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病毒瘟疫懺悔與祈禱 —敬致 南洋孔教會郭文龍會長

為病毒瘟疫懺悔與祈禱
——敬致 南洋孔教會郭文龍會長

郭會長道鑒:

承蒙 貴會續聘玉璽為學術顧問,實感欣喜與榮幸,謹此致謝!

我雖老邁,但仍不斷學習和思惟佛理與儒家哲理。最近有一心得,在此與 閣下暨南洋孔教會諸會員分享,並請不吝指正: 朱子對佛法雖有一些誤解和批評,但最近我讀《朱子四書集注—中庸章句》,發現他對聖教的詮釋與佛法若合符節,至感欽佩與讚歎!例如中庸所說「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之章句,歷來學者見解不一,我亦不甚了了。今見朱子直指「未發」是「道之體」,「發而皆中節」是「道之用」,讓我拍案叫絕,歡欣雀躍之情,猶如程子夜半領悟天地萬物之理皆有對偶而為之手舞足蹈,頓時明白中庸這句話的真實意義。蓋聖人之心超越了貪瞋癡無明習性及喜怒哀樂各種情緒,回歸空靈明淨的至善本性,佛家謂之空=中道=菩提自性=如來藏自性清淨心=無所住心,儒家謂之中道=誠=至善=率性=天之道。中庸使用「未發」一詞簡略表詮中道之深義,引起諸多誤解及錯誤詮釋。今朱子正本清源,以「道之體」予以釐清,一語中的,令人讚歎!儒佛二家表詮本體(究極真理/天道/道之體)的用詞雖有不同,然聖智實無二致,而以「中道」一詞表詮究極真理(天道/道之體),則是儒佛二家之共同慧見!聖人體得「道之體」(中道=未發之中)以後,一切言行舉止自然合乎中道(中庸曰:「 誠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從容中道,聖人也。」),這是天道(中道)在聖人性命的體現,是朱子所說的「道之用」,亦即「發而皆中節」的真實意涵。「中節」不只是一般所理解的「有節制」,而是不偏不倚、不執偏見和成見、 不走極端、不造作、不虛偽、不曲邪、從心所欲而不踰矩(佛曰: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朱子的精闢詮釋也讓我們明白,為什麼中庸接著說:「中者天下之大本,和者天下之達道」,「大本」是偉大的本體(道之體=中道),「達道」是本體通達於世間的無量智慧起用,而「體用不二」乃是儒佛二家的共同慧見。

現時世界疫情蔓延,請多珍重。人類不能順應天道天理,墮於縱欲享樂,造業無數,終必有報;為滿足私欲而破壞大自然之生態平衡,必遭自然之反撲。值此危難時刻,人類應當深自懺悔反省,而不是為疫情互相推諉指責。吾人修學聖道,無力拯救蒼生於塗炭,深感慚愧,唯有自淨其心,發懺悔向善之衷誠,祈求上天及諸佛菩薩慈悲垂憐,護佑眾生早日脫離苦海。倘能萬眾同心,發懺悔之善心與仁愛之真情,集氣為眾生祈禱,則不致陷入對病毒之恐懼及恐慌,亦當有助於災厄之紓緩也。中庸曰:「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朱子釋曰:「天地萬物本吾一體,吾之心正,則天地之心亦正矣;吾之氣順,則天地之氣亦順矣,故其效驗至於如此…」。依朱子所言,天人感應,靈驗如斯,是「學問之極功,聖人之能事,而修道之教亦在其中矣!」

敬祝 閣下暨諸會員

吉祥安康!
玉璽 頓首
2020年3月26日

Repent and Pray amid Coronavirus Outbreaks: Letter to President Guo Wen- Long of Nanyang Confucian Association, Singapore

Dear President Guo,

It is my great pleasure and honor to be re-appointed as Academic Advisor of your esteemed Confucian Association. Thank you very much.

Although I am advanced in age, I have continued to study and contemplate on Buddhist and Confucian teachings. Recently, I have gained some new understanding of Confucius’ wisdom and would like to share with Your Excellency and members of your Association. Feedback and comments, if any, will be much appreciated.

While Zhu Xi, the great Confucian scholar of the Song Dynasty, had some misunderstanding and criticism of Buddhism, I was overwhelmed with admiration and appreciation when I found out, in reading his Annotation of Zhong Yong (the Doctrine of the Golden Mean), how his interpretation of the quintessence of Confucius’ teachings tallies with the Buddha’s insights. For example, Zhong Yong says, “When the emotions of joy, anger, sorrow and happiness are unexpressed, it is called Zhong (中, Middle Way/ the Mean); when their expressions are harmonized and restrained by Zhong (發而皆中節), it is called He (和, Great Harmony).” Scholars are at odds with their own interpretations, and I did not understand its true meaning either until I recently came across Zhu Xi’s interpretation. He incisively interprets “unexpressed” as “the Essence of Tao (道之體)” and “ (emotional) expressions being harmonized and restrained by Zhong” as “the Function of Tao (道之用).” This Buddhist (and also Confucian) methodological concept of “Essence and Function” (體用) rang a bell, making me understand immediately the true meaning of the above teaching of Zhong Yong.

My understanding is as follows: The heart and mind of the saint (Confucius), having transcended the defilements of craving, aversion and ignorance (also called greed, hatred, and ignorance in Buddhism) as well as the four emotions stated above, spontaneously returned to his pure original nature of Ultimate Goodness (至善本性). Buddhism calls this Emptiness (空) / Middle Way (中道) / Bodhi self-nature (菩提自性) / pure heart of self-nature (自性清淨心) / no-abiding mind (無所住心), etc., while Confucianism calls it Middle Way (中道) / perfect Sincerity (誠) / ultimate Goodness (至善) / spontaneously flowing with original nature (率性) / Way of Heaven (天之道), etc.. Zhong Yong cursorily describes the Ultimate Reality (Middle Way) as emotions being “unexpressed (未發),” and in so doing, has caused misunderstandings and misinterpretations. Quite admirably, however, Zhu Xi goes straight to the heart of the matter and clarifies it as “Essence of Tao.”  Although the terminologies of both schools are different, their saintly wisdom is the same. It is noteworthy that both of them use the term “Middle Way (中道)” to denote the Ultimate Truth beyond language and thought, thus revealing their shared wisdom and insights.

When the saint realizes what Zhu Xi calls “Essence of Tao” (the Middle Way/ Heaven’s Way), his speech, behavior and manner spontaneously accord with the Middle Way. That is the manifestation of the Heaven’s Way (the Middle Way) in the life of the saint. That is what Zhu Xi calls “Function of Tao.” And that is the true meaning of “(emotional ) expressions being harmonized and restrained by Zhong (發而皆中節), as Zhong Yong teaches. Nowadays, this latter clause is generally interepreted as speech and behavior being “self-restrained,” but if we comprehend what “the Middle Way” means, we will know that this clause in Zhong Yong actually refers to the brilliant personal qualities of being unbiased, not going to the extremes, unaffected, truthful, righteous and what Confucius calls “spontaneously following what the true mind wants without overstepping the bounds of propriety, 從心所欲不踰矩,” similar to what the Buddha calls “a (pure and unattached) mind of no-abiding, 無所住心”. Furthermore, Zhu Xi’s incisive and brilliant interpretation makes us understand why Zhong Yong proceeds to say, “ Zhong is the great Foundation of the world, and He is the accessible Avenue of the world,” where “great Foundation” refers to the Ultimate Reality, the Essence of Tao, and “accessible Avenue” means the unlimited intelligent Function to which the Essence gives rise in the world. And the “unity of Essence and Function (體用不二)” is another shared insight of the Confucian and Buddhist saints. 

Right now the coronavirus is spreading around the world. Please take care. When humans fail to follow the Heaven’s Way and Principle and indulge in pleasure-seeking and hedonism, creating countless bad karma, retribution will come in due course. When they destroy Nature’s ecological balance out of greed, Nature will hit back. In this moment of emergency, humans ought to reflect on themselves and repent, rather than shirk responsibility and find fault with each other. We as learners of the saintly teachings feel sorry for not being able to save sentient beings from their woes and miseries, but we can purify our hearts and minds and repent with sincerity to change evils to goodness. Let us pray for the benevolence and compassion of Heaven, Buddhas and Bodhisattvas, to deliver sentient beings out of the sea of sufferings. If all people are united in one heart and pray with sincere repentance and genuine love and benevolence, we can avoid being plunged into fears and panic, and contribute to the relief of the virus disaster.

As Zhong Yong remarks, “When the Middle Way (Zhong) and the Great Harmony (He) are attained, Heaven and Earth will function in good order, and all things on earth will be nurtured and nourished.” Zhu Xi interprets this as follows: “Heaven, Earth and all things are originally one with me. So, when my heart and mind is righteous, so will be the heart of Heaven and Earth; when my life energy is smooth, so will be the energy of Heaven and Earth.” Zhu Xi then indicates his belief in the spiritual interactions between Heaven and Man, which he says are the ultimate knowledge that only those having attained sainthood can know and experience, and which offer a lesson for our self-cultivation to attain harmony with the Heaven’s Way and Principle.

With my warmest wishes for the wellbeing and good health of Your Excellency and members of your Confucian Association,
Faithfully,
Chen Yu Hsi
March 26, 2020

Repent and Pray amid Coronavirus Outbreaks: Letter to President Guo Wen Long of Nanyang Confucian Association, Singapore

Repent and Pray amid Coronavirus Outbreaks: Letter to President Guo Wen- Long of Nanyang Confucian Association, Singapore

(author’s note: My letter to President Guo was written in Chinese, posted at the end of the following English translation.)

Dear President Guo,

It is my great pleasure and honor to be re-appointed as Academic Advisor of your esteemed Confucian Association. Thank you very much.

Although I am advanced in age, I have continued to study and contemplate on Buddhist and Confucian teachings. Recently, I have gained some new understanding of Confucius’ wisdom and would like to share with Your Excellency and members of your Association. Feedback and comments, if any, will be much appreciated.

While Zhu Xi, the great Confucian scholar of the Song Dynasty, had some misunderstanding and criticism of Buddhism, I was overwhelmed with admiration and appreciation when I found out, in reading his Annotation of Zhong Yong (the Doctrine of the Golden Mean), how his interpretation of the quintessence of Confucius’ teachings tallies with the Buddha’s insights. For example, Zhong Yong says, “When the emotions of joy, anger, sorrow and happiness are unexpressed, it is called Zhong (中, Middle Way/ the Mean); when their expressions are harmonized and restrained by Zhong (發而皆中節), it is called He (和, Great Harmony).” Scholars are at odds with their own interpretations, and I did not understand its true meaning either until I recently came across Zhu Xi’s interpretation. He incisively interprets “unexpressed” as “the Essence of Tao (道之體)” and “ (emotional) expressions being harmonized and restrained by Zhong” as “the Function of Tao (道之用).” This Buddhist (and also Confucian) methodological concept of “Essence and Function” (體用) rang a bell, making me understand immediately the true meaning of the above teaching of Zhong Yong.

My understanding is as follows: The heart and mind of the saint (Confucius), having transcended the defilements of craving, aversion and ignorance (also called greed, hatred, and ignorance in Buddhism) as well as the four emotions stated above, spontaneously returned to his pure original nature of Ultimate Goodness (至善本性). Buddhism calls this Emptiness (空) / Middle Way (中道) / Bodhi self-nature (菩提自性) / pure heart of self-nature (自性清淨心) / no-abiding mind (無所住心), etc., while Confucianism calls it Middle Way (中道) / perfect Sincerity (誠) / ultimate Goodness (至善) / spontaneously flowing with original nature (率性) / Way of Heaven (天之道), etc.. Zhong Yong cursorily describes the Ultimate Reality (Middle Way) as emotions being “unexpressed (未發),” and in so doing, has caused misunderstandings and misinterpretations. Quite admirably, however, Zhu Xi goes straight to the heart of the matter and clarifies it as “Essence of Tao.”  Although the terminologies of both schools are different, their saintly wisdom is the same. It is noteworthy that both of them use the term “Middle Way (中道)” to denote the Ultimate Truth beyond language and thought, thus revealing their shared wisdom and insights.

When the saint realizes what Zhu Xi calls “Essence of Tao” (the Middle Way/ Heaven’s Way), his speech, behavior and manner spontaneously accord with the Middle Way. That is the manifestation of the Heaven’s Way (the Middle Way) in the life of the saint. That is what Zhu Xi calls “Function of Tao.” And that is the true meaning of “(emotional ) expressions being harmonized and restrained by Zhong (發而皆中節), as Zhong Yong teaches. Nowadays, this latter clause is generally interepreted as speech and behavior being “self-restrained,” but if we comprehend what “the Middle Way” means, we will know that this clause in Zhong Yong actually refers to the brilliant personal qualities of being unbiased, not going to the extremes, unaffected, truthful, righteous and what Confucius calls “spontaneously following what the true mind wants without overstepping the bounds of propriety, 從心所欲不踰矩,” similar to what the Buddha calls “a (pure and unattached) mind of no-abiding, 無所住心”. Furthermore, Zhu Xi’s incisive and brilliant interpretation makes us understand why Zhong Yong proceeds to say, “ Zhong is the great Foundation of the world, and He is the accessible Avenue of the world,” where “great Foundation” refers to the Ultimate Reality, the Essence of Tao, and “accessible Avenue” means the unlimited intelligent Function to which the Essence gives rise in the world. And the “unity of Essence and Function (體用不二)” is another shared insight of the Confucian and Buddhist saints. 

Right now the coronavirus is spreading around the world. Please take care. When humans fail to follow the Heaven’s Way and Principle and indulge in pleasure-seeking and hedonism, creating countless bad karma, retribution will come in due course. When they destroy Nature’s ecological balance out of greed, Nature will hit back. In this moment of emergency, humans ought to reflect on themselves and repent, rather than shirk responsibility and find fault with each other. We as learners of the saintly teachings feel sorry for not being able to save sentient beings from their woes and miseries, but we can purify our hearts and minds and repent with sincerity to change evils to goodness. Let us pray for the benevolence and compassion of Heaven, Buddhas and Bodhisattvas, to deliver sentient beings out of the sea of sufferings. If all people are united in one heart and pray with sincere repentance and genuine love and benevolence, we can avoid being plunged into fears and panic, and contribute to the relief of the virus disaster.

As Zhong Yong remarks, “When the Middle Way (Zhong) and the Great Harmony (He) are attained, Heaven and Earth will function in good order, and all things on earth will be nurtured and nourished.” Zhu Xi interprets this as follows: “Heaven, Earth and all things are originally one with me. So, when my heart and mind is righteous, so will be the heart of Heaven and Earth; when my life energy flows smoothly, so will be the energy of Heaven and Earth.” Zhu Xi then indicates his belief in the spiritual interactions between Heaven and Man, which he says are the “ultimate knowledge” that only those having attained sainthood can know and experience, and which offer a lesson for our self-cultivation to attain harmony with the Heaven’s Way and Principle.

With my warmest wishes for the wellbeing and good health of Your Excellency and members of your Confucian Association,
Faithfully,
Chen Yu Hsi
March 26, 2020

為病毒瘟疫懺悔與祈禱
——敬致 南洋孔教會郭文龍會長

郭會長道鑒:

承蒙 貴會續聘玉璽為學術顧問,實感欣喜與榮幸,謹此致謝!

我雖老邁,但仍不斷學習和思惟佛理與儒家哲理。最近有一心得,在此與 閣下暨南洋孔教會諸會員分享,並請不吝指正: 朱子對佛法雖有一些誤解和批評,但最近我讀《朱子注四書—中庸章句》,發現他對聖教的詮釋與佛法若合符節,至感欽佩與讚歎!例如中庸所說「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之章句,歷來學者見解不一,我亦不甚了了。今見朱子直指「未發」是「道之體」,「發而皆中節」是「道之用」,讓我拍案叫絕,歡欣雀躍之情,猶如程子夜半領悟天地萬物之理皆有對偶而為之手舞足蹈,頓時明白中庸這句話的真實意義。蓋聖人之心超越了貪瞋癡無明習性及喜怒哀樂各種情緒,回歸空靈明淨的至善本性,佛家謂之空=中道=菩提自性=如來藏自性清淨心=無所住心,儒家謂之中道=誠=至善=率性=天之道。中庸使用「未發」一詞簡略表詮中道之深義,引起諸多誤解及錯誤詮釋。今朱子正本清源,以「道之體」予以釐清,一語中的,令人讚歎!儒佛二家表詮本體(究極真理/天道/道之體)的用詞雖有不同,然聖智實無二致,而以「中道」一詞表詮究極真理(天道/道之體),則是儒佛二家之共同慧見!聖人體得「道之體」(中道=未發之中)以後,一切言行舉止自然合乎中道(中庸曰:「 誠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從容中道,聖人也。」),這是天道(中道)在聖人性命的體現,是朱子所說的「道之用」,亦即「發而皆中節」的真實意涵。「中節」不只是一般所理解的「有節制」,而是不偏不倚、不執偏見和成見、 不走極端、不造作、不虛偽、不曲邪、從心所欲而不踰矩(佛曰: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朱子的精闢詮釋也讓我們明白,為什麼中庸接著說:「中者天下之大本,和者天下之達道」,「大本」是偉大的本體(道之體=中道),「達道」是本體通達於世間的無量智慧起用,而「體用不二」乃是儒佛二家的共同慧見。

現時世界疫情蔓延,請多珍重。人類不能順應天道天理,墮於縱欲享樂,造業無數,終必有報;為滿足私欲而破壞大自然之生態平衡,必遭自然之反撲。值此危難時刻,人類應當深自懺悔反省,而不是為疫情互相推諉指責。吾人修學聖道,無力拯救蒼生於塗炭,深感慚愧,唯有自淨其心,發懺悔向善之衷誠,祈求上天及諸佛菩薩慈悲垂憐,護佑眾生早日脫離苦海。倘能萬眾同心,發懺悔之善心與仁愛之真情,集氣為眾生祈禱,則不致陷入對病毒之恐懼及恐慌,亦當有助於災厄之紓緩也。中庸曰:「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朱子釋曰:「天地萬物本吾一體,吾之心正,則天地之心亦正矣;吾之氣順,則天地之氣亦順矣,故其效驗至於如此…」。依朱子所言,天人感應,靈驗如斯,是學問之極功,聖人之能事,而修道之教亦在其中矣!

敬祝 閣下暨諸會員

吉祥安康!
玉璽 頓首
2020年3月26日

宇宙的本質是仁愛

宇宙的本質是仁愛

《中庸》論「誠」:「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誠者,物之終始,不誠無物。

:人們所理解的「誠」是待人的真心誠意,為何說是天道呢?

