高民眾尤其是年輕世代對台語的重視以及學講台語的意願和興趣,而不宜使用一些生僻、古異甚至是杜撰的奇怪字眼作為台語的書寫文字。教育部的《台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標榜「常用詞」,卻處處可見到這一類不常用詞,固然顯示該部學者用心在作古籍研究,但辭典是要給社會大眾使用的,是否會成為推廣台語的障礙,值得省思。

  很多詞彙已被社會接納為台華同字同義,因此只要使用這些字詞來書寫台語即可,不必節外生枝到古籍裡去找其他字眼;僻異的古字只能作為研究用途,而不宜推薦給民眾使用。例如華語的「人」在人們心目中已等同於台語的jin(如人民)和lang(如台灣人),何必再使用古代的「儂」來取代「人」?當人們已接受「腳」作為台語的kha, 為什麼還要把古字「跤」作為辭典的詞條讓大家來學習?難道編寫字典的目的是要人們去學古文嗎?當台語辭典抛棄台灣人已習慣使用的「嘴/咀」而教人改用鳥嘴的「喙」,只會讓學生感到啼笑皆非,徒增學習台語的困擾。當人們已習慣使用「打」字作為台語的pha, 台語學者們就不要再搬出扑、拍等字詞來代替「打」。當貨幣的「十元」已被認同為台語的tsap-koh, 就不要再教人寫為「十箍」。最後再討論一個字:「未」,此字在台語文讀為bi(如未來/未知),白讀為bue或be,有二義:一是「尚未」(如「猶未」,讀iau-bue),二是「不會」(如「台語講未輪轉」,讀dai-gi kong bue lin-deng),這些不同語意只要用一個簡單的「未」(bue或be)就能表達得很清楚,何必再編造「袂」、「左勿右會」這些不相干的字眼來加重學生的負擔和學習台語的困難呢?

  關於同音字,本文指出若有正當的本字可用,就不要使用同音字,例如「這tsam仔」,其中tsam的本字就是「陣」,台華同字同義,不但彰顯台語的文化傳承和源流,而且有助於台語的學習和推廣,那就不要使用不相干且不得體的同音字「站」來取代「陣」,以免產生負面效果。

  最後,筆者建議台語研究應該注重跨語言及跨領域比較研究法。例如本文運用華台轉音規則的比較研究,得知tsam的本字就是「陣」,以及du的本字就是「抵」,等等。不但華台轉音可作比較研究,而且台語本身的發音規則或準規則,台語與客家台語、平埔族語和廣東話,以及台語與日語越南語、韓語等漢字系統的外國語,亦可作比較研究,從這些比較研究中,我們可以追蹤到一些正確的台語語源和本字(例如從台語與越南文的比較研究可佐證「別」字確是台語bat的本字)。尤有進者,一種語言的形成,跟社會、經濟及文化生活密切相關,因此,閩南語的語源研究不能只侷限於古代辭典的引用及古書的考證,而且應從閩南地區(或河洛地區)與中原主流文化的互動中去探索某些閩南語詞的可能來源。例如本文所發掘的閩南台語「爻」和「雙頭無一爻」,必須從宋朝或更早期對易經哲學的研究及其對閩南語/河洛語的可能影響去推斷其起源。又如本文提到的閩南台語的諸多仿音詞(如亂彈、阿娘博、嚴),從古代辭典及古書是不可能得知的,必須考察社會經濟及文化的交流互動才行,例如北方戲曲流傳到河洛或閩南地區,可能使當地人仿效戲曲裡的某些語音。這種情境也發生於早期台灣與法國西班牙、荷蘭的經濟文化交流,由此帶來了雪文、三貂角(讀sam-diau-kok,即聖地亞哥)等台語對西語的仿音。總之,跨語言及跨領域比較研究對台語語源的研究有其重要性,可彌補古代辭典及古書考據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