:綜合西方靈性心理學、佛學、儒學和宋明理學的思想來看,天道(或太極、法身、一真法界、 上帝等 )的本質都被體驗為仁愛、大愛、慈悲等聖心。《中庸》及宋明理學所說的「誠」是與仁愛相通的,故為天道。 再者, 《中庸》所說的 「誠」 乃是通於「喜怒哀樂之未發」的中道,根據王陽明《傳習錄》的解釋,這是斷除貪瞋癡習性之「根」以後所展現的至善本性。至善本性乃無我無私,無為無執,無所偏倚和扭曲,不落邊見,至中至正,是為「未發之中」。如此至善本性(誠/仁愛)即是中道,亦即是天道也。

附錄:法界的本質是仁愛

1心理學家Gary Swartz 說:「愛的信息和能量永恆不滅地存在於宇宙,我們必須徹底了解愛對人類存在及宇宙整體所顯現的本質及其所扮演的角色,才能明白亡靈與其摯愛者互相感通的原理。研究靈魂存在之說最大的驚奇是,體認到愛的本質及其在宇宙中所扮演的角色,因而啟發新的思想視野。」(引自 Gary Swartz 《靈魂實驗》,頁411)

2牛頓說宇宙是一個巨大的回饋互連系統,萬有引力把萬物整合在一起。他說:「引力是上帝對宇宙之愛的表達,愛是普遍性的宇宙能量,而引力的存在,正是這個無條件之愛的運作過程中一個最基本、影響最深遠的展現。」(同上書,頁411)

3宋代理學家程明道說:「仁者,以天地萬物為一體,莫非己也。」「仁者,渾然與物同體。」這種一體性(Oneness)的體證乃是超脫妄我的真心本性的呈現,也是天道之誠與仁愛。

4 《中庸》:「誠者,天之道也; 誠之者,人之道也。」(釋意:真實純淨、無偽無妄、無私無我 、仁愛純誠 的至善本性即是天道,把這至善本性和天道實現出來,是人們修行所要做的功夫。)

5《繫辭上傳》(易傳)說:道體(太極本體)的陰陽妙用能成就生養萬物之善德以及人的至善本性(原文: 「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成之者性也」)。又說:「仁者見之謂之仁,知(智)者見之謂之知(智)」,「顯諸仁,藏諸用」。 在易經和宋明理學家的思維裡,生養萬物之善德即是仁愛, 故仁愛乃是天道的主要內涵之一。再者,成就人的至善本性也有賴於通達陰陽之妙用,此易理與佛理相通,何以言之?蓋陰陽乃總括一切二元性事物,諸如善惡、美醜 、 貧富 、 禍福等等世間法,若貪著一邊而瞋斥另一邊,則起煩惱而迷失至善本性; 若能通達二元(陰陽)相依互補之宇宙真理,於世間事物無所貪愛和瞋憎,則是趨近至善本性; 若能更進一步超脫苦vs.樂 、 生vs.死之二元對立,則能了悟生命之本性圓滿究竟安樂自在(佛經稱為「本來寂靜,自性涅槃」),此乃至善本性之圓滿成就,展現為慈悲仁愛與解脫智慧。

6清代譚嗣同的《仁學》:「仁為天地萬物之源,故唯心,故唯識。」「仁以通為第一義。」譚氏以為遍滿宇宙的以太(太虛能)的本質是仁、兼愛(博愛)和慈悲。

7鈴木大拙論「法身」:The Dharmakaya is not only an intelligent mind, but also a loving heart./ The Dharmakaya assumes three essential aspects: First, it is Intelligence (prajna);secondly, it is Love (maitri and karuna), and thirdly, it is the Will (pranidhanabala,大願)….The Buddhists, especially those of the Sukhavati sect(淨土宗), recognize the existence of an all-powerful Will, all-embracing Love and all-knowing Intelligence in the Dharmakaya.(中譯:法身不僅是智慧心,也是愛心(慈悲)。法身具有三個主要面向:第一,祂是般若智慧;第二,祂是大愛(慈悲);第三,祂是大願……佛教徒(修行者),尤其是淨土宗,認識到法身含有無所不能的大願、無所不抱的大愛及無所不知的大智。)

鈴木氏認為法身之意志(大願) 被淨土宗具體化為阿彌陀佛之本願力。

《人文新思維》之二

 

《人文新思維》之二

陳玉璽著
佛光人文社會學院
2002年出版
作者電郵址:cyuhsi@gmail.com

 【作者按語】我於上世紀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在香港任教期間,曾應《亞洲週刊》、《明報月刊》、《信報財經月刊》、《明報》及其他報刊邀約,撰寫了許多長短文章;2000年返回台灣佛光大學任教後,承蒙龔鵬程校長鼓勵,揀選了一些舊文出版《人文新思維》一書,書名是取自我在《亞洲週刊》發表文章的「新思維」專欄,這些專欄文章跟在其他刊物發表的文章一樣,都具有社會及人文的新視野,或佛法思想的啟發性。二十多年後的今天重讀這本舊作,覺得其中所表達的思想和觀點並未因歲月的推移而褪色或落伍,故擬借用本網站一角,轉貼《人文新思維》的大部分文章,期能與社會大眾共同切磋分享;若有錯誤或不足之處,尚請不吝批評指正。

陳玉璽  敬啟
2019年7 月2日

 

(以下選自原書之「禪理體驗篇」及「宗教隨筆篇」)

 

「不傷害生命」的體驗

我於九十年代初期,先後跟隨印度師父迪瑞希阿闍黎暨葛印卡導師修習禪坐。這兩位老師的修行法門迥然不同,前者教導印度瑜珈的密宗觀想,後者是教導原始佛法的正念覺照,禁止任何觀想。但兩者的戒律卻有頗多共通之處,其中包括要求嚴格素食和不傷害生命。漢傳佛教談到素食和不殺生的道理時,大抵是強調「不與眾生結惡緣」、「不忍見眾生苦」之類的觀點。我的印度師父則強調宇宙生命一體的哲理,凡是傷害別人、動物和自然環境的行為,必然也會傷害自己。迪瑞希阿闍黎曾經提到,連一隻螞蟻的被殺害都會影響到宇宙生態的微妙平衡。葛印卡導師更從佛教心理學的觀點開示說,當我們傷害別人或小動物時,必定會生起瞋心惡念,不但對身心健康有害,也有損修行人的慈悲和慧命。我覺得漢傳佛教和印度師父所講的都是十分美好的道理,因此,十多年來奉行不渝。

「不傷害生命」在梵文叫做ahimsha,看來簡單易行,實際上卻牽涉到整個生命觀的改變,有時還涉及環境衛生的問題,稍一處理不慎,就會引起別人的非議。我曾經為了處理蟑螂的問題,不止一次同家人發生過爭執。有一回,我們學校的教職員到金門旅行,住在一家鄉間飯店,由於周遭雜草叢生,蚊子又多又大,晚上同事們都在噼哩啪啦動手打蚊子,只有我按兵不動,不願為了一滴血去打死一條小生命。與我同房的周春堤教授把這事傳出去,我這種天真的慈悲很快成為大家茶餘飯後的「新聞」,有人讚許,也有人訕笑,而其「新聞價值」居然歷久不衰,因為回到台灣以後,還不時有人談起。

其實對佛教徒來說,不打蚊子並沒有什麼「新聞價值」。記得名作家林清玄有一篇文章,談到有一回他同星雲大師在一起時,不經意出手打死一隻蚊子,星雲大師即時合掌唸阿彌陀佛。林清玄說,這使他感到很慚愧,從此就不再打蚊子了。這篇文章對我有所啓發。

每當從窗外飛來的小轟炸機轟然一聲降落於我的胳臂上,總會帶給我一番思想上的挑戰和掙扎,一個省思生命的機會:究竟我是要站在人類本位主義和物我對立的立場,為了保護自我的利益而傷害其他生命呢?還是要從宇宙生命一體的觀點出發 ,恪守我的印度師父關於「不傷害生命」的教示呢?在這個思想的掙扎當中,有一個想法對我是具有說服力的,那就是,我每天從自然生態系統攝取大量的養料,現在捐出一點血飼養一隻饑餓的小動物,作為對生態系統的回饋,算得什麼呢?這麼一想,不打蚊子也這就心安理得了。

記得我在香港教書時,宿舍廚房的地板上出現了一隊螞蟻,若是早年,我一定會用掃帚把蟻群掃掉。但我的觀念和心地已經有所改變,我知道這些螞蟻需要食物,就拿些甜點和餅屑餵牠們。起初蟻群越聚越多,還有貌似蟻王般的大傢伙臨陣指揮,看得我膽戰心驚。所幸蟻將蟻兵們飽食一餐之後,便紛紛扛著戰利品離去。我趁機把廚房打掃得乾乾淨淨,從此蟻群就不再來了。對於這次不戰而屈螻蟻之兵,我是深感自豪的。當我在茶餘飯後向友人推介這項「成功經驗」時,有人調侃我說:「你真是悲智雙運啊!」另有人則警告說:當心「養蟻貽患」喔!

九十年代我住在香港火炭的浸會大學教師宿舍時,還有一樁不傷生的軼事值得一提:有一隻大老鼠經常在晚上闖入老師們的房間發出噪音,有同事向我抱怨,說要想辦法抓老鼠。後來我也連續兩晚在深夜裡聽到老鼠跳過厨房的碗盤發出很大的響聲,打擾我的安眠。於是我去買了一個當老鼠的鐵籠子放在厨房裡,第二天早上,一隻又肥又大的老鼠被囚在籠子裡,當牠看到我時,就拼命掙扎亂竄亂撞,並發出恐懼的哀鳴,我對牠說:「我不會傷害你,等一下帶你到野外放生。」牠似乎感受到我的善意,就稍安靜下來。我提著鐵籠子走了將近一小時的路,走到野外一條乾涸的溝渠處,當我把鐵籠的門打開時,大老鼠立刻衝出去,沿著溝渠快跑逃生。我能感受到牠重獲自由的喜悅,並且為牠沒有被傷害感到寬慰。這次放生老鼠的經驗,讓我深刻領悟到,「不傷害生命」不能只是觀念上的理解,你的心必須進入對方的心去對他(牠)的恐懼、絕望和悲痛感同身受、同情共感,由此生起同理心和慈悲心,進一步領悟一切生命跟我的生命具有平等的價值,因此不應被傷害,這才是保護生命的真諦。

這種不傷生的觀念有時也會給家庭生活帶來煩惱。我在美國出生長大的兒子瑞愛玩小動物,舉凡春天的蝴蝶、夏天的螢火蟲、秋天的鳴蟬,只要捉得到的,他都要捉來玩。我跟他講了很多不可虐待動物的道理,但他就是聽不進去。他想要養一隻狗,他媽說小孩子照顧不了,大人無暇照顧,硬是不讓他養狗。後來母子妥協了,讓他買了一隻淡綠色的蜥蜴,養在一個玻璃箱子裡。孰知蜥蜴的食物是蝗蟲,也得向寵物店購買。為了養蜥蜴,每天要犧牲幾隻蝗蟲的生命,真是造業啊!瑞兒卻辯解說:「蝗蟲是害蟲,沒有關係!」

我正在束手無策時,有一天,在香港佛光社買到美國加州華人醫生楊詠漢居士講「佛教與心理學」的錄音帶,對我頗有啓發。楊醫師說,父母教導子女,要善用「布施、利行、愛語、同事」的四攝法,才能收到教化的效果。他講了這麼一個故事:有一個小孩迷上了吃角子老虎的賭錢遊戲,父親勸告無效,就改用「愛語」和「同事」(對方想做的事情,你與他一起做)的方法。一天,全家人散步經過遊樂場時,兒子要進去玩吃角子老虎,父親陪他一起玩,一下子把口袋的錢全輸光了。在回家的路上,父親就開始說教,大意是說:遊樂場的老闆是靠贏錢來維持生活的,如果讓顧客贏錢,遊樂場還能開得下去嗎?兒子覺得父親說得有道理,就表示從今以後不再玩吃角子老虎了。

我心裡暗想:是否也能用同樣的方法勸導瑞兒不再養蜥蜴呢?

有一天,瑞兒寫信到香港給我,信文說,他的蜥蜴病了好幾天,不能進食,終於死去了,他很傷心,把牠埋在家裡後院的草坪裡。

我感到用「愛語」教子的機緣已經成熟,就立刻給瑞兒回了一封英文信,翻譯如下:

「親愛的瑞,聽說你的寵物生病死去的消息,我同你一樣難過。一個人失去他心愛的東西時,一定會傷心,這是很正常的。

「一般來說,囚籠中的動物比較短命,因為動物跟人一樣,要有新鮮的空氣和陽光才能維持健康;還有伴侶的溫暖也很重要,當一隻寵物被隔離於囚籠中時,孤獨寂寞感會損害牠的健康。假如你的蜥蜴不是被囚禁,而是同牠的伴侶一起,自由自在地生活在野外,今天可能還活著呢!

「我希望你不要再養囚籠中的寵物了。當然,養貓狗是另外一回事……」。

瑞兒很快給我寫了回信,說他對我的看法深有同感,以後決定不再養囚籠中的寵物,也不會再傷害小動物了。

美國的華人新移民常感慨「代溝」嚴重,在異國出生長大的子女已不再服從東方父母的權威。其實問題就出在「權威」上面,如果我們做父母的能放下「權威」的架子,以「布施、利行、愛語、同事」的精神去與子女溝通,凡事站在他們的立場設想,給予愛心、關懷和了解,相信不難跨越「代溝」和文化藩籬,去達成教導子女的目的。

而我這次能用「愛語」與瑞兒溝通,說服他不再傷害小動物,說起來應該跟我平時「不傷害生命」的修行有關吧?

後記:有讀者來信質問:如果不能打蚊子,豈不是要讓登革熱繼續肆虐和蔓延嗎?這是一個好問題,本文未有交代,實為不足之處。感謝這位讀者,給予作者機會補充說明如下:凡事都不是絕對的,佛法在世間法上面特別強調相對性、緣起性,世間一切事情都要隨順因緣而行;為了防治傳染病而撲殺牲畜或蚊蠅,乃是不得已的事,佛教修行人雖然對此心懷憐憫,但不會把它跟「不傷害生命」和「不殺生」混為一談。同樣的道理,佛教從未主張禁止人類屠殺牲畜作為食物,因為在古往今來的人類社會,都不具備這樣的因緣條件,只能提倡素食,希望能逐步以素食代替肉食,儘量減少殺業。釋一行禪師在《觀照的奇蹟》一書中曾提到:人們看到老虎獵殺溫馴可愛的梅花鹿的鏡頭時,總是很心疼,希望能保護梅花鹿不被吞食,但是作為佛教修行人,不但要對梅花鹿慈悲,也要為老虎餓肚子感到悲憫啊。我認為我們不必為老虎獵殺梅花鹿操心,應關注、譴責和制止人類為了滿足私欲而濫捕濫殺野生動物、破壞生態環境、不人道地對待養殖場的牛、雞等動物,以及編造神聖美麗的謊言發動戰爭和恐怖暴力殘殺人類同胞。這些是我們社會整體踐行「不傷害生命」的普世倫理面向,本文內容只是作者個人的實踐面向。2019/09/03作者附記)

 

內觀禪與平等心

常見佛教書籍談論「貪瞋癡」,一般都從通俗意義的「貪欲」和「心怒意恨」上著眼,勸人戒貪戒瞋,因為這是生命痛苦煩惱的根源。我常自問,個人對名利地位少有貪欲,性情也算平和,對人無怨無恨,「貪瞋」似乎跟我沾不上邊,我不能理解佛法為什麼特別強調「貪瞋」?直到最近有機會到麻州「內觀中心」(Vipassana Meditation Center)參加十天內觀禪修,聆聽葛印卡導師的教導,才明白「貪瞋癡」的真正道理,並於實際生活中體會應用。

根據巴利文的原始佛典,「貪瞋」與「分別心」分不開。分別心的問題在於,當我們對外界事物作出善惡美醜的觀念分別和評判時,緊接著就產生愛憎取斥的情緒反應,即對「好」的事物生起貪愛執取(巴利文raga,英文譯craving,中文譯「貪」),對「不好」的事物憎惡拒斥(巴利文dosa,英文aversion,中文譯「瞋」)。因此所謂「貪瞋」,可說是「愛憎取斥」的同義詞,是人類對外在事物最基本的心理反應方式,也就是由價值觀念上的分別評判,引生情緒上的習性反應。不論是「貪」或「瞋」,都是一股驅迫性的能量,使我們的心不能做主,佛法認為這是一切痛苦煩惱的根源。

「貪瞋」的範圍極廣,對世俗名利的貪欲固然是「貪」,修行者若在潛意識中對修行的成果(例如禪悅 )存有求得之心或有所得的念頭,又何嘗不是「貪」?再者,「貪」與「瞋」乃是一體之兩面,正由於你對「好」的境相存有貪愛求得之心,當你得不到它,或得到它的反面時,就生起瞋憎排斥的情緒反應。我們之所以憎惡某一事物(如失敗),也往往是因為對它的反面(成功)有所貪愛。貪愛求得之所以帶來痛苦煩惱,心理分析上有多種理由可以解釋,其中一個理由就是,它與瞋憎抗拒(瞋)的習性反應相聯繫;當你得不到所貪愛追求的事物(或人)時,就會生起瞋憎怨恨的情緒,而瞋憎會帶來苦惱,這是比較容易理解的。

「內觀」禪(Vipassana meditation)認為,解脫痛苦煩惱的主要方法,是藉由正念禪修斷除「貪瞋」的習性反應,遇順境不生貪愛,無得心,遇逆境不生憎斥、不憂懼,無貪無瞋,不生憎愛,這種平穩平衡的心態稱為「平等心」(巴利文upekkha,英譯equanimity,漢傳佛教舊譯為「捨」,即捨離貪瞋愛憎的習性反應)。若對一切境相都能保持無貪無瞋的「平等心」,則積存於潛意識深層的業障就可逐漸消除,使心靈得到淨化。這是葛印卡導師的重要教導。

我們在內觀中心的十天禪修,主要就是練習平等心和正念覺知(mindfulness)。葛印卡導師每天的諄諄開示,都離不開這個主題。這對我是很大的啓發,因為一般坐禪的主要目的在求定境和禪悅,但是原始佛教的「內觀」禪根據佛陀教導,認為修行者若不能以自我省察的覺照力去看清自己的身心感受,並從經驗層次而不是觀念層次上去體悟「無常」的生命真理,看清「貪瞋」的迷妄,那麼禪定並不能帶來真正的解脫,禪悅適足以加強貪愛執著。因此,真正的「定」(正定)不是單純的意念集中、一心不亂,也不是瑜珈式的神妙「三摩地」,而是保持對當下自心了了分明的覺照,加上面對一切境而不生起貪瞋執著的平等心和清淨心,由此獲致心的自在、自主而不隨外境流轉,方為「正定」。故葛印卡導師時常說:「平等心就是清淨心」(equanimity is purity)。只有在禪修中和日常生活中精進鍛鍊平等心,遠離貪愛與瞋斥的習性反應,才能消除潛意識中的業障染污,達致生命解脫的目標。鍛鍊的具體方法就是對當下的身心狀態(主要為身心的苦樂覺受,sensations)保持冷靜客觀的觀照而不生起習性反應,這包含兩層意思:一是不在情緒上生起貪瞋愛憎取斥;二是不在心緒失衡的情況下起心動念想要改變現狀【註】。例如,在禪坐中若生起妄念或負面情緒(憤怒、憎恨、懊惱、恐懼等),不要刻意去消除它,因為與這些負面情緒對抗不但不會有實效,反而造成心理上的緊張,更會妨礙我們根除那動輒盲目反應的習性。此時只要一念明覺,對負面情緒保持冷靜觀照,了了常知即可。同樣的,在日常生活中也要養成這種自我觀照而不盲目反應的正知正見。

「內觀」禪與中國禪宗有一脈相通之處。六祖《壇經》般若品、定慧品、坐禪品等三章所闡述的「以智慧觀照,於一切法,不取不捨」、「不生憎愛,亦無取捨(斥)」、「但行直心(平等心),於一切法勿有執著」、「於相而離相」、「於念而無念」、「不於境上生心」,等等禪理,總括起來,就是「明覺心」加上「平等心」。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壇經》般若品所提到的「邪來煩惱至,正來煩惱除,正邪俱不用,清淨至無餘」、「菩提本自性,起心即是妄」,以及定慧品所提到的「於念而無念」,都是教導我們面對妄念和煩惱,只要保持一念明覺,而不作盲目反應,既不要以正確的觀念去對治「邪念」,更不可對妄念生起瞋斥,念上加念。【註】

我自修習「內觀」禪以來,對平等心有了一些實際的體會。例如從前生病時,總覺身心痛苦,卻不知這種痛苦是由於對肉體病痛作出情緒反應,也就是對不愉快的覺受生起瞋憎排斥(不願接納)所致。從前打坐情況欠佳或處事不順遂時,總會心生懊惱,卻不知這也是一種「貪瞋」的習性反應,更不知這習性反應乃是促使潛意識的業力滋生繁衍的養料。現在修習內觀禪,每當在生活中或工作上遭遇逆境,總會提醒自己:「這是鍛鍊平等心的好機會啊!」這種自覺可助我維持心靈的平衡,在逆境中提起平等心。

平等心每獲一次勝利,就會覺得自己在修行道路上邁進了一小步。尤其使我驚奇的是,身體若有疼痛,只要在打坐時冷靜觀照而不起情緒反應,很快就會得到紓解,這是以前所沒有過的經驗。至此方悟,從前以為自己對世俗名利少貪欲,固然可能是事實,但對於深一層的「貪瞋」卻茫然無知。從前打坐雖然時有佳境和禪悅,但因缺少自我覺照,對消除業障、淨化心靈的助力畢竟有限。

誠然,內觀禪的殊勝處是教導我們培養平等心和正念覺照力,以對治貪瞋愛憎的習性反應,最終達成解脫煩惱的目的。然而初心者若對「平等心」過份執著,可能產生相反的效果。一位修持「內觀」禪頗有心得的同修對我說:「對平等心的貪愛也是貪啊!」此語發人深省。因此,當我們在禪修或日常生活中遭遇逆境而自覺失去平等心時,唯一的補救辦法就是對當下自心保持明覺觀照,儘量提起平等心。把養成平等心當作目標全力以赴,精進不懈,但對其成果不貪愛、不攀求,對偶爾失去平等心亦不介懷。這就是內觀禪的正見,其實也是一切修行法門的正見,有此正見,方可破除貪瞋迷妄,增進平等心。《壇經》說:「若於一切處而不住相,於彼相中不生憎愛,亦無取捨,不念利益成壞等事,安閒恬靜,虛融澹泊,此名一相三昧。」禪宗妙理,可與原始佛法互相印證,互相輝映。

【註】研修原始佛教「四念處」法門(包括葛印卡導師的「內觀」禪)的大師們都同意:對待負面念頭和情緒的正確方法,是保持明覺觀照而不作反應。至於是否可用積極意念去對治呢?最近筆者閱讀《念處(住)經》(Satipatthana Sutta)三種英譯版本都沒有提到這一點,只是反覆強調如實了知自心(包括負面念頭和情緒)。越南釋一行禪師在一本評釋《念處經》的著作中指出,佛陀對治憤怒、恐懼及其所引起的不愉快的感受,是以呼吸法來紓解,並以無分別之平等心和包容心去如實了知和「接納」這些消極情緒,從而將其轉化為積極力量。鍚蘭南傳佛教大師Venerable Henapola Gunaratana亦持類似的觀點,但他認為可以「慈心轉念法」作為輔助,即在禪修中提起慈悲包容的意念,將負面情緒加以轉化,以便修行者得以保持身心的靜定。此外,葛印卡導師有一觀點值得注意:他說只有在心境平衡(即不生起貪瞋習性反應)的情況之下,才可採取行動去解決問題,在情緒失衡(即被貪瞋情緒所支配)時所採取的行動,不可能是真正有建設性的「行動」(action),而只能是驅迫性的盲目「反應」(reaction),不但無助於問題的解決,也違反內觀禪「明覺觀照,不作反應」的原理。

(本文原載紐約《美佛慧訊》)

 

大悲懺法心得

從前任教於香港時,每逢週日清晨,必由火炭寓所輾轉搭乘小巴、火車及地鐵,至鑽石山麓的志蓮淨苑參加大悲懺法會,與一般市民信眾共誦千手千眼大悲懺法,如是用功,風雨無阻,經年不輟。久之,漸明此法之妙用,在於唱誦大悲懺法章句時,衷誠感動而發懺悔之心。云何懺悔?蓋吾人於日常生活中,常生貪瞋愛憎等諸業障而不自知,無明覆蓋,心為所役,如明鏡之蒙塵埃,實像無以彰顯。同理,吾人之心識若為貪瞋客塵所障蔽,必成曲邪,而未能如實知自心矣;心念與行為偏離正道,顚倒迷妄,猶自以為是,即心理學所謂「自我合理化」是也。此一心理問題盡人皆然,不足為怪,可怪者,芸芸眾生,上自高官學人,下至販夫走卒,大都不願修習內省功夫,省察深層心識之染污,坐令業障滋長,精神污垢愈積愈深,此為眾生病痛與苦惱之根源。今以大悲神咒喚醒內在之佛性,則潛意識中之貪瞋癡諸業障頓為所轉,立見己過,而生悔改之善念;前此對世間之人與事有所瞋憎或貪愛,今以一念善心生起故,知瞋憎與貪愛為過錯,而生喜捨之心,當下即能放下,是為懺悔。故懺悔實是吾人清洗心靈積垢,增長清淨道心之妙方也。

或曰:吾未做惡事,何須懺悔?執此念者,乃不明事理,不知善惡云者為何物。殊不知吾人肉體之病毒,尚可延醫診療,精神之病毒則不然,凡人於無意識中,無時無地不起貪愛、貪欲、求得、執取,或憎恨、厭惡、惱怒、恐懼、嫉妒、猜忌、敵意、排斥、我慢等諸多負面情緒(佛法統稱為「貪瞋」),任其日積月累,久之能致病痛,亦能生種種心理情緒症狀與精神疾患。佛法即是指此而言「惡」,造貪瞋種種「惡」業,必得如是「苦」果。「苦」者,因貪瞋無明習性而引致身心之煎熬是也。一切佛法均為救「苦」而施設,而大悲懺法為其中易行之殊勝法門。

余日常靜坐之餘,兼修大悲懺法,依靠禮佛及誦念經咒之加持力,於襌定中照見吾身口意所造諸業,皆起因於貪瞋無明妄心,若能一念明覺,貪瞋即時可以放下,是眞懺悔。若僅從觀念上了知貪瞋為過錯而思有所改過,雖不失為自省,但非發自衷誠,轉化力量不足,故非眞正懺悔。必須藉由大悲懺法生起真誠信心,加上正念觀照之定力與慧力,始能轉化貪瞋習性之業障。華嚴經有云:「若欲懺悔者,端坐念實相,眾罪如霜露,慧日能消除。」經義是以正念觀照之力,如實了知自心之貪瞋無明習性(端坐念實相),如實知自心而不被「自我合理化」等心理防衛機制所蒙蔽,即是慧力之展現,能消除貪瞋愛憎之業障;貪瞋少一分,心地即清明一分。自己之貪瞋,今悟其非而消除,即名懺悔;他人之過錯,今能包容而不生瞋怒,即名寬恕。懺悔與寬恕之心生,即是慈悲之性現。當其時也,心地如撥雲見日,慧光朗現,通體明澈,方知慈悲與智慧本是一體兩面,而古德所云自性光明者,非止隱喻而已,亦能顯現為物理上之光明。精神與物質互動,微妙如是,唯繫一心之變化耳。久而久之,各種宿疾竟能不藥而癒,精神亦日益健朗。故知懺悔與寬恕不僅為宗教修行之妙法,亦是心理治療之良方、袪病健身之祕訣,誠非虛言也。

六祖壇經懺悔品有云:「云何名懺。云何名悔?懺者懺其前愆,從前所有惡業愚迷憍誑嫉妒等罪,悉皆盡懺,永不復起,是名為懺。悔者悔其後過,從今以後所有惡業愚迷憍誑嫉妒等罪,今已覺悟,悉皆永斷,永不復作,是名為悔。」依壇經義理,必須先懺悔,而後發四弘誓願,授無相三歸依戒,除卻不善心、嫉妒心、諂曲心、吾我心、誑妄心、輕人心、慢他心、邪見心、貢高心,及一切時中不善之行,常自見己過,不計他人非。如是清淨戒行,始能自見本性。壇經懺悔品文末頌偈提醒佛教修行人:「擬將修福欲滅罪,後世得福罪還在,但向心中除罪緣,各自性中眞懺悔,忽悟大乘眞懺悔,除邪行正即無罪,學道常於自性觀,即與諸佛同一類。」可見懺悔實為明心見性、開悟成佛之基礎功夫。上根大智如慧能大師者,尚且如此重視懺悔,況吾等下根小智之輩乎?

(摘自本書作者為陸冠羽居士新編《大悲法門文集》撰序)

 

黑牢變佛殿,死囚可成佛

《紐約時報》曾於數年前報導一個感人的故事:美國阿肯色州一名死刑犯威廉‧派克,在獄中請求獄卒給他一本基督教聖經,獄卒隨手丟進一本書,打開來卻是佛教的英文版《法句經》。想不到獄卒這個漫不經心的行動,竟成為派克生命中最重要的轉捩點。他開始在牢房裡自修佛法,對生命有所感悟,本來兇悍暴戾的習性被祥和善良的性情所取代。佛法幫助了他了悟生死的道理,獲得內心的自在。他對《紐約時報》記者說,剛判死刑時,對死亡有所恐懼,但現在已明白,這種恐懼是「大虛妄」(big delusion)。

派克每於夜闌人靜,凌晨三點鐘,起身打坐,參悟襌機,把牢房變成佛堂。七年後,他脫胎換骨,獄卒和囚犯都尊稱他為「師父」,對他合掌頂禮。

美國和其他國家的佛教界發起了救援派克的運動,請求阿肯色州州長免他一死。西藏精神領袖達賴喇嘛與成百上千的救援者一同上書給州長,為派克求情。《紐約時報》引述一位美國佛教和尚說:「他(派克)對佛法的了解與西方許多佛法教師一樣深刻。這個人屬於佛寺,不屬於監獄死刑區。」

派克的心路歷程頗堪玩味:他認為自己不是靠「懺悔得救」,而是「心的轉化」使他獲致「內在的和平」。他不反對司法當局給他減刑,但已做好死亡的心理準備,甚至「有點期待這個旅程(死亡)」。生固欣然,死亦可喜,對生死無所執著,灑脫自在,有如西哲蘇格拉底,從容飲鴆,又如孔子所說:「朝聞道,夕死可矣!」

從世間的觀點來看,派克惡行重大,既是惡人,就不能是好人。然而究極的眞理不容許這個二分法。佛法認為哪怕是十惡不赦的罪人,也潛藏著慈悲與智慧的菩提種子(佛性)。

襌宗六祖《壇經》說:「凡夫即佛,煩惱即菩提,前念迷即凡夫,後念悟即佛。」原來天堂與地獄只在一念之間,就看你能不能醒悟。

我有一位學生,事業有成,卻因家庭問題而痛不欲生。我引派克的例子相勸:我們的境遇再怎麼壞,也好過派克千百倍,只因我們迷而不悟,往往把天堂當做地獄,自尋煩惱,這是欠缺智慧的人生。

只要肯參究生命的眞實,黑牢可變佛殿,死囚亦可成佛。從派克的榜樣,你能不能悟出一點生命的道理來?

(原載《明報》「智人哲思」專欄)

 

寓禮佛於「伎樂」

各種宗教對娛樂似乎都沒有一套完整的看法,佛教也不例外。但是某些娛樂卻為佛教所禁止,五戒中的「不飲酒」和「不邪淫」,就是教受戒的佛教徒不可以飲酒和色情作為娛樂,因為飲酒過多足以擾亂心性,色情則會激發淫慾,使心偏離正道,甚至走入犯罪歧途。至於賭博的娛樂,雖不在五戒之列,但佛法「八正道」中的「正命」(正確的生活方式)和「正業」(正確的行為),都不容許佛教徒從事賭博行業或涉足賭場。道理很簡單:嗜賭者必墮貪婪,心存僥倖而不務正業,不但與心靈的提昇背道而馳,也容易造成悲慘的後果。

凡是有益身心的娛樂,例如藝術和音樂的欣賞,都與佛法契合。然而在許多情況下,娛樂是否有益,端視人們怎樣看待和運用它。跳舞本是健康的娛樂,但若沉迷於舞廳的聲色犬馬,則成惡事。賽馬、六合彩等娛樂活動,亦可作如是觀。

印度的瑜伽、耆那等教派,很重視音樂和舞蹈對靈性修養的正面作用,每逢靈修聚會,必跳靈舞、唱靈歌,以奉獻上主,可說是兼具娛樂和修行的價值。基督教的唱頌聖詩,更是眾所周知的。至於佛教則較少從藝術創造和欣賞的觀點去提倡音樂,從未有一首佛教樂曲像基督教的聖歌那樣膾炙人口。然而佛教法會上唱誦經偈,音韻莊嚴優美,有滌淨心靈的功效。近年台灣佛教界創作梵唄、誦經新韻等,頗見匠心,值得繼續推廣。

 

佛教跟基督教一樣,禮拜活動不涉舞蹈。其實華嚴經普賢行願品曾提到以「伎樂」(即跳舞和音樂)作為「禮讚諸佛」的方式之一。南懷瑾先生認為「跳舞跳得好也可以供養佛」。漢傳佛教界有此識見者,尚未聞第二人。唯泰國佛教界每逢節日,常有舞蹈表演,雖嫌單調沉悶,但不失以「伎樂」禮佛之旨。

著名的的印度哲學家、修行教師奧修(Osho),提倡修行應與音樂和藝術結合,俾能陶冶心性,使生命豐富多采。筆者認為佛教應在這方面多花心思,努力提高創作水準,寓禮佛於音樂、舞蹈和藝術之中。這應是弘揚佛法的重要工作。

(原載香港《明報》「宗教論壇」)

 

從剃度風波看大學生出家

台灣佛教中台襌寺發生了一百多名大專學生集體出家的「剃度風波」,其中女學生據稱大多來自國立台灣大學,引起社會和傳媒的關注。風波之所由起,是因剃度出家者事先未徵得父母的同意,部分家長震驚之餘,集體前往寺院抗議,要求「放人」。素來享有崇高聲譽的該寺住持惟覺老和尚,為此備受物議。

這場風波揭示了兩種生命價值觀的衝突:為人父母者從世俗觀念出發,殷望子女完成高等教育,安家立業;而子女則熱衷於追尋生命解脫的道路。更深一層去考察,這也反映出現代社會物質主義過度發展,科技文明急劇改變了社會生態,傳統倫理規範解體,亂象叢生,使許多人迷惘無所適從,甚且陷入精神空虛或心理情緒困擾的窘境,遂轉向宗教尋求精神的依托。而佛教所宣揚的正是一套解脫紅塵煩惱、獲致內心自由和喜悅的道理及其實踐方法,難怪台灣佛教徒人數多達將近五百萬(據台灣內政部統計),遠超過其他各宗教。

在這股宗教熱潮中,台灣近年出現了兩種偏差:一是無知信眾追求靈異經驗,迷信怪力亂神、風水算命之風熾盛;二是若干修行人只重出世的修行而忽視入世的責任。兩者均非佛法的正道。

佛教徒出家修行本非壞事,但其出發點不應是尋求個人心靈避難所,而應出於關懷世界和眾生的愛心悲願,自度以度世,才是佛教的精神所在。若因執意出家而令父母傷心,甚至引起社會反彈,則與弘法利生的原則背道而馳。

從另一個角度看,既然現代社會的精神價值失衡促使人們追求宗教信仰,也誘發許多青年的出家意願,做父母的人有必要重新調整對宗教的態度,並且以開放的胸懷去面對親子關係。畢竟每個人都有選擇人生道路的權利,只要不是為非作歹,這種權利必須受到尊重。再說,佛教出家人也有孝順父母的道德責任。有一本佛經專門講報答親恩的道理及其對修行的重要,此經適用於在家信徒,也適用於出家僧尼。有志出家的青年和為人父母者,若能了解「佛法不離世間法」的道理,彼此對佛教修行有較多的溝通和共識,那麼「剃度風波」之類的問題就可以避免了。

(原載《明報》「宗教論壇」)

 

 傳媒與宗教掃黑

台灣政府的「掃黑」運動掃到宗教界裏去,幾宗涉嫌騙財的大案紛紛曝光。其中宋七力案已有多人被移送法辦。宋氏據稱擁有超人異能,能在不同地方顯現其「分身」,並攝入鏡頭。宋氏一夥人由此發展一種「另類宗教」,宣揚所謂「宇宙光明體」的靈修方法,以神力感應號召信徒。由於有利可圖,黑道人物遂混跡其間,操控組織活動,向信徒歛財,有人捐出大片土地,捐款逾千萬元者更不乏其人。令人訝異的是,一些有頭有臉的政界人物竟也迷信宋氏的「神力」而捲入案中。

在宋案被舉發後,台灣傳媒的報導都側重在宋七力搞騙局,以偽造照片詐財,且有攝影師的供詞為證。然而宋氏的信徒卻公開為其「本尊」辯護,以親身經驗證明宋七力確實有神力。

其實這類案件的問題,主要不在於當事人究竟眞有神力或是欺世盜名。作為內在的靈性經驗,神力神蹟或許是有的。問題在於許多人的宗教信仰趨於功利化,以為依靠某高人的神力加持即可消災厄、得福慧,為此不惜捐獻鉅款以供養師父。而各個道場在發財之餘,競相以企業經營手法,從事各種宗教活動。為吸引更多信眾,種種神通靈異之說大行其道,使宗教界瀰漫一片怪力亂神的歪風。

不幸的是一些神棍搬弄佛法襌理,使不明究裏的人誤將佛教與怪力亂神混為一談。殊不知,佛法雖不否定神通,但卻從深層心理原理指出其虛妄的本質。金剛經說:「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追求神通即是執妄,執妄則迷失本心,焉能「見如來」?尤有甚者,執迷神通足以導致精神出偏;若宗教團體以神通為號召,則騙財騙色等不良後果勢難避免。故佛祖釋迦牟尼力戒表現神通,實有深意在焉。

台灣傳媒在報導宗教掃黑時,不必否定或迴避神通和神力,反而應該正視它,探討其潛在危害,將宗教信仰導向正知正見,才是正本清源之道。

(原載《明報》「宗教論壇」)

 

緣起與感恩

「緣起」的概念常與「性空」並舉,佛學者經常引用的一個事例,是我們的色身由「四大」物質元素(緣)所構成;離開了這些元素,色身即空無所有。色身的生滅完全由他緣來決定,故色身並沒有人們妄執的有實性或實體,此即「性空」。佛教是藉由緣起觀來闡明一切事物本性是「空」的道理。

緣起觀還有更深一層的動態意義和社會意義:色身的成立固然要靠緣起,色身的生存和成長也有賴無數因緣條件的配合。若無大自然普施陽光、空氣和水分,我們不能生存;若無農夫供應糧食蔬果,我們也不能活命;若無父母親友的愛心呵護,我們怎能健康成長?若無社會提供教育環境,我們的智能和人格又怎能發展?……

從宏觀的動態義來看,「緣起」意味著一切有情無情眾生都是在互相聯繫、互相依托的關係網絡裏存在、成長和發展的。你的一切都是眾生萬物所賜予,因此你所執著的「我」實際上空無所有。從這個佛教的知見來看,人應當感恩──感謝天地萬物,感謝父母親友,感謝社會的人群,感謝每天供我們食用的有情無情「眾生」。

佛教說感恩可使人們變得謙虛和知足,既然我們的一切都是眾生萬物所賜予,我們有什麼理由高傲我慢,或對他人予取予求?感恩使人親近佛道,由感恩而報恩,被認為是偉大的修行。

然而,商業社會的價值觀與感恩不相容,商品和勞務的交易之所以能成立,是基於買賣雙方各自的「需求」,這過程純粹由「理性」來主導,沒有感情和情意介入的餘地。這種市場價值觀擴散到整個社會生活領域的結果,連學校教育也變成交易行為,老師販賣知識,學生交付學費,各取所需,何須感恩?你的年薪百萬,是因為公司對你的專業才能有「需求」而支付的「機會成本」;你擁有汽車洋房,是因為你付得起高價錢。感恩?為什麼要感恩?在市場邏輯下,連父母的養育之恩都毋須感謝。不論你喜歡與否,這確是今天日本和西方資本主義社會的「新倫理」。

從佛教的觀點來看,這是末法時代人類的顛倒迷妄。但是撇開價值判斷不談,現代佛教徒所面對的是兩套價值觀的衝突,佛教徒如何去調和這個衝突?佛教「感恩」的知見如何能調適於現代社會的價值觀?這是值得省思的問題。

(原載香港《新報》「我的佛學觀」專欄)

 

心靈淨化的真義

印度哲學家、修行教師奧修在論述中國道德經的著作裡,曾提到宗教徒愈是熱切追求上帝,魔鬼的陰影就愈深,正如爬山爬得愈高,山谷就愈形深邃一樣。奧修根據道家哲理,說明善與惡、美與醜、淨與垢,乃是一體之兩面,必須同時接受,若要取捨,就會在別人和自己身上看到許多罪惡和污穢,引起內心衝突,也引起人與人之間的衝突。

佛法的中道和性空義理對這問題有深刻洞見:若從觀念名相上分別善惡美醜淨垢,取一捨一,則落入邊見,遠離中道;將二元對立的觀念名相當作實體來執取,則違「空」義。如此便會墮入虛妄無明,迷失自在解脫的大道。

襌宗六祖慧能大師有句名言:「雖行清淨行,若見執淨垢二相,則是垢心,非是清淨心也。」許多宗教徒追求心靈淨化,潔身自好,本是好事,可惜智慧不足,把「淨」、「垢」這些人心自造的名相當作實存的對境,從觀念上執「淨」而斥「垢」,結果不但心靈失去和諧,也往往製造人與人之間以及不同宗教之間的紛爭衝突。

因此,追求心靈淨化絕不是在觀念上求「淨」棄「垢」,而是要洞察「淨」與「垢」作為一種觀念的無實體性,以空性的智慧去超越這二元對立的觀念格局,遠離二相的對立分別,看出「淨」與「垢」的本質是平等空性,不起分別想,方為「眞淨」。所謂「心淨則國土淨」,便是指「眞淨」,而不是與「垢」相對立的觀念。一顆眞淨的心,能以平等智慧觀照自我和社會的善惡美醜淨垢而無所愛憎,由此生起慈悲與包容。能如此,不但心靈得自在,也有助於社會的安祥和諧。

(原載香港《新報》「我的佛學觀」專欄)

 

平等觀的再思考

佛法講眾生平等,乍看是佛陀的道德理想,與美國獨立宣言所說的「一切人生而平等」同樣,都是不能實證的哲學理念。

可是當我讀到金剛經「是法平等,無有高下」的經句時,心靈為之一震,省悟佛法之「平等」並非道德或哲學理念,而是道出了宇宙萬有的體性無有高下,無有差別的實相。我聯想到宇宙空間本無方位,上下高低的意識分別不但與事物的實相無關,而且顛倒錯亂。例如午夜仰望天空,只見明月「高」掛」,「高」處不勝寒,殊不知此時太陽正處於地球另一邊的「上」空,相對於太陽方位,月亮應是「低垂」,而非「高掛」。其實上下高低只是幻覺,若將地球與月球連成一直線,則在廓然太虛中,二者可視為處於同一水平面,並無高低的分別,火箭射月,乃沿水平面盤旋飛行,所謂「升空」只不過是人的幻覺。

佛法最高成就「無上正等正覺」,看似高不可攀,然而金剛經告訴我們:此法與一切諸法平等無有高下,佛道乃成就於最平凡的事物之中,若以為佛高於一切,則與上述空間方位的幻覺無異,都是顛倒妄想。

如此說來,「無上」只是方便說法,佛實無此念,學佛者切莫因言害理。同樣的,「平等」也是方便假名,佛無「平等」之心,金剛經說「平等」只是為了闡明「無有高下」,而不是要建立「平等」的觀念。蓋「平等」乃因「高下」而有,既無「高下」,何來「平等」?故我曾對佛友戲言:金剛經少講了一句,即「平等即非平等,是名平等」(釋意:「平等」只是一個名相,不可妄執為實體,如是理解「平等」的空義,才可安全地使用「平等」這個名相)。然只要洞察金剛經的義蘊,此語盡在不言中。若學金剛經而了解「高下」的虛妄,卻又去執取「平等」觀念,以為「無有高下」就是「平等」,則是捨一妄又逐一妄,有悖金剛經的妙理。

(原載香港《新報》「我的佛學觀」專欄)

 

佛與上帝的妄執

佛教徒不信有上帝,卻相信有佛。這觀念值得探討。

根據佛教的緣起觀,宇宙萬有都是因緣和合而生,沒有任何東西可以不依他緣而成立和生存。若有創造萬物的上帝,上帝必然也是由他緣所創造,那麼祂就不是宇宙最高主宰,不是「第一因」,佛法不承認有「第一因」。這種詭論的問題在於,緣起論只適用於世間現象界的事物,不能用來論證超越世間現象界的究極真理(上帝/佛/真如/道/梵)是有存在或不存在。佛法不承認有「第一因」,只能指涉現象界事物的初始因是找不到的,而不能牽扯到上帝的存在問題。

佛法否定「上帝」的真正理由應該是:上帝作為究極的絕對真理,乃是超越一切名相,既非觀念思維所能及,也不是語言文字所可表述的。因此信徒心目中的「上帝」,只是觀念的產物,不可執為實有,但亦不可執為虛無;「實有」與「虛無」都是人的既定觀念(preconceptions),與作為究竟真理的上帝無關。由於信徒妄執上帝為實有之物,佛法必須加以否定,正確地說,是破除觀念的執著。

於此,佛教徒必須深思的是,若說上帝非實有,佛亦非實有。因為佛是超越所有妄識和貪瞋癡煩惱的覺悟境界,無名無相,佛法為了教化的方便,不得不將之化約為名相,形之於文字。因此經典中的「佛」也是觀念的產物,既非實有,亦非虛無,與「上帝」無異。

如果佛教徒否定基督教的上帝,而執佛為實有,從究竟義理來說,那是捨一妄又逐一妄。當然,學佛者難免執取「佛」的名相,由此才能激發對佛的信仰,不失為方便法門(虛雲大師稱此種執著為「輕妄想」,以別於貪圖世俗名利的「粗妄想」)。但一定要明白自己的執著所在,才能自我超越,也超越一切名相,開發真智慧。基督教徒若也能如此自省,當可離執而提升心靈境界。

不幸,宗教徒常為名相而起爭端,例如多年前在芝加哥舉行的世界宗教會議上,一群上帝信徒集體退席,聲明不能與不信上帝者同席開會;而一群來自華人社會的佛教代表也發表聲明說:「佛教不是上帝的宗教」。說穿了,這些都是觀念的妄執。假如古代禪師見到這種場面,一定會大喝一聲:「是甚麼繫驢橛」?佛與上帝本是最崇高的真理,若被名相化而成為執取的對象,便淪為阻礙智慧開展的「繫驢橛」,而爭執雙方都變成禪師所棒喝的驢子!

(原載香港《新報》「我的佛學觀」專欄)

 

什麼是「大乘行為」?

美國一位佛友在佛教書籍上讀到:以佛法布施於人,是最殊勝的大乘行為。他因而熱中於向別人宣揚佛教的道理,但又覺得收不到什麼效果,問我該怎麼辦?這就引起我談布施的動機。

佛教說布施有三種:一是以財力物力助人(財布施);二是以行動、愛心和愛語為人排難解憂(無畏施);三是以佛法真理開啓智慧明悟(法布施)。其中雖以法布施最為殊勝,但施者必須在佛法修學上有所成就,受者亦須具備一定的善根因緣,否則法布施了無益處。

但這並不是說不行法布施就不是大乘行為。對於一般佛教徒而言,真正能在日常生活中體現慈悲心的大乘行為、並非法布施,而是財布施和無畏施。眾生有難,你以愛心相助而不求報償,便是大乘修福的行持。

被人們忽略的是無畏施。我們在日常生中若能以和顏悅色和愛心待人,別人將會受到薰陶感化而變得有愛心,這樣我們就為社會造就了善的共業。愛心並不是來自道德觀念的灌輸,而是靠人們心靈的互動來培養的。

可惜很多人不明白這個道理,時常惡言相向,或以慍色示人,傷害周遭的人群而不自知。受傷害者又會反饋而去傷害他人,結果造成一股暴戾之氣。社會上層出不窮的兇殺和自殺慘劇,追根究柢是許多人共同造就的惡業。

佛教的戒殺生在印度教是「不傷害」(ahimsha)。佛教徒不應僅以戒殺為念,畢竟我們生活在現代工業社會裡,與大自然的關係比起傳統農業社會來疏遠得多了,罕有屠宰牲畜或殺死小動物的機會。對於現代佛教徒而言,比戒殺更根本的一條戒律應該是,莫以瞋心惡念和不友善的態度傷害別人,進而培養愛心愛語,與眾人結善緣,共造善業。我們應從這個心念互動的層次去體會「諸惡莫作,眾善奉行」的道理。行善布施並不一定靠金錢物質,以愛心善念作布施,功德可能更大。

(原載香港《新報》「我的佛學觀」專欄)

 

佛教以慈悲看節育

數年前我訪問新疆時,聽當地伊斯蘭教徒說:生男育女是真神阿拉賜予他們的權利,中國政府不能以限制生育的政策剝奪這項權利。在他們看來,避孕有違阿拉的旨意,因此儘管中國政府給了他們「二孩」的優待,比內地的「一孩」多出一倍,他們仍然不滿意。側聞維吾爾族人爭取無限制生育的「神授」權利,是當地某些人鬧獨立的理由之一。

羅馬教廷也認為生命是上帝的賜予,避孕是對神意的褻瀆。基於這個理由,梵蒂岡曾於一九九四年與伊斯蘭教合作,杯葛該年九月舉行的世界人口會議,因為這項會議主張節制生育,以降低世界人口增長率。

相形之下,佛教並不認為生命是由創世主所創造。事實上,佛法不承認有創世主。依照佛法最基本的原理──緣起觀,宇宙間一切事物都是由眾多關係條件(緣)所生成,沒有任何東西可以獨立自足地成立和存在,也沒有任何事物是由創世主所創造的。

佛教也不需要從上帝創造生命來證明生命的價值,因為生命價值是由人的慈悲愛心來體現的,因此也是遍及所有眾生的。比方說,在母親心目中,癡呆兒的生命價值與健康的兒子無異,因為她對他有平等的愛心。基於此,佛教從大愛出發,肯定一切生命具有平等的價值和尊嚴,不可隨便殺害或傷害。

換言之,佛教尊重生命的態度是基於慈悲心,而不是當作一種宗教觀念或信條來執著。因此,對於節育的問題,佛教並不是從既定的觀念出發,獨斷地主張應該節育或不應該節育,而是本乎憐念眾生的心懷,當看到人口大量增長可能造成糧食不足或其他社會問題時,佛教不會反對節育。這種不執著觀念的態度,說明了為什麼佛教不曾像天主教和伊斯蘭教那樣,為生育和節育的問題捲入世俗的紛爭。

(原載香港《明報》「智人哲思」專欄)

 

千里來結佛光緣

今年一月,我揮別了執教鞭十年的香港,回來佛光大學南華管理學院任教。對於這個決定,在香港的舊雨新知,都說「不可理解」,因為我在香港的薪酬換成新台幣等於台灣的四倍。近年經濟不景氣,香港的大學教職炙手可熱,沒有人會自動請辭。但我卻是個異數,違反「理性選擇」,莫此為甚!可是對我而言,高薪不應是「理性選擇」的唯一標準。另有多項因素,包括奉養年邁的雙親與個人「落葉歸根」的鄉情,都曾牽動我「回歸」的念頭。然而真正促成我來到佛光大學的,卻是一段奇妙的因緣。

有一位香港作家說:「緣,是中文裏最奇妙的字眼。」我頗有同感。數年前,我常在《普門雜誌》拜讀星雲大師關於「心靈教育改革」的理想,以及佛光大學龔鵬程校長提倡人文教育「精緻大學」的理念,認為大學不應成為學術孤島,而應作為社會的文化中心,讓社會煥發出新的文化生命。這種把心靈改革和社區草根文化引入大學教育的理念,頗具新意,引起我很大的興趣。碰巧那時與我相識的傅偉勳教授,已應佛光大學禮聘,決定回來任教,益增我對佛光大學的嚮往之情,心想退休後若能與佛光大學結緣,該是個人生命中最有意義的歸宿。當我與香港佛學者吳汝鈞教授餐敘,閒談中提起我的這個願望,他建議我寫信向龔鵬程校長毛遂自薦。然而個人性情向來不是如此,我想多年前由美國應聘來港任教,乃是隨緣而來,如今年事漸高,凡事亦當隨緣,不必強求。

孰料不到半年工夫,竟有奇妙的因緣發生。有一天,我在九龍塘與中文大學的老友謝劍教授見面,他以一貫幽默的口氣,說要告訴我一個其他友人都不知道的「秘密」:原來佛光大學繼聘傅偉勳教授之後,又聘請了謝劍教授,他問我身為佛教徒,對佛光大學有無興趣?我毫不猶豫回答:「如果佛光大學聘請我,我願意立刻辭去這裡的教職。」我依謝公建議,將個人主要著作寄給佛光大學評審。在此期間,中央研究院一位朋友知我有意回台,特意來信說,清華大學有一個適合我的資深空缺,他要為我推薦,但我回信表示,個人對佛光大學較有興趣,暫時無意申請他校。我這種不擅多方鑽營的個性,可能引起了朋友的誤會,從此不再與我魚雁往來,我至今仍引以為憾。

所幸上天不負有心人,佛光大學很快就決定給我聘書,一償我與佛光大學結緣的宿願。嗣後,因為香港方面的離職手續發生波折,以致一延再延,直到本學期才得以成行。

我未能依約如期報到,內心深感歉疚,但佛光大學的兩位大家長──龔鵬程校長和袁保新副校長,都對我的處境表示理解,一切尊重我個人的決定。起初我以為這是他們對海外學人的「禮遇」,回來後才知道,佛光大學有一種尊重教師和學生人格的作風,師生有困難,總是盡量協助。例如有一位來自海外的學生遭遇經濟困難,校方即設法紓憂解困。佛光大學的經費來自社會眾人的捐獻,關懷和幫助學生,可說是對社會的回饋。這種「人性化」的作風也延伸到管理層面,令人耳目一新。

佛光大學遠離工商社會的喧囂擾攘和物欲的誘惑,這裡有的是山林田園的風光,鳥啼蟲鳴的天籟,環境十分清靜。這是推行「心靈教育改革」的理想環境,但本校並非宗教性的叢林學院,而是正規大學教育的一環,心靈教育難以課程化,只能依靠師生的自發自覺,以及校園生活的潛移默化。

如果我們對現實社會的道德淪落和精神價值的迷失具有批判反省的自覺,則對這塊未被污染的人間淨土,會有一份歸屬感,對人格教育與心靈改革的目標,會有一份認同感,這將是一個良好的起點。如何創造一個有助學生心智、心靈和人格健康成長的精神文化環境,同時又能保存多元校園生活的活力,此一目標的達成,有賴多方面的努力配合。教育是百年樹人的大計,而本校建校才三年,已初具規模,我對她的繼續成長,寄予無限的期許和祝福。

(原載佛光山《覺世》月刊第三十四期)

 

 剪不斷的佛光緣

每次搭校車上山,經過蜿蜒曲折的山路時,總是想起我們新校區的開創過程,也是備極艱辛曲折。青山白雲中,建立起一幢幢的學黌樓宇,以現代建築技術的器用心態來看,或許平凡無奇,殊不知這中間牽連著數十年的因緣和悲願,以及歷時八載慘澹經營的苦心,而我們能到本校來工作,也各有一段因緣。緣,正如香港作家廖鳳明居士所說的,是世間最奇妙的字眼!想到世塵紛擾中能享有這一片淨土 ,想到本校清純敦厚的學風,以及教職員同仁和同學們十分融洽的人際關係……我總是充滿惜緣感恩的心情。

夕陽西下時,佇立在古色古香的紅亭橋畔,凭欄眺望平日驅車路過時所忽略的,那條淨潔無染的山澗白練,靜聽橋下的淙淙溪流,童年的小橋流水驀然回到我心中。此時此地的心境,彷如諾貝爾獎桂冠詩人米洛茲,於數年前返回闊別五十二年的立陶宛故鄉時,發現童年時代的「新鮮草原依然健在」,因而「喜極而泣」(weeping with joy)的那份感動和喜悅的情懷。

常聽年輕的同事說,週末待在山上覺得很煩悶,非得下山做點活動不可,但我這個有家歸不得的「台獨」族(家人在美國,自己一人回台灣工作的人),週末時常獨坐研究室裡,看白雲飄過山頭,不期然分享到禪心無處不在的意趣,孤單而不寂寞,獨處而不煩悶。畢竟年紀已大,缺少年輕同事們的旺盛精力,一動不如一靜,然而在泯思絕慮的凝神觀照中,卻能獲致一分清新的頭腦和澄明的心境,對於編寫教材講義,無論是思辨分析或感性的靈思,都有很大的的啓發力量。

我去年離開南華大學時,深感世緣聚散無常,決意返回美國,一面在哥倫比亞大學擔任訪問學者,一面參與社區服務。後來承佛光大學雅意相聘前來擔任客座,原定計畫是講授一年的東亞經濟和政治經濟學,除了盡力蒐集和準備這兩門課的新教材,也計劃將近年在國外所蒐集到的與宗教修行有關的精神分析學和心理治療學的材料(簡稱覺醒心理學,the psychology of awakening,為心理學者約翰偉伍德John Welwood的新著書名)譯註出版,與台灣的同好們分享。尤其是約翰偉伍德、傑克康菲德等人,歷經長期苦修所得到的覺醒心理學體驗,彌足珍貴,但台灣心理學界和宗教界卻未有介紹(按:康菲德最新著作《狂喜之後》已經在台翻譯出版,然此書雖具趣味性,卻不是他在心靈覺醒方面的主要著作)。我個人以多年禪修和自我心靈心理治療的的體驗,深知這些著作的價值所在,不啻是繼「維也納第三學派」的意義治療學之後,靈性心理治療又展現一個光輝燦爛的新領域。正如意義治療學是弗蘭克爾在納粹集中營歷經苦難折磨,嘔心瀝血的研究結晶一樣,覺醒心理學之所以可貴,不僅在於理論知識的論述,更在於這些心理學者們長期身心投入潛修苦行,將修行體驗融入精神分析學和心理治療學,使這個學術領域獲得了更豐富的內容和更開闊的視野。因此我有一股強烈的衝動,要將這些成果譯註整理出版。

我在紐約的內觀禪同修王師兄知道我這個計畫後,曾一再嚴肅勸告我說:以台灣宗教界的風氣來看,出版這種書不會吸引很多人的興趣,就算萬一成功了,禪修的慧命恐怕就此斷送。王師兄力勸我打消出書的念頭。經過一番省思,覺得他說的也有道理,譯註覺醒心理學的心願遂在不知不覺間冷卻了下來。

孰料,「緣」似乎不肯放過我。今年六月下旬,就在我從哥倫比亞大學束裝返台前一個月,龔鵬程校長從台灣打電話到紐約對我說,本校宗教學研究所已獲教育部批准成立,由於他公務繁忙,要我代他主持所務。我既然歸屬於宗教所,若不開授一門宗教方面的課程,恐於體制不合,於是就想到覺醒心理學。我目前講授的「宗教心理治療學專題研究」,便是整合覺醒心理學、意義治療學、精神分析學與禪修原理的課程。雖然這方面的教學經驗不足,但是同學們所表現的學習熱誠,給予我極大的精神支持和鼓勵;師生的心聲互相激盪下,每堂課似乎都有源源不絕的天啓靈思,使平時口舌不靈、木訥少言的我暗自驚詫不已。這情況似乎與王師兄的勸告形成強烈對照。我從教學中體驗到弗蘭克爾所說的「人存在的意義」,我感到同學們也是在熱切追尋同樣的意義。他們有的來自台北,還有人從南部趕來上課,奇妙的因緣使我們聚集在一堂,共同探索生命覺醒的深層意涵。

然而,王師兄的勸告是錯誤的嗎?在此不妨迻譯弗蘭克爾一段語重心長的警語,作為間接的回答:追尋存在的意義若是為了自我表現,或是摻有個人的企圖心,那麼「意義」很快就會失去它的意義,而不再能激勵我們奮發向上的意志。依弗蘭克爾的學說,追尋意義的自由意志,必然是無私無我地「委身」(committed)奉獻於所愛的人、神、天主或真理,連個人成就或成聖的念頭都無存。這觀點可能含有弗蘭克爾的天主教倫理觀,但也是他和佛洛姆等學者共同闡發的社會心理分析學的「最後結論」。在這裡,天主教靈修與佛教禪修找到了心靈的交集點。在這裡,意義治療學獲得了「覺醒」,而覺醒心理學也體現了「意義」!

「學術圈裡人能超離個人自我表現的企圖心嗎?」這是我靜慮冥思而未能找到確切答案的「話頭」。或許應該更平實地看待這個問題:讓我們把「覺醒」與「意義」作為安立生命的理想目標,盡力去實踐它,也盡力做好本份的工作吧!

(本文應龔鵬程校長邀約而作,將收錄於本校專書)

 

 

(以下選自原書第五部分「傳媒瞭望篇」)

 

新聞文化霸權與主體性

《明報》一篇社評批評了西方傳媒的霸權作風,指其將一套西方價值觀念強加於世界各地,並從西方人的立足點去報導東方國家的新聞。為了抗衡這種文化霸權,明報社評提出「中國人報紙」應建立自己的文化認同,站在中國的立足點去看世界,甚至要有不同於西方的「客觀性」和「公正性」等等。作為新聞教育者,筆者對這些看法有贊同的一面,也有不敢苟同的地方。

西方傳媒的文化霸權是個老問題,常受到第三世界國家的批評,歐美的新聞傳播學者對這問題也有不少批判性的論述。總括來說,問題主要有兩方面:一是文化本位主義,即西方傳媒從西方新聞價值標準和文化觀點出發去報導非西方世界的新聞。在跨國傳媒未興起以前,這種報導的受眾主要是西方人,西方記者有必要迎合他們的文化品味。正如日本的《朝日新聞》在報導美國新聞時,其新聞角度往往跟美國報紙大相逕庭;美國的華文報紙根據《紐約時報》改寫美國新聞時,也常常把文化上不能溝通的部分略去。這是一個「受眾導向」的問題,本來扯不上什麼「文化霸權」;但是當西方傳媒壟斷全球文化市場,把第三世界國家的新聞傳回這些國家時,「傳媒帝國主義」、「文化霸權」的指控便應運而生了。所謂「好新聞不算新聞」(報憂不報喜),西方傳媒被指為第三世界國家塑造了一個負面形象,使西方的受眾(甚至第三世界本身的受眾),對它們產生了偏差的定型觀念。

第二個方面是國家本位主義,即所謂「新聞民族主義」。西方主流媒體的記者在報導對西方具有威脅的不同政經制度和意識形態時,往往訴諸「偏向報導」(slanting)和扭曲新聞的手法,以維護西方的國家利益。從前冷戰時代,西方對共產國家的報導以「偏向」著名。美國新聞學者曾指摘《紐約時報》等主流媒體把古巴政權描寫成萬民共恨,隨時可能土崩瓦解,卻不提古巴在國民教育、社會福祉等方面的建樹,以致誤導美國政府於六十年代作出了進攻豬灣的錯誤決策,結果以失敗收場,大國的顏面盡失。這類報導還常使用煽情或挾帶價值色彩的字眼,有悖中性客觀的新聞原則,但在傳媒與受眾一體的愛國主義心態下,除新聞研究人員外,沒有人會去注意這類問題。

儘管有這些問題存在,我們不要忽略西方傳媒作為現代企業文明的一環,其「產品」也跟西方工業品及知識產品一樣,有其優越殊勝之處。中國人若囿於反對西方傳媒「文化霸權」的心態,而不願認真學習它們的專業技能和經營手法,那就會重蹈清朝末年中國文化保守派的覆轍。許多西方新聞工作者盡忠職守,為維護社會公益而不怕得眾權勢的道德勇氣,以及西方記者為探究真相而勇於冒險犯難的精神,為東方人所欠缺,值得我們敬仰和學習。

尤有進者,當代傳播科技日新月異,跨國電子傳媒的威力豈止「無遠弗屆」而已,再過一些年,連電波干擾、禁批傳播許可權等對抗手段也會歸於無效,各國必須無條件開放「傳播邊界」,使其民眾暴露於國際資訊的汪洋大海中。在這種局面下,中文媒體若執著於傳媒文化的對立性,與西方媒體劃清界線,甚至堅持中國人的相對「客觀性」和「公正性」,則有可能在無情的專業競爭中,首先被自己的讀者觀眾所拋棄。

在「地球村」的遠景日益逼近的今天,東西方文化價值的相對性和普遍性必須取得適當的平衡;民主自由、國家主權和人權等理念,既含相對價值,又含普遍價值。我們反對西方傳媒把西方定義下的民主自由和人權標準強加於第三世界,但這並不等於說第三世界不需要民主自由和人權。我們批判西方記者對西藏的偏向報導,乃是因為他們違悖新聞專業普遍的客觀性和公正性,而不是因為「中國人的報紙」擁有所謂相對客觀性和公正性。反過來說,如果過分強調中國人的相對價值而忽略了普遍價值,則當西方傳媒對中國人社會的人權、破壞環境等問題指指點點時,「中國人的報紙」是否應該三緘其口,假裝問題不存在,甚至為保衛自己的「相對價值」而反戈一擊呢?

我們同意華人社會應該建立自己的文化主體性,也同意華人社會的媒體應該有自己觀察世界的立足點,而不能跟在西方傳媒後面亦步亦趨,充當文化附庸。但是這種主體性和立足點,只有在外來文化的衝擊和挑戰下,經過批判、自省和兼容並蓄的過程,才能建立起來的。若以本國文化的相對價值對抗外來文化的相對價值,最後必然徒勞無功,迷失文化方向感,並斲喪對外來文化和本國文化的批判能力。

歸根結柢,問題的關鍵在於批判和自省。在中西文化的交流激盪中,華人知識分子的角色不是提倡文化二元論,而是以批判和反省的眼光來面對中西文化,對兩者的利弊得失保持清醒自省的能力。西方傳媒的缺失固然要批判,本國傳媒的缺失也不少,何嘗不需要批判?華人新聞工作者宜有世界性的眼光,吸收西方新聞事業的優點為我所用;在跨國媒體鋪天蓋地而來的資訊大海中,教導讀者觀眾如何為自己定位,找到正確的方向,最後才能建立華人新聞文化的主體性和立足點。

(原載香港《明報》)

 

 

威權與自由新聞觀的角力

中國全國政協常委徐四民在北京砲轟香港電台的風波,據說又削弱了許多香港市民對一國兩制和新聞言論自由前景的信心。不論這項民意調查具有多大代表性,忽起忽落的港人信心指標,是欠缺理性思維的表現,再度反映出許多市民慣於從定型觀念和感情出發去看待社會的發展和變遷,主觀情緒的反應多於客觀理智的分析。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受到所謂「反中」和「親中」兩陣營不時放出的不當言論所誤導,另方面則是近數年來學界和傳播界多次發表的新聞自由前景調查研究報告,進一步打擊公眾的信心。

回歸以前,香港各界,包括新聞傳播學界和傳媒工作者本身,對回歸後新聞自由的前途普遍悲觀。當學界和私營傳媒機構調查研究新聞自由的課題時,都時興以悲觀的民意問卷調查結果作為立論依據,使「悲觀論」披上學術外衣而成為真理的典範。然而,回歸後的香港,示威遊行和新聞自由都安然無恙。中國中央政府不干預港事的低調作法令知識文化界大跌眼鏡。傳媒界有人自嘲杞人憂天,有人則視言論自由為理所當然的廉價商品,對權力建制進行煽情媚俗的攻訐嘲諷。然而綜觀半年多以來的輿論內容,仍以富於理性和識見的分析評論為主流,新聞言論自由的正面功能不容抹煞。

及至徐大砲的砲聲傳來,其支持者相繼發言撐腰,互為奧援,難免又觸動小市民剛剛痊癒的「被害妄想症候群」。而「親中」陣營(言論威權主義陣營)要求政府管制香港電台的自由言論及所謂「反對中國的活動」,必然會激發「反中」陣營(言論自由主義陣營)的反擊,後者也必然重施故技,把問題擴大宣傳為權力建制有意壓制香港的公民自由。揆其動機,是反對黨派對當權者的「制衡」,這是民主社會常見的作法,但其副作用則與「親中」陣營一樣,重新撩撥小市民的「被害妄想症候群」,引發新一輪的信心危機。

解讀徐氏風波的本質,既不是他個人的言論自由和發言權的問題,也不是中國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要收緊香港公民自由的問題,而是上述的新聞言論威權主義和自由主義兩陣營的一場政治角力,在雙方蜜月期漸近尾聲之際,以北京的全國性會議為契機而拉開序幕。類似風波將會陸續登場,這是因為兩股對立的政治勢力並存於同一開放社會的緣故。一團和氣式的「安定」,從來就不是開放社會的常態,世界上也沒有度不完的政治蜜月期。

近年來香港和大陸都有一批威權主義者,不滿香港電台和若干私營媒體的言論作風,視之為「反中亂港」,欲借助建制力量予以封殺和管制。他們雖不代表中央政府的對港政策,但卻淵源於大陸的威權體制及其意識形態,與權力建制有一定的人脈聯繫。他們若要實現限制香港傳媒自由的圖謀,先決條件是中央政府沒有能力和決心貫徹一國兩制的方針。以目前的政治氣候而論,他們成功的機會甚微,就像台灣國民黨保守勢力在八十年代政治轉型期力圖強化威權統治、壓制民主運動一樣,已經時不我予了。

威權主義者認為過多的新聞自由會破壞政府的有效管治。在現代化理論上,保守政治學者(如杭廷頓)曾提出類似理論,卻遭到很多人的反駁,其結論並不是一清二楚的。當一個社會成功朝向多元民主政治轉型之際,充分的新聞言論自由是新體制有效運作的必要條件,而不是破壞新體制的因素。八十年代末期以來的台灣、南韓、菲律賓等,都是明證;現階段的香港也是如此。要求香港傳媒充當「政府喉舌」或受政府管制的主張,根本無視香港政治轉型的現實。

美國歷史上有一段公案,頗富啓發性。十八世紀末葉美國執政聯邦黨認為過多新聞自由會損害政府威信,動輒以「煽動叛亂罪」起訴新聞工作者。這種做法引起人民反感而導致傑佛遜總統上台。他力倡新聞自由,以「證明所謂新聞自由與政府有序管治不相容的說詞之謬誤」。其後傑佛遜的共和黨長期執政,史家認為得力於他的自由新聞觀。

但這不等於說,香港電台和私營傳媒可以不受法律、眾律(公眾監督)和自律(新聞工作者的道德操守)的約束。作為開放社會的公共傳播機構,港台應擁有編輯自主權,對於政府政策,該電台並無義務宣傳和護航,但應予以準確報導和公正解釋,扮演溝通政府與民間社會的橋樑角色。港台在這方面的表現,應該說是得多於失,惟若干公共事務節目深度不足,甚至流於低俗煽情,有待改善。西方媒體雖享有充分新聞自由,但必須恪守內部專業守則,勵行新聞從業員的自律,做到無所偏袒,亦無所畏懼。港台及私營媒體若能以此自我鞭策,則無懼於威權主義者壓制新聞自由的威脅。

(原載《亞洲週刊》一九九八年三月廿二日「新思維」專欄)

 

新聞傳播與台灣民主化

包澹寧(Danniel J. Berman)所著《筆桿裡出民主──論新聞媒介對台灣民主化的貢獻》(Words like Colored Glass:The Role of the Press in Taiwan’s Democratization Process)一書,把大眾傳媒視為整個政治經濟體系的一環節,媒體在經濟發展和政治發展過程中,扮演著促進變革或維護現狀的角色。或許基於這個理由,本書著者花了三章篇幅重溫現代化理論(包括經濟發展論、政治發展理論等)及其反論(依附理論、世界體系論等),並以台灣個案為例,評論這些理論的適用性。這幾章內容與本書主題──新聞媒介對台灣民主化的貢獻──其實並無直接關聯,最多只能算是開展主題論述前的政治背景說明。

第四章討論傳播研究與政治發展的關係,為本書主題提供了理論基礎。此章內容涉獵甚廣,從西方早期的新聞、言論自由哲學思想和西方新聞審查的歷史到現代媒體效應理論、政治傳播學、發展新聞學等等,無所不包,對於專攻新聞傳播的學生來說,具有參考價值。其中有一個頗饒趣味的段落,提到美國在一九二五年以前查禁書刊和戰時禁制新聞言論自由的歷史,藉以說明:「即使是立場堅定、見多識廣的民主主義者也會主張控制新聞媒介以應付歷史逆境。」既然連美國也要到最近半個多世紀才真正確立新聞言論自由的典範,那麼,我們便「不應當孤立地評價其他國家的新聞自由」。著者提到「台灣與它相距不遠的強敵處於交戰狀態,它的生存時刻受著威脅」,似乎暗示台灣在蔣氏國民黨統治時代的壓制新聞言論自由是正當合理的。而「這個國家(指台灣)在短短數年間跳躍了美國花兩個世紀走過的路程,我們應當在這樣的背景下評價台灣的成就。」本書在這裡顯然忽略了:台灣自一八九四年割讓予日本到廿世紀八十年代末期的將近一百年期間,歷經日本殖民統治和蔣氏一黨專制,新聞言論自由受到嚴厲壓制,無數異見人士和知識份子慘遭政治迫害,美國「花兩個世紀走過的路程」,怎能與此相提並論?而台灣人民爭取民主和新聞言論自由又豈是「短短數年」的事?

第五章到第七章是本書著者針對晚清以後的中國以及現代台灣的新聞傳播與政治發展進行個案研究的力作,實證資料蒐羅甚豐,思想視野寬闊,內容具有一定深度與廣度。一個外國年輕學人能對中文書刊和報紙作如此深入之鑽研,從理論和實際兩方面闡論新聞媒介在台灣政治發展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實在不容易。

本書有關台灣個案研究,有幾個重點值得注意:

第一、媒體壟斷:在長達四十年的戒嚴時期,媒體經營控制權落入黨和軍方手中。軍方擁有八家報紙,並控有中華電視(台灣三大電視網之一)的多數股權。兩大民營報紙中國時報和聯合報的老板余紀忠和王惕吾都是深得蔣介石信任的將領;三大電視公司總經理也都是蔣家親信的軍方人物,並未具有新聞傳播的專業背景。印刷傳媒雖較具獨立自主性,但廣播傳媒則嚴受控制,例如國民營經營的中廣公司覆蓋面遍及全台灣,三大電視網分別由黨、省政府和軍方經營控制。

第二、壓制新聞言論自由:書報審查的重點是取締左傾政治言論,但波及範圍甚廣。例如八十年代一家報紙的主編因刊登中英有關香港的聯合聲明而被解職;四十年代末一家報紙因發表社論呼籲軍隊加餉而被查封;一九七七年聯合報受政府壓力封鎖中壢選舉暴動事件的新聞,引起一場讀者憤怒退報運動;一九八四年美洲中國時報因言論偏離黨的路線而被強行關閉,等等。

第三、媒體促進民主化變革:八十年代後期廢除戒嚴,解除報禁以後,台灣新聞言論自由放寬,媒體發揮了促進民主化改革的作用。例如流亡海外的反對派領袖許信良偷渡入境後,由於傳媒報導幫助他建立了知名度,使他得以留台從政,繼續在島內推動民主運動。著者引證大眾傳播理論大師威爾伯.施拉姆(即宣偉伯)的話說:「我們不必認為,大眾傳媒建立個人知名度的功能不利於變革,僅僅有利於當權者。恰好相反,這一功能可以樹立革新者的地位,從而為建樹地方領袖發揮正面作用。」此外,解嚴後的台灣媒體不斷試探拓寬言論自由的範圍,從而發揮加速變革的作用。例如媒體揭露軍方干預選舉內幕、宋美齡經營圓山大飯店長期不納稅等,均有助於建立一個制度化的、受公眾監督的政治體系。媒體推動變革的另一力量來源是經常發表民意調查報告,使公眾關心的議題成為政治領袖難以忽視的一股力量。

第四、黨外政論雜誌的角色:本書系統地研究從六十年代《自由中國半月刊》到八十年代各種黨外政論雜誌在反對黨不許合法存在的政治環境下,突破言論禁區,教育民眾和集結反對力量,為一個事實上的反對黨提供了成長茁壯的合法環境,使政治體系比較順利地向民主過渡。從政治理論的角度來看,台灣黨外雜誌的功能使得反對派可在立法之外合法地開展政黨政治參與,而不是像政治學家杭廷頓所說的,政黨的政治參與一定要透過立法機關產生。

總括而言,本書是從政治發展角度論述台灣的傳媒功能,其結論傾向於傳媒促進民主改革。筆者認為,黨外反對派的政論雜誌以及八十年代後期主流報紙的某些言論和報導,確實發揮了這方面的功能,但我們必須看到,在長達四十年的威權統治時代,主流傳媒在黨、政、軍的嚴密控制下,其主要政治功能不是推動變革,而是維護戒嚴體制和一黨專制,宣揚以反共思想為核心的「統治意識形態」,為當權者鎮壓反對派和民主變革提供合理依據。本書第六章雖然提到國民黨利用傳媒和懲處異己言論的個案,但並未針對當年台灣主流媒體所扮演的維護現狀、壓制民主變革的功能角色作理論性的剖析。再者,八十年代後期以來,主流傳媒揭露政府秘密和批評政治,雖然可能具有促進改革的作用,但更主要的是,民主運動的改革成果使主流傳媒得以擴大言論及新聞自由的空間。主流媒體的性格是依附的、守成的,而民主運動的性格則是開創的、革新的,兩者之間的因果及互動關係需要作更縝密的分析。無論如何,本書實證資料豐富,論點清晰,思想視野開闊,可讀性甚高,筆者樂為推介。

(原載香港政府電台《傳媒透視》,本文的書評是應該刊的邀約而撰寫)

 

 

民主法治是新聞自由的根本

世界上沒有絕對的新聞、言論自由,但是以法律規限這種自由的準則和範圍,則因政治文化和體制不同而有很大差異。在不講民主法治的威權獨裁體制下,規限新聞言論自由的法律往往被「泛政治化」,任何異見都可以「叛亂」罪名羅織入罪。當權者既無法治素養,也不懂得從法律觀點去思考:如果「鼓吹」或「煽動」並未導致破壞社會秩序或國家安全的立即危險,便不能構成罪行。台灣在長達四十年的戒嚴期間,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的條文被凍結,依《懲治叛亂條例》判刑的數以萬計「叛亂」案中,以言入罪的文字獄估計佔了一半左右,其罪狀包括「鼓吹台獨」、「為匪(指中共)宣傳」、「詆譭元首」等等,不一而足。

台灣於一九九一年終止動員戡亂時期後,人民首次享有憲法所保障的公民自由和權利,鼓吹台獨或統一的言論,也都可以公開發表。例如台灣左派團體到美國在台協會示威抗議「美國帝國主義干預兩岸事務」,台北多家報紙均予以報導,示威者無罪,新聞報導亦無罪,與戒嚴時期完全不同了。台灣甚至廢除了刑法第一百條,因為該條所規定的「意圖顛覆政府」等罪名,與「鼓吹」罪一樣,都是只具政治意味而無法律意義的概念,結果只能造成政治迫害。

在西方國家,以法律規限新聞言論自由的範圍,大抵僅限於誹謗、洩漏國家機密等少數罪行,而這些罪行在法律上都有明確定義。至於表達政治主張的言論,包括左派刊物鼓吹推翻政府的言論,都在憲法保護之列。只有涉及暴力破壞行動時,才會受到刑法的追訴。

魯平主任在接受CNN訪問時,提到美國不會容許鼓吹夏威夷獨立。他不知夏威夷有個「夏獨」運動,至少已有三十多年的歷史,成員包括白人活躍分子和當地土著人士。他們主張夏威夷應脫離美國聯邦獨立的言論和行動,自六十年代以來,迭經當地報紙報導,還有主張夏威夷應脫離美國獨立的讀者投書,也照登不誤。一九九四年二月,我重訪夏威夷時,正逢「夏獨」團體舉辦大型示威和宣傳活動,要求州政府「交還」一些海灘和公地,讓原住民自行管理。當地兩家大報紙Honolulu AdvertiserStar Bulletin都以頭版位置詳加報導,還刊載了支持「夏獨」的言論,但卻沒有任何人被扣上「鼓吹夏獨」的罪名。

我無意鼓吹獨立運動,只是要強調,現代文明國家應容許人民表達不同政見的自由,其目的不是要滿足個人主義的價值觀,而是正如美國最高法院在判決一宗《紐約時報》涉嫌誹謗官員無罪的官司時所說的:「不受限制的交流意見的自由」,是「推動人民所希求的政治社會變革」以及「和平解決爭端」所必需。這類觀點在早期西哲的著作裏(例如十九世紀英國哲學家彌爾的《自由論》),論述得很透澈。總之,新聞言論自由是促進社會之民主與進步的必要條件,不能以「資產階級自由化」一筆抹殺。法國哲學家伏爾泰有句名言:「我不同意你所說的,但我要拚死命捍衛你說這話的權利。」現代西方政治領袖雖已不再具有這種理想主義情操,但至少他們無權剝奪人民表達異見的自由。記得我在美國唸書時,我的良師益友瑞尼克博士(John E. Reinecke)曾對我說:「不要以為美國的政治領袖有接受批評的雅量,不,他們往往(對批評者)氣得不得了,但是在美國的制度下,他們拿你沒辦法。」

香港人在批評魯平主任的發言時,不要忘記中國還不是民主法治的國家,不必苛責魯主任,因為這不是他個人的問題。我們也不要指望我們的政治領袖有接納異見的修養和雅量,但應該指望我們能締造一個民主與法治的制度,在這制度下,政治領袖們不能任意剝奪新聞自由以及人民表達異見的權利。也只有在這制度下,我們的社會才能依靠內在平衡的力量──而不是來自政治體系的高壓力量──來維持真正穩定和長治久安。

(原載香港《明報》)

 

傳媒報導的表相與真相

新聞報導以「準確性」為首要任務,新聞事業以「求真」為最高美德,二者常被混為一談,其實大有區別:「準確性」所強調的是新聞內容必須忠於消息來源所提供的「事實」,傳媒機構的核實制度便是要確保「事實」正確無誤,然而「事實」未必能反映一個事件或議題的「真實」。新聞報導的一個大問題是,浮面的新聞事實往往掩蓋住議題的真相,轉移主題的焦點,或混淆真正重要的涵義。這個問題在傳統新聞教育的實務課程鮮有論及,似乎那是新聞哲學和媒體批判範圍內的事。但由於「社會責任論」新聞思想的影響,西方的部分「新聞報導與寫作」教材已不滿足於「事實」的準確報導,而要求窮究「事實」背後的「真實」。

「事實」之所以背離「真實」,大抵有兩個基本原因,其一是某些重要事件或議題涉及複雜的因素,記者必須親赴現場直接觀察,或明察暗訪相關人物,深究背景資料及檔案,才能洞察事件或議題的底蘊;但因人力物力的局限,以及交稿時限的迫切,只能按照新聞來源所提供的表層事實去報導。另一個更重要的原因,是很多公共議題關涉權勢集團或政府建制的利益,他們不願事情的真相曝光,而傳媒受制於權力,或出於自願的合作,往往遵從當權者的旨意,照本宣科,以致社會公眾從新聞報導中所看到的只是事情的表相,而不是真相。在東方社會,新聞工作者挑戰權力建制、維護公眾「知情權」的案例並不多見。

在六、七十年代經濟發展初期,後進諸國的傳媒不能報導公害、剝削勞工、財富分配不公等重大社會問題,卻在經濟增長率、都市繁榮等表相底下,將以上議題加以掩蓋和轉移,論者以為這是因為當年這些國家施行獨裁威權體制,傳媒缺少新聞言論自由所致。這個說法不無道理,但卻沒有觸及傳媒與政治互動的深層原理。

政治傳播學的研究發現,獨裁威權政府壓制新聞自由的手法,並不是只有消極地禁止傳媒對某些公共議題和事件的報導及公評,而且積極地責成傳媒鋪設另一套「事實」來掩飾和轉移真正的議題。無論是共產主義社會或威權體制下的資本主義社會,主流傳媒在這方面都扮演自動合作的角色。這裏要問的是:自由民主社會是否也存在這種權力建制與傳媒的合作機制?答案是肯定的,只不過合作的程度端視雙方在個別議題上的利益整合或價值整合的程度而定。例如西方傳媒在維護國際資本主義體系中的西方主導權方面,與西方權力建制具有價值共識,因此有關工業先進國與落後國之間資源分配及貿易條件欠缺公平合理的真相,並無可能在西方傳媒中得到公正的反映。在國內方面,自由民主國家的新聞媒體,若與大企業集團的利益整合愈深,則在處理環境汙染、消費者權益、榨取工農等公共議題上,實行「議題轉移」的傾向就愈強。故日本新聞評論家有謂:徒有新聞自由並不足以保障公眾利益,便是著眼於傳媒與大企業集團的利益勾結。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似乎只有依靠社會的傳媒監察力量,以及新聞工作者對社會責任的自覺。

(原載於香港信報一九九八年十月廿日「傳媒瞭望」專欄)

 

 

官場文化與傳媒文化的衝突

香港無線電視記者廖忠平在法國向朱鎔基總理發問有關他對示威的看法而受到中國外交人員蘇旭嚴厲斥責的事件,從電視實況報導所見,確實令人不平。由於當事人是新聞記者,本港輿論批評集中於新聞採訪自由、政府與傳媒關係等問題,香港記者協會則要求中國有關部門澄清對待香港記者的政策立場。其實深一層去看,這不僅是新聞工作範圍內的問題,更根本的問題是,在中國社會統治與被統治之間「上下有別」的父長式政治文化中,很多黨政軍人員慣於以「牧民」心態對待平民百姓,凡被認為違反紀律或冒犯尊嚴的言行,都會受到嚴詞訓斥,甚至粗暴無理的對待。這種「牧民」文化近年有所改善,但從廖忠平事件所見,問題仍然根深蒂固,這是中國現代化過程中有待克服的政治文化障礙。

蘇旭痛斥廖忠平,並不能代表中國官方對待香港記者的立場,但卻反映出中國官場文化與香港傳媒文化的衝突,官員以為中央領導人的尊嚴受到冒犯,必須對冒犯者施以道德制裁,以維繫官場倫理。蘇旭疾言厲色訓斥廖忠平:「你不應問這種問題,我嚴肅地告訴你,這不是你該問的問題……。這可不是鬧著玩的,我嚴肅告訴你,這是我們總理,你要有思想準備………。」中國駐法國大使館新聞參贊李蓓芬也對《明報》表示,朱鎔基總理對廖忠平的提問「會不高興的」。這種官場文化思想是導致衝突的根源。香港輿論在批評蘇旭的作風之餘,似應省思如何彌合兩地政治文化的差異,使類似衝突不再發生,「兩制」得以並行不悖。若只在蘇旭個人的態度上作文章,或質疑中國政府是否尊重香港的新聞採訪自由,恐怕未能掌握問題的本質。

廖忠平問及朱總理對示威的看法,問題不是很重要,但絕無不妥之處。廖忠平是筆者的學生,以筆者對他個人人品和作風的了解,他不是抱持玩忽心態與朱總理為難的那種人,而是要讓香港公眾看到朱總理的思想作風畢竟與老一代中共領導人有所不同。這個提問對香港新聞工作具有特殊意義,而不是「鬧著玩的」。記得國家主席江澤民訪問美國時,也被問及同樣問題,而他應對得體,有助於建立中國新一代領導人的開明形象。中國駐外官員對此不應不知。

以朱鎔基的開明開放作風和幽默風趣的性格,當不會介意廖忠平的提問。事實上,他若無其事地回答「沒看見」,是含有東方智慧的機鋒語。中國禪宗史上有很多故事,說明當一個禪者遇到足以引起凡人驚慌、憤怒或貪欲的情境時,只當「沒看見」、「沒聽見」,其真正涵意是以平常心看待不平常事,見怪而不怪。例如古代道樹禪師知道他的徒眾常在山中看到迷惑行人的異象,就教導說:「只要不見不聞,他的伎倆有限,我們不當一回事,久而久之,則自討沒趣,再也不會出現了。」朱鎔基雖未必有禪家修養,但他應對有方,結果是好的,這或許就是廖忠平的用心所在吧?倒是見識不足的外交官員把好事變成了壞事,未免可惜。

香港記者奉派前往國內或海外採訪中國事務新聞,其工作態度是嚴肅的,而不是玩忽的。為了完成採訪任務,在內地偶有「闖禁區」的違規行為,但從整體來看,香港傳媒有關中國事務的廣泛報導,對中國的開放改革事業以及促進香港市民對中國的了解,作出了重要貢獻。例如對江澤民、朱鎔基等領導人出訪外國的大量報導和正面評論,為中國政府塑造的開明理性的新形象,大大增強了香港公眾和國際人士對中國的信心,功不可沒。中國的開放改革需要外界傳媒的配合及合作,這一點應成為中港兩地的共識。

因此中國官員為香港記者提供協助,是一種互利關係,而不是一方施惠於他方。若不能看清這種互利關係,就會動輒訓斥記者,或威脅「斷絕合作」。此類事件過去屢有發生,結果對雙方都不利。就廖忠平事件而言,無線電視(電視廣播公司)是香港最具影響力的電子媒體之一,而廖忠平則是該公司的一名優秀記者,中國官員明智的作法是友好相待,爭取合作,而不是惡言相向,拒絕合作。九七回歸前,中國內地曾傳出要「抵制」、「封殺」香港某某媒體的風聲,弄得傳媒界人心惶惶,連帶影響公眾對回歸的信心。事後證明這並不是中央政府的政策,但損害已經造成。這個教訓應該記取,不可重蹈覆轍。

與此相關的問題是,在「井水不犯河水」的政策下,某些中國官員可能不願香港傳媒過多介入中國的國內事務。如果這項政策被生搬硬套於新聞傳播事業,則類似蘇旭訓斥廖忠平的事件將會一再重演,實非兩地之福。就長遠而言,更會影響港人對中國的國家認同。究竟「井水」與「河水」的界限何在?新聞工作者如何拿捏分寸?值得輿論深入探討。

(原載香港信報一九九八年四月十四日「傳媒瞭望」專欄)

 

傳媒「出位」的社會道德根源

轟動香港的三屍倫常慘劇陳姓主角,因在大陸「包二奶」,放縱淫樂而不顧家庭,導致妻兒自殺抗議。在三屍倫常慘劇震撼全港社會之際,陳姓當事人卻仍聲言「無愧無悔」,繼而接受某大傳媒的利誘,在大陸表演「左擁右抱」狎妓鏡頭,讓該報記者拍照,當作「獨家新聞」刊在頭版。由這個事件所引發的傳媒道德問題,受到香港新聞界及若干社團人士的極度關切,他們透過論壇、評論文章和公開聲明,對「出位」的媒體提出批評譴責,痛聲疾呼新聞工作者「自律」,並主張傳媒在監察政府和社會的同時,也要受社會的監察。見解中肯,立意甚佳,唯這種監督傳媒的主張過去也曾一再提出,但某些媒體只當耳邊風,我行我素,一有機會就又表演「出位」。原因何在?值得有心人士深究。

從媒體經營者個人的心態來看,並不是個個都有「公器」的承擔,有些報老闆是徹頭徹尾的商業主義者,對他們而言,報紙只是純粹的「商品」,銷路和利潤是經營成功的唯一標準。對這些人談「自律」無疑對牛彈琴,因為在商品經營上,「自律」似乎是不相干的概念,商人只服膺「市律」(市場規律)、畏懼法律。若某種行為會受到法律的懲罰,他們就不敢去做;任何營商手段,只要是符合「市律」而能促銷獲利的,那怕從社會的立場來看多麼不道德,他們也會趨之若鶩。既然他們不願自律,要想制衡他們,唯有訴諸法律的力量和社會公眾的監督,也就是以法律和「眾律」的制衡來責成報老闆的「自律」。其報社內部從業員若有社會責任的自覺,亦可以集體行動匡正報紙及報老闆的缺失。

然而談法律管制傳媒,在香港是一大忌諱,因為這會威脅到港人所崇尚的「自由」,香港社會寧可讓傳媒濫用新聞自由破壞社會道德,也不願以法律限制新聞自由。香港人的「自由崇拜」,在全世界的民主自由社會中,恐怕是獨一無二的。以台灣而言,當地報紙享有批評政府、政治領袖以及一切公共政策的充分自由,但若要像香港某些報紙那樣,以頭版渲染「色煽腥」,或在內頁專版刊登淫穢小說、嫖妓指南之類被認為「妨害風化」的內容,恐怕會立刻受到行政院新聞局的取締,以及社會輿論的鳴鼓而攻。台灣的報紙經營者及從業員顯然並不認為,以法律禁止這類不道德的媒體內容,會損他們的新聞自由。

至於公眾的監督,也有很大的難度。傳媒之所以一再「出位」,正是為了迎合讀者受眾的「集體偷窺癖」和低級趣味。部分讀者受眾明白「出位」的內容對社會有不良影響,徘徊於道德良心與低級趣味的矛盾之間,邊罵邊看,已屬難得。

西方新聞學者曾指出,讀者受眾具有喜好低級趣味的媒體內容的傾向,如何能期望他們監督傳媒?香港傳媒每次「出位」都有市民投訴,但人數畢道不多,作用有限。必須全體市民有較高的社會道德意識,才有可能發揮監督傳媒的力量。

三屍倫常事件所揭示的,並不只是單純的「新聞道德」問題,而是一種港人不太關心的社會「道德麻痺」症候群,亦即事件主角對基本人道及人倫價值的麻木無感,故此事件的直接責任雖在傳媒,但問題的根源則可追溯到社會道德的層面。

近日香港一些政治團體和社會教育團體紛紛發表聲明及致傳媒的公開信,觀其內容,都強調部分傳媒在報導這個事件上,「導演」新聞以及引誘當事人「做戲」,編造新聞,使「報導內容出現人為操縱」,不盡不實,違反新聞媒體的操守,損害傳媒公信力,等等。卻沒有人從社會道德的角度去探索問題的真正根源,彷彿只要那些傳媒不去利誘他人「做戲」,讓事情「自然發生」,傳媒「如實」報導,新聞內容沒有「人為操縱」的成份,那就不涉及傳媒的操守問題。論者似乎忘了從三屍倫常慘劇的社會倫理脈絡中去評斷傳媒「導演新聞」的事件。

社會心理學及新聞學所探討的「虛假事件」(pseudo events),是指社會上或政界有人出於利用傳媒自我宣傳的動機而炮製表演性質的事件,它是傳媒的剋星,因為它利用傳媒誤導公眾,產生種種不良後果。如今香港竟然有傳媒自己炮製「虛假事件」,突顯傳媒道德操守的墮落。但真正的問題不僅在於傳媒道德,更在於社會道德。陳姓主角的所作所為,以世俗道德譴責的語言來說,是「喪盡天良」,以社會心理分析的術語來說,則是「道德麻痺」。這是香港商業社會的集體症候群。我們必須從這個社會倫理脈絡中去審視傳媒炮製「虛假事件」的行為,才能看清其真正涵義。事件主角患有「道德麻痺」症候群,而利誘他炮製「虛假事件」大登特登的傳媒主管及其手下記者,又何嘗不患有同樣的症候群?兩者相結合,有如獲得養料的病菌迅速蔓延,不但破壞傳媒的形象和信譽,更毒化社會的道德肌體。

基於此,筆者認為有心人士痛批「出位」傳媒,呼籲其新聞從業員自律,恪守專業道德,固然很重要,但是也應該為社會的「道德麻痺」症把把脈。提倡傳媒道德,應以社會道德為前提,從瀕臨解體的傳統社會倫理中,喚醒全體港人的道德自覺,重建人倫人道的價值。能如此,才能從根本上防止類似事件的重演。

(原載香港信報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十日「傳媒瞭望」專欄)

 

監察傳媒可以動用法律嗎?

筆者於十一月十日在本報(信報)發表〈傳媒「出位」的社會道德根源〉一文後,曾接到一些讀者的來信表示關切。由於新聞道德問題目前正受到香港社會的廣泛關注,在此有必要作一回應。

一位讀者將拙文影印分寄給特區首長董建華及立法會主席范徐麗泰,並附函建議將拙文傳閱於特區各級官員及議員們,以匡正香港新聞道德與社會道德的缺失。其後董建華在世界中文報業協會年會上講話,提出傳媒應承擔社會責任及受公眾監督。董氏的講話引起了政界和新聞界一些人的疑慮,紛紛揣度政府是否有意收緊新聞自由。但據筆者側面了解,董氏的講話與上述《信報》讀者及各界人士近來關切新聞道德的社會壓力有密切關係,是對這種社會壓力的回應。至於政府是否有意趁機收緊新聞自由,在缺少證據的情況下,實無必要重新撩撥九七回歸前的「被害妄想症候群」,以免轉移當前要求重整傳媒道德的議題焦點,削弱有心人士和團體在這方面的努力。

另有讀者批評拙文暗示可以法律約束新聞道德,觀點趨向「保守」。其實拙文只是從原則上指出,在某些媒體不願自律的情況下,約制傳媒唯有訴諸法律與眾律(公眾監督),但二者在香港都不易實行。西方民主國家並不諱言法律在這方面的功能,只是有輕重緩急的不同。以香港的現況而言,傳媒道德操守雖有惡質化的現象,但並未走到必須制訂新法例約束傳媒的地步。如果香港發生類似西方狗仔隊涉入戴安娜王妃車禍的慘劇,則主張加強法律對傳媒的約束力,恐將成為迫切的議題,但目前情況並非如此。

目前香港有些人士和媒體連眾律及群律(即由傳媒界同業自設組織監督)都反對,因為擔心這樣做會損害新聞自由。持此看法者,似未能正視傳媒作為「公器」與「商品」的適當分際,以及「自由」與「責任」的平衡。與此相關的問題是,有些人將新聞道德與政治控制混為一談。香港學者也是我的同事史文鴻博士在一九九五年發表的一篇文章,曾批評這種觀點的謬誤,「是把社會上對新聞及傳媒的最低底線道德的要求,看成是政治控制。一講道德,就等同是政治對新聞自由的管制」。史氏指出,「社會上真正能體現市民利益及資訊權利的制度,是在資本主義的無政府狀態與極權主義的政治操控之外,建立一個平衡商業與市民大眾利益的新聞制度」。換言之,講求新聞道德與責任,是一個利益平衡的問題,而不能被曲解為對新聞自由的限制。

為了維護這個「利益平衡」,「四律」(法律、眾律、群律及自律)都是可採行的途徑。就法律而言,先進民主國家各有不同的作法。例如美國學術界在四十年代後半期成立的監察傳媒組織「新聞自由委員會」(中國哲學家胡適曾應邀參與),提出了「自由而負責的報業」(a free and responsible press)理念,正式為傳媒的「社會責任論」定調。在此理念下,該委員會明確宣示,若社會監督無效,最後只有讓政府立法來監督。英國自八十年代以來,由於大眾化報紙侵犯隱私權的問題很嚴重,國會議員曾提議立法管制,後來由政府委任法律專家進行調查研究,結果於一九九○年和一九九三年先後建議對有關傳媒施行刑事處分及民事罰款,並責成業界成立監察團體,若監察無效,便要促請國會立法。總之,是訴諸法律與群律。法律方面至今未見行動,群律的效果亦不理想。

北歐諸國的法律對新聞道德的約束比西歐嚴厲得多,連罪案嫌犯的姓名也不得隨便刊載,以免傷害無辜的家屬;而新聞從業員亦與法律互相配合,實行嚴格的道德自律。日本傳媒與政府長期以來都有不報導皇室隱私的共識;在某些個別問題上(如皇太子婚事),政府頒布禁令,傳媒自願配合。此等事例,均顯示民主國家以法律約束傳媒道德,其目的在維護利益的平衡,使公眾利益和個人尊嚴免受傳媒的不當侵犯。在此前提下談新聞自由,才有合理的基礎。

新聞自由的精髓,在於傳媒對公共政策以及一切涉及公益的議題,擁有報導和公評的自由,亦即行使「第四權」(傳媒監督政府及各種公共機構的權力)的自由。民主國家不但以憲法保障這項根本自由,而且有法治機制予以落實。傳媒的所有公益報導,除造成嚴重傷害的少數例外,均不受法律懲處。故在特殊情況下,縱使需要立法約束傳媒的道德操守,亦不致造成新聞自由的大倒退。

香港因為民主政制尚未建立,傳媒行使「第四權」的自由,目前只有政策性的承諾,未有制度性的保障,故一談到法律約制傳媒,某些人士談虎色變,實不難理解。但若要避免法律的介入,傳媒必須厲行道德自律,並接受眾律及群律的監察。目前某些業界人士倡議成立傳媒評議會、傳媒操守論壇等構思,具有建設性的意義,傳媒業界宜給予鼎力支持,樂觀其成,冀能提升傳媒的道德操守,防止傳媒惡質化,最終引致政府的干預。

(原載香港信報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三十日「傳媒瞭望」專欄)

 

《人文新思維》之一

《人文新思維》之一

陳玉璽著
佛光人文社會學院
2002年出版
作者電郵址:cyuhsi@gmail.com

 【作者按語】我於上世紀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在香港任教期間,曾應《亞洲週刊》、《明報月刊》、《信報財經月刊》、《明報》及其他報刊邀約,撰寫了許多長短文章;2000年返回台灣佛光大學任教後,承蒙龔鵬程校長鼓勵,揀選了一些舊文出版《人文新思維》一書,書名是取自我在《亞洲週刊》發表文章的「新思維」專欄,這些專欄文章跟在其他刊物發表的文章一樣,都具有社會及人文的新視野,或佛法思想的啟發性。二十多年後的今天重讀這本舊作,覺得其中所表達的思想和觀點並未因歲月的推移而褪色或落伍。故擬借用本網站一角,轉貼《人文新思維》的大部分文字,盼能與社會大眾共同切磋分享;若有錯誤或不足之處,亦請不吝批評指正。

陳玉璽  敬啟
2019年7 月2日

 

(以下選自原書的「心理/佛理篇」)

放棄自由───新聞自由異變的社會心理分析

從建制的角度觀察,「自由」的概念具有明確的意涵。國家憲法可將「自由」具體界定為新聞自由、言論自由、集會與結社自由,等等。當我們看到市民上街示威遊行,或發表反對意見而不受禁制或制裁時,我們會下結論說:這個社會擁有「公民自由」。反過來,我們也可以清楚觀察到公民自由受到壓制的情況。

「自由」的心理層面

 香港人關注回歸中國後,新聞言論自由會不會受限制的問題,便是從這個建制的角度著眼。影響新聞言論自由的建制因素包含兩個方面:一是法律的,即關切未來香港特區政府會不會立法限制公民自由;二是政治的,即關心中國官方會不會以政治手段壓縮香港的自由空間。這些建制因素誠然是影響香港公民自由的決定性因素,這是沒有疑義的。

但是香港輿論界顯然忽略了新聞言論自由的另一重要層面,即「自由」並不僅僅是一個建制的概念,同時也是一個心理範疇。「自由」作為一種主觀的心理經驗,並沒有明確和固定不變的內涵可言。人們對「自由」的態度和看法,往往隨著社會情境的變遷而不自覺地作出調整。從大眾傳播學的研究也可明白,社會公眾表達意見的自由程度,並不僅僅由法律和政治力量來決定;在某些情況下,社會心理也是其中一項重要的制約因素。因為人類作為群居而且情感依賴性甚強的動物,都具有向群體「趨同」(conformity)的心理傾向,亦即希望認同於主流意見、價值觀和行為模式,俾能獲得群體的接納而免於被排斥和孤立的處境。就大多數人而言,如果覺得自己的思想和意見不能為主流社會所接受,則寧可放棄表達的自由,儘管「一人少數」(minority of one)之意見到頭來可能證明為正確(十九世紀英國哲學家彌爾在《自由論》中有此論述)。當愈來愈多的人「自願」放棄批評和異見表達自由時,有關言論自由是否受到壓制的論述,便失去實質意義。

在此不妨先舉一個實際的例子來說明:在香港保釣運動進入高潮時,有一位香港學者和一位時事評論員曾對我說:雖然從歷史上肯定釣魚台屬於中國,但在國際法方面,他們認為釣魚台主權是頗具爭議性的問題,而香港傳媒處理這項新聞的手法卻深受民族主義情緒的影響,可是這些事情「不能寫」。我問:「你們是否感到言論自由受壓制?」其中一位朋友的回答頗為耐人尋味:「只有當你渴望發表意見而人家不准你發表時,才會有言論自由受壓制的問題。」言下之意是說,在民族主義情緒高漲的氣氛下,他自覺發表反主流意見是不適宜的,因此「不能寫」並不等於言論自由被剝奪。換言之,當向群體趨同的心理需求大於個體對自由的需求時,「自由」或「不自由」便成為難以論述的命題。

不可分割的兩個範疇

  這個例子所揭示的,或許只是一種特殊情況。在一般情況下,法律和政治的威壓強制(coercion)當然是規限新聞言論自由的主要力量,至於社會心理的效應,依個別情況而有不同,不能予以一般化。但是我必須指出,建制力量的威壓強制與社會心理壓力並不是可以截然分開的兩個範疇;相反的,建制力量必須透過社會心理過程「內化」為公眾心目中具有正當合法性的「權威」(authority),從而建構一個新的、和諧的社會心理秩序。否則,建制的威壓強制必然造成公眾的被壓迫感,進而引起衝突和抗拒的危機。在這裏,大眾傳播學有必要從政治學關於「正當合法性」(legitimacy)的研究吸取靈感:正如赤裸裸的「權力」(power)必須經由「正當合法化」(legitimization)過程,將權力的威壓強制性「內化」為人民自願的忠誠與服從一樣,以法律和政治手段限制新聞言論自由的威壓強制力量,也必須借重社會心理機制的「內化」過程去塑造其正當合法性,以贏取公眾的「認受」。如果當權者不善於掌控這個過程,則規限新聞言論自由的行動就有可能引發衝突的危機。但如果掌控得宜而達致大多數民眾的認受和趨同,則新聞言論自由將不再成為備受關切的議題,儘管在客觀上,新聞言論自由的空間已經大大被壓縮了。

新加坡人的看法

 關於這個極具探索價值的課題,我曾對新加坡的經驗深感興趣。西方自由主義者(以及香港的許多人)總認為新加坡的威權統治壓制了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若以西方和香港的自由尺度來衡量,這個觀察並沒有錯。然而多年以來我曾不斷就此問題徵詢新加坡人的意見,他們幾乎一致認為,新聞言論自由在新加坡並不是一個問題,因為新加坡民眾和新聞界普遍認同該國廉潔而有效率的政治體制,對現狀感到滿意。政治體系的高度正當合法性,使限制新聞言論自由的政策也具有正當合法性。換言之,新加坡政府規限新聞言論自由的建制力量,透過社會心理的內化過程,成功轉化為多數民眾和新聞工作者自願的服從和認受。因此他們對本國新聞言論自由的看法,與外界有所不同。

 「發展新聞學」的聯想

 新加坡的經驗使我們聯想到六、七十年代流行於開發中國家的所謂「發展新聞學」(development journalism)。許多前西方殖民地在脫離殖民統治而步上「國家建設」(nation-building)之際,把國家經濟和文化的發展與進步當作最高的價值目標,在此目標下,新聞事業必須為「發展」服務,已成為政治領袖和新聞工作者的共識。傳媒的編輯和記者自覺地排斥被認為有害國家發展或破壞本國文化傳統的新聞內容,包括色情、暴力、反政府言論,以及帶有西方「文化侵略」色彩的節目內容。為了維護國家的獨立自主,新聞工作者反對漫無限制的西方自由主義新聞思想,而情願自我設限。我們把這種現象稱為「新聞自律」(self-discipline),以別於政府建制壓力下的「自我新聞檢查」(self-censorship)。

從社會心理的層面來考察,與「發展新聞學」相聯繫的「新聞自律」,乃是一種自發性的「放棄自由」的心理過程。處於這種情況下的新聞工作者,不但不覺得新聞自由受壓制,反而批判漫無限制的新聞自由。一個有趣的例子是,新聞學者J.Herbert Altschull在其《權力的媒介──新聞媒體在人間事務中的角色》(Agents of Power‥The Role of News Media in Human Affairs)一書中,曾提及非洲坦桑尼亞的法律雖然禁止政府官員對報紙進行審查,而該國總統尼雷爾也一再批評媒體編輯的自我新聞審查,但是新聞界自我設限以符合國家「發展」需要的情況仍然很嚴重。(參見黃煜、裘志康譯該書中文版第七章,北京華夏出版社出版)。

坦桑尼亞的個案凸顯一個事實,那就是,一個社會的新聞自由即使不受到法律和政治力量的壓制,新聞工作者和社會公眾也有可能在某種特殊的「新聞氣候」或「新聞文化」(journalistic culture)影響下,不自覺地放棄至少一部分新聞言論自由。然而事實上,在許多開發中國家,新聞工作者自發的「新聞自律」與政治壓力所造成的「自我新聞檢查」並不是可以截然劃分的。當「發展新聞學」未能帶來預期的國家「發展」,反而因喪失監督功能而助長獨裁、濫權、和腐化時,新聞工作者便會進行反省,而與反對運動合流,反過來為爭取新聞言論自由而鬥爭。馬可仕統治時期的菲律賓便是一個典型例證。台灣、南韓仍至中國大陸的新聞界,也有過從支持威權統治的「發展新聞學」理念轉變為爭取新聞言論自由的心路歷程。

 「放棄自由」的心理機制

 新聞工作者和社會公眾「放棄自由」的社會心理現象,並不只發生於去殖民化的開發中國家。從心理分析的觀點來看,「放棄自由」是潛在於每一個人的心理機制。如前所述,「自由」作為主觀的心理經驗,並不具有明確和固定不變的特性。當一個少女看到已婚婦女整天為照料家務和小孩操勞時,她可能會慨嘆「結婚是自由的墳墓」;可是有朝一日,當她自己結婚生子時,她也會自發但卻不自覺地「放棄自由」!著名精神分析學佛洛姆(Erich Fromm)在其名著《逃避自由》(Escape from Freedom)一書中,曾論述一種集體「逃避自由」的社會情境,即當一個國家或社會面臨嚴重危機致使社會成員喪失安全感時,人們寧願放棄個人自由,以換取集體安全感,三十年代的德國納粹黨便是在這種充滿危機感的社會心理背景下,獲得人民擁戴而上台的。

除了危機感這個消極面的因素外,我認為還有兩項因素會導致人們「放棄自由」,一項是積極投入的因素,即當人們被某種理想、理念或使命感所吸引而全情投入於一項運動或工作時,他們會自發地「放棄自由」,正如上述那位少女一樣。這個積極因素與危機感的消極因素往往是互相配合的,三十年代的德國人願意「放棄自由」,不僅因為國家面臨社會經濟危機,而且受到振興德意志民族的國家主義理想的鼓舞。共產國家在建國初期的情況也是如此,一方面有來自國內的「階級敵人」威脅所造成的危機感,另方面有一種建設新社會、振興民族的理想和使命感,促使人民「放棄自由」。這種心理過程與反共宣傳家們所描繪的「失去自由」是不可同日而語的。只有當理想幻滅而危機感不復存在時,人們才會猛然醒覺「失去」了自由。另一項因素則是來自權力結構的威壓和制裁的壓力,迫使人民「放棄自由」以換取免受懲罰的安全感。這三項因素,即危機感、積極投入和威壓制裁,往往同時出現而構成社會集體「放棄自由」的心理情境。

以上社會心理分析的概念架構對香港的啓示,是規限新聞言論自由的建制行動,未必表現為「國家」(state)與「社會」(society)之間的對立衝突,即一方有政府建制不顧民意的壓制新聞言論自由,他方有新聞界、知識文化界和反對派人士的抗爭,形成一種緊張對立的局面。我們應該思索和關注另一種可能出現的情況,即透過對新權力結構和新領導權威的「正當合法化」(legitimization ),以及社會心理的「內化」(internalization)過程,逐漸營造一種新的「言論氣候」和「新聞文化」,新聞工作者和社會公眾身處這種「大氣候」中,開始自我調適,認受新的一套政治價值觀,學習新的遊戲規則,在意見表達上向主流意見趨同,本來甚囂塵上的政治「噪音」被新的「諧音」所淹沒,變成無足輕重。當我們探討港人所擔心的新聞言論自由可能被壓縮的問題時,必須考慮這個社會心理因素。未來港人對新聞言論自由的認定,跟他們對特區政府的正當合法性的認受是不可分開的,而新聞言論自由跟其他公民自由,如集會、結社、示威遊行、出版等自由,也是互相結合的。

台灣光復後的「政治社教化」

 當一個國家或社會由於革命、改革運動或去殖民化而轉換政權時,新權力結構及領導權威的「正當合法化」以及社會心理的「內化」過程顯得特別重要;沒有一個新政權會忽視這項工作。這時主流新聞媒體並不是被強加限制新聞言論自由的受害者,相反的,它們可能扮演積極主動的角色,與權力結構互相協作,推動新的「政治社教化」(political socialization),其內容側重於新的國家及文化認同、「國家建設」(或新社會建設)目標等的意識形態建講,這就創造了前述「放棄自由」所需的其中一項必要條件──「積極投入」因素。「放棄自由」的集體心理過程是否順利,與「積極投入」的強度及政治體系「正當合法化」的程度成正比。

台灣是一個有趣的案例。國民黨政府在一九四五年接收台灣時,就開始進行配合政權轉換的「政治社教化」過程,即使是交通及傳播設備較落後的鄉間,也開始學習唱新國歌、向新國旗致敬、學習新國語、對「祖國」感恩戴德,等等。隨著社會心理的轉變,在完全沒有法律禁止言論自由的情況下,剛剛喪失既得利益的台灣「親日派」固然啞然失聲,而素來勇於批判日本殖民統治的少數本土知識精英,則因認同祖國及台灣新權力建制的「正當合法化」而放棄政治批判的角色。只有當新政權的落伍、専橫和腐化面目逐漸暴露而引發草根階層的暴力抗爭時,知識精英才重新承擔起政治批判和倡導改革的角色,但為時已晚矣,暴力抗爭的失敗註定了台灣進入長期政治黑暗時期的命運。

台灣經驗不適用於香港

 對比於台灣的去殖民化和回歸經驗,今天香港的情況已大不相同了。就香港本身言,社會及政治多元化、法治上軌道、文化的開放性格等,均為當年台灣所無,因此香港在回歸後不易出現封閉型的新聞言論氣候──除非社會本身喪失其多元和開放的特質,這在可預見的將來是不可能的;像當年台灣那樣,由沉默順從到暴力抗爭的兩極化民意表達模式,在香港不容易出現。再就地方與中央的關係而論,「港人治港」的過渡安排迥異於當年國民政府把台灣當作「戰利品」的接收方式,使香港擁有較大的自主空間,而香港多元、開放及崇尚法治的政治文化,也使權力建制難以進行類似當年台灣「臣民式」(subject mode)的「政治社教化」。總而言之,香港開放型的新聞言論自由氣候不容易退化為封閉型。

然而隨著去殖民化和政權的轉換,將來可能出現一種比較保守但仍不失其多元開放性的新聞言論氣候。新聞媒體(尤其是與大陸關係密切的媒體)與權力建制之間可能建立較密切的合作關係,在重大政策上支持政府的立場。政治批評可能不會從報紙社論中消失,但會強調「建設性」和「善意」的批評,或以建言和建議的方式代替批評。在新聞報導方面,對於敏感政治新聞、未經證實或授權發表的重大新聞等,將會特別慎重處理,其方式包括「淡化處理」和刪除敏感內容。就新聞專業原則而言,慎重處理新聞未嘗不是一件好事。因為過去香港報章所報導的一些重大內幕新聞(例如鄧小平去世),往往被證明為子虛烏有,這不但損害媒體的公信力,也會造成不良的社會後果。要求準確報導和公正立論是新聞工作的重要職責,但傳媒主管若為政治顧慮而過分自我設限,又會危害新聞自由,也有悖新聞工作者的專業倫理和社會責任。

從社會心理分析的觀點來看,「放棄自由」誠然是某些特殊社會情況下不可避免的現象,但是如果本文的論述正確的話,「放棄自由」在香港的後殖民時代應該不是太嚴重的問題。新聞工作者必須充分體認新聞言論自由在促進社會和政治之民主與進步上所擔當的重要角色,對可能「放棄自由」的社會情境保持警覺和自省,進而立足於新聞倫理、責任和原則的「新聞自律」而不是「自我新聞檢查」的基礎上,繼續爭取和維護應有的新聞自由。這既是專業的原則,也是道德的原則,應該成為政府、傳媒和公眾的共識。

(原載香港《信報財經月刊》一九九七年三月號,本修訂稿於一九九八年發表於香港浸會大學傳播學院教師研究成果發表會)

《附錄》

 現代與古代的自由──讀陳玉璽文有感
戴 天(信報財經月刊總編輯)

竊以為陳玉璽「放棄自由──新聞自由變異的社會心理分析」乙文(見《信報財經月刊》三月號,二四○期),應為所有關心香港前途的人士(特別是新聞、文化工作者及各級民意代表)以至社會大眾,不可錯過的作品。尤其是,「候任特首」董建華有關自由(包括新聞自由)的一些似是而非的談話,每每引人疑竇,難言對之充分信任之際,更可供作思考、參詳之資。

陳玉璽首先指出,自新聞和言論自由的另一層面以觀,香港人之所以關注九七後的新聞和言論自由問題,並不是沒有因由的;他提出了兩點:「一是法律的,即關切未來特區政府會不會立法限制新聞言論自由;二是政治的,即關心中國官方會不會以政治手段,壓縮香港的新聞言論自由空間」。假如再結合董建華於接受美國CNN電視台訪問之時,又一次夸夸其談什麼「公共與個人利益的平衡」,作為其對新聞與言論自由的「底線」,那麼日後香港是否仍能享有現在的新聞與言論自由,以及香港人對上述兩點的關切與疑慮,就不能說是杞人之憂。

應當指出,董建華的「新聞與言論自由論」,以及其所師的新加坡李光耀式「家長統治理念」,去真儒甚遠,實為假儒的所謂「帝王儒術」。說得好聽一點,而且或可為董建華一類的人物,找到某些「理念」依據的是,董建華代表了貢斯當所稱的「古代人的自由」,即與盧騷相聯,認為自由等同於政治自由和公共生活的價值。但貢斯當又指出並且強調,還有「現代人的自由」,也就是與洛克相聯,肯定思想與信仰自由,某些基本的人身權與財產權,以及法治精神範疇之內的自由。從此以觀,再結合香港的現實,亦即其所具的現代人、現代社會本質,到底香港人要選擇的是哪一種自由,也就昭然若揭,毋庸廢辭了!

然而,據陳玉璽的觀察,「人們對『自由』的態度與看法,往往隨著社會情景的變遷而不自覺地作出調整。……社會公眾表達意見的自由程度,並不僅僅由法律和政治力量來決定;在某些情況下,社會心理也是其中一項重要的因素。……就大多人數人而言,如果覺得自己的思想和意見不為主流社會所接受,則寧願放棄表達的自由。……當愈來愈多的人『自願』放棄批評和異見表達的自由時,有關言論自由是否受到壓制的論述,便失去了實質意義」。

旨哉斯言!以目前香港的言論與新聞自由情況而論,在「以我為主」宣傳及利用所謂民族主義顛倒是非黑白之際,「主流」其實已儼然形成,故此人們如果逐一放棄自由,也就見怪不怪了!

(原載香港《信報》一九九七年三月五日戴天專欄「乘游錄」,作者當時為信報財經月刊總編輯)

佛牙舍利經典依據的辨正

 (本文經《普門》雜誌編輯部呈請星雲大師親閱並批示為「聖言量」後,刊登於該刊一九九八年六月號)

西藏高僧贈送給台灣的佛牙舍利是真物抑或贗品?這是某些歷史學者想要追究的問題,因為他們把佛牙舍利視為一件歷史文物、一個古董,是否有價值,端視其作為「物」的歷史存在是否經得起科學的驗證。但是從佛教的立場來看,佛牙舍利的真正價值存在於它作為佛法真理的象徵,只要擁有歷史的傳承或高僧大德的認證祝福,就不必去懷疑文物的真實。故佛教高僧大德面對外界對佛牙的質疑,只是點到即止,而不會介入世俗的爭辯。

或許是出於「維護歷史文物」的動機,大陸中國佛教協會於台灣朝野盛迎佛牙舍利之際,透過官方新華社發佈聲明,對這枚佛牙的來歷提出質疑。該協會不具名的負責人質問「這第三枚釋迦牟尼佛牙不知從何而來」的理據是說,根據《大般涅槃經》記載,釋迦牟尼佛涅槃後留有四枚佛牙,一枚被帝釋請往天上供養,一枚被捷疾羅剎請走,其餘二枚留於人間。中國佛教協會說:留在人間的兩枚佛牙,一枚在斯里蘭卡,一枚現在北京佛牙塔供奉,稱為「法獻佛牙」。這位負責人認為台灣佛牙在經典上沒有根據,因為據經典記載,只有兩枚佛牙留存人間,沒有第三枚。

香港傳媒報導這則新聞時,有的報紙使用「西藏流亡活佛贗品佛牙贈台」之類的大標題,以新聞報導的方式達到輿論裁判的效果。但這種輿論裁判是公正持平的嗎?中國佛教協會的聲明是正確的嗎?本乎求真精神,宜有所商榷和辨正。

細心考察佛教典籍,可知中國佛教協會的說法與經典不符,何況歷史上有兩枚佛牙舍利曾同時存在於中國,其中一枚自公元第十一世紀以來,一直在北京(即現在北京佛牙塔所供奉的「法獻佛牙」)另一枚則在北宋亡國後不知所終,也無從證明或否定是否就是西藏活佛贈送給台灣的這一枚。

在說明這「第三枚佛牙」的來歷之前,我們有必要先看看《大般涅槃經》如何記載。

大乘佛教的《大般涅槃經》有兩個漢譯本,一是北涼時代天竺高僧曇無讖所譯,共四十卷;一是南朝學僧慧嚴、慧觀等人再治曇無讖所譯版本,共三十六卷。這南北兩部經都沒有關於佛陀涅槃後荼毘(火化)分骨的記載。只有唐代若那跋陀羅與會寧等譯《涅槃經後分》卷下,有兩個地方提到荼毘分骨和佛牙舍利:首先是釋迦佛遺體火化時,帝釋來到現場,要取走佛牙。原文是這樣寫的:「帝釋持七寶瓶及供養具,至荼毘所,其火一時自然滅盡……即開寶棺,於佛口中右畔上頷,取牙舍利,即還天上,起塔供養。爾時有二捷疾羅剎,隱身隨帝釋後,眾皆不見,盜取一雙佛牙。」經文稍後另有一段落,提到荼毘完成後,「爾時世尊大悲力故,碎金鋼體,成末舍利,唯留四牙,不可沮壞。」

從上引經文可知,根據《涅槃經後分》記載,佛陀涅槃後至少留下七枚佛牙舍利,其中至少一枚是帝釋開棺從世尊口中取走的,同時被捷疾鬼偷去兩枚,另外四枚則是荼毘後在骨灰粉末舍利中找到的。這後面四枚佛牙如何處置,經文根本未提,但顯然不是帝釋請去天上供養和捷疾鬼偷去的那些佛牙。

小乘佛教另有一部《大般涅槃經》,為東晉高僧法顯所譯,分上中下三卷。那麼中國佛教協會所說的四枚佛牙去向,是不是出自這部經呢?

經查《大正藏經》第十四冊所收錄的小乘《大般涅槃經》,只有在全經最後部份概述佛入滅後諸小王國爭分佛舍利,而未說明具體分法,更無一字提到佛牙舍利。可見大小乘《大般涅槃經》中,除《涅槃經後分》外,都沒有關於佛牙舍利的記載,而《涅槃經後分》所述內容,與中國佛教協會的說法大異其趣,已如上述。

那麼所謂釋迦佛入滅後,留有四枚佛牙,一枚被帝釋請往天上供養,一枚被捷疾羅剎請走,其餘二枚留於人間的說法,究竟出於什麼經典呢?筆者曾翻查許多大小乘經典,最後在小乘《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雓事第三十九節找到這麼一句話:「佛有四牙舍利,一在天帝釋處,一在健陀羅國,一在羯陵伽國,一在阿羅摩邑海龍王宮,各起塔供養。」這段記述無論是佛牙數目或去向,都與《涅槃經後分》相左。究竟何者可信?究竟有幾枚佛牙留在人間?恐怕是一個永遠解不開的謎。何況二者都涉及宗教神話,益增考據之困難。

另據佛學家巴宙氏從巴利文翻譯的《南傳大般涅槃經》(慧炬出版社一九七二年初版),全經最後有一偈,述及四佛牙的去向,其意與上引《根本說一切有部》略同。但巴宙教授引述南傳大師佛音尊者的註釋說:「此偈係後來在錫蘭為人添入,非最初結集時所有。」我們若以東晉法顯所譯小乘(南傳)《大般涅槃經》來印證,亦可知原始的《大般涅槃經》應該沒有關於佛牙舍利的記載。若一定要根據《大般涅槃經》來認定佛牙舍利的數目和去向,我們只能引述《涅槃經後分》說,佛陀入滅後有四枚佛牙舍利留存人間。若以錫蘭等南傳佛教國家某些人士的說法來認定,則只有兩枚留存人間。據說經典還有其他說法,但非淺學的筆者所知。總之,此為歷史懸案,確切答案不可知,亦不重要,學佛者以不執著為尚。

筆者從漢傳佛教典籍中發現:至少在公元十一世紀,北宋王朝晚年,有兩枚佛牙舍利同時存在於中國,一枚在北京(當時稱燕京),另一枚在河南開封府,即北宋王都。

首先,據《梁高僧傳》卷十三及後代有關典籍記載,南朝高僧法獻於劉宋元徽三年(公元四七五年)前往西域取經,至于闐(今新疆一帶),得佛牙一枚,遂攜返國,供奉於南齊都建業(今之南京)。這枚「法獻佛牙」在五代時期因戰亂而輾轉送至燕京(今之北京),據《遼史》道宗紀記載,北京神宗熙寧四年(公元一○七一年),這枚佛牙舍利奉安於靈光寺招仙塔,即今北京佛牙舍利塔之舊址。

從文獻考察可知,這枚「法獻佛牙」在宋太祖建國時(公元九六○年)已經在北方,而自神宗熙寧四年奉安於北京靈光寺以來九百多年間,雖曾遭戰火劫難,湮埋地下,但失而復得,不曾離開該地。大陸佛教界於六十年代重建佛牙舍利塔,供奉佛牙舍利至今。

與此同時,宋朝自第二代皇帝太宗(公元九三九年至九九七年)以下,至北宋末代皇帝徽宗(公元一○八二年至一一三五年)的一百多年間,皇室在開封相國寺及宮中另外供奉一枚佛牙舍利。據《宋高僧傳》卷十四記述,這枚佛牙是唐代名僧道宣律師獲毘沙門天王之子那吒秘授,隨身供養。丁福保所編之《佛學大辭典》(上海書店出版社一九九四年出版)引述宋朝佛教典籍,包括天台宗記傳史《釋門正統》及《類苑》等書,稱道宣所獲之佛牙是「釋迦文佛靈牙」,曾屢現「神異之蹟」。例如宋神宗熙寧年間(即上述「法獻佛牙」奉安於北京靈光寺之同一時期),「其牙忽生舍利,如人身之汗,颯然湧出,莫知其數。或飛空中,或墜地;人以手承之,即透過;著床榻,摘然有聲,復透下,光明瑩徹,爛然滿目。」其後被迎至京城開封府,「有詔留大相國寺,創造木浮圖以藏之。」另據《佛光佛教大辭典》,宋太宗曾前往相國寺禮拜佛牙,「以烈火煆試之,光彩益顯」,遂製「佛牙讚」。英宗治平二年(公元一一○四年),迎佛牙至宮中供奉。可見歷史上中國確有兩枚佛牙舍利同時並存,而不只一枚。兩枚佛牙的不同來歷均載於《高僧傳》,而歷代《高僧傳》是佛學界公認的權威文獻。

以上是針對中國佛教協會依據《大般涅槃經》認定只有兩枚佛牙留存人間的說法提出辨正,以存歷史及佛典的真實面貌。筆者無意辯稱台灣所獲佛牙為真,亦不敢懷疑其為假。台灣歷史學者盡可質疑,但要講理據;若只出於犬儒心態,甚至以「狗牙」相嘲諷,則有失學人風度,除了互相傷害,助長台灣社會的暴戾之氣,沒有任何益處。

世界各大宗教都有「聖物」受人質疑。例如現存義大利的耶穌裹屍布,有歷史學者質疑其為贗品,但這種質疑對虔誠的教徒並無意義;相反的,據稱裹屍布上出現的耶穌影像,一直是許多基督徒(包括科學家)信心靈感的源泉。又如韓國一座禪寺供奉禪宗六祖慧能的頭顱,我們知其為假(因為慧能大師的真身現存廣東南華寺),但韓國信徒並不質疑其真偽,禮敬如儀,從禮敬中獲得真實的精神利益。

說到韓國的慧能頭顱,我想起一樁軼事,頗富啓發性,應該一提。韓國禪宗曹溪宗傳人崇山禪師多年前曾出版一本書,記述他率領徒弟訪問中國大陸的經過。當他們參訪廣東南華寺的六祖真身時,崇山禪師向該寺的接待師父打禪話:「六祖的頭顱現存韓國一禪寺,韓國人相信是真的,你這裡的六祖肉身究竟是真是假?」據說那位接待師父聽不出話中禪機,一本正經地辯稱:「只有南華寺的六祖才是真身,其餘通通是假的。」崇山禪師回憶他在南華寺和中國其他禪寺的對談經驗,慨嘆說:「禪宗起源中國,但是現在中國的禪宗傳統已經斷絕了。」(筆者按:崇山禪師參訪南華寺及中國其他佛寺的時間應是上世紀七十年代文化大革命後期)。

把佛教遺產當作歷史文物來保存,當然具有文化上的意義,中國大陸政府在這方面出了不少力,功不可沒。但若不再珍視文物背後的佛法精神傳承,則所保存的只是文化的軀殼,終將淪入宗教精神的虛無和佛法慧命的迷失。

反過來說,如果抱持世俗的功利心態,把佛教文物當成迷信祈福的對象,以為崇拜佛牙就可為個人消災解厄,趨吉避凶,為社會化除暴戾與心靈危機,則又是走到另一個極端。佛教真精神全在於佛理的內證和實踐,由個人身心的自我完善進而濟世度人。若在自身和自心之外去尋求救贖,只能成為佛經所說的:「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台灣若干學界和政界人士對於迎佛牙的批評,則犯了第三種謬誤。他們把宗教信仰與改善社會風氣、淨化人心對立起來,以為有此則無彼,後者只能靠人為的管理去解決,而不能「不問蒼生問鬼神」。這種機械對立論或許源於對宗教精神和心靈價值的缺少體驗,以及對佛法佛理的缺少認知。對於正信的佛教徒而言,佛牙舍利能激揚對佛陀的恭敬和信心,成為自我修持的助力和精進向善的因緣,由此幫助人心的淨化,增進社會的祥和,正可體現正信佛教的正面社會功能,而與民俗神道教「問鬼神」依恃神力的迷信無關。

台灣佛牙既蒙藏傳、南傳和北傳高僧大德的印可祝福,文物真偽之辯即可告一段落。眾人但持一直心,從禮敬佛牙舍利緬懷佛陀追求生命真理和救度眾生的悲願,學習祂的慈悲愛心和智慧,由外在的形象啓發內心的修持,由自我淨化帶動社會的淨化。能如此,佛牙舍利就有真正的價值。否則就算是真品,也只不過多添一具文物軀殼而已。

(原載《普門》雜誌,一九九八年六月號,第二二五期)

 

心靈解放紓解精神危機

三十多年前,精神分析學家佛洛姆(Erich Fromm)與禪學大師鈴木大拙合著《禪與心理分析》一書時,曾指西方人正處於一種「精神分裂性的無能」──追求理性主義,卻沒有能力體驗愛心和情意,更不用說東方哲學所闡揚的心靈解放了。他說,西方理性主義把人劈為兩半:一半是知性,另一半是情意,前者合乎理性,後者不合理性。崇尚理性的西方人要以前半個「我」來宰制後半個「我」,猶如他們宰制大自然一般,結果使西方經歷一場「精神危機」──個人與社會人群疏離,與大自然疏離,也與自己的人性疏離,由此造成形形色色的自我精神困擾的「時代病」。

佛洛姆痛陳西方「追求理性主義已到了理性主義變成不合理性的地步」,而被認為「非理性」的禪宗思想實際上卻比西方思想更合乎理性。

「精神分裂性的無能」發展下去,其長期後果豈止自我精神困擾而已?今天西方及亞洲社會泛濫成災的青少年犯罪和暴力狂潮,又何嘗不能溯源於當年佛洛姆所論述的「精神危機」?尤其西方倫理體系的解體危機,也浮現於亞洲社會。近期馬來西亞社會出現「無聲文化」的少女賣淫事件,台灣爆發國中老師被學生打死的悲劇,都彰顯倫理崩解的困境。

目前槍殺已成為美國青少年死亡的第二大原因;全美國有十七萬兒童因恐懼校園槍擊而不敢上學;還有美國年輕一代的「道德麻痺」。這一切,令人想起佛洛姆富於洞察力的論著,也令人沉思:人的愛心和情意固然已被「理性」所征服,但「理性」安在哉?

筆者曾在美國讀到一篇教育調查報告,驚訝於教育專家們對於美國學校系統不講情感教育的冷酷現實竟能無動於衷,如果我們不從佛洛姆所闡析的虛妄理性主義迷思去看問題,便很難了解這種心態。早期西方兒童文學名著《心》(文中譯《愛的教育》),今天仍為某些東方國家的兒童所愛讀,但在美國,已被扔進了歷史垃圾箱。

《新聞週刊》曾刊載一篇關於「槍枝文化」的專題報導,指出槍枝文化「正在破壞美國所要捍衛的價值觀」,因為羅斯福總統所倡導的「免於恐懼的自由」已在美國敗下陣來。該文說:「犯罪案件以算術級數增長,恐懼感卻以幾何級數增長。甚至郊區小城,只有在光天化日下的某些街道中,才有真正的自由。近年來,連性情樂觀、悠然自得的人也養成隨時瞻前顧後的習慣,猶如從前共產政權制度下慎防秘密警察跟蹤一般。」這是對佛洛姆所謂的「理性主義已變成不合理性」的最佳註腳。

現代人如何從這種精神困境中走出來?在這裏,佛洛姆賦予精神分析學以「終極關懷」的使命,也就是「人的拯救」。被割裂、被疏離的「自我」必須回復完整的本來面目,使那個以愛心、包容、自在、和平與喜悅為特質的「普遍人性」得以流露。那麼精神分析學怎樣跟這宗教式的「教贖」扯上關係?佛洛姆石破天驚地宣告:精神分析學與東方的禪具有共同的目標,都是要撥開虛妄意識的迷霧,去「如實知自心」,去發掘那被虛妄意識所蒙蔽的「真我」(即他所說的「普遍人性」),使其得到解放。

佛洛姆認為,心靈的自我解放才是「人之救贖」的正道。一個「解放」的人是一個醒覺的、開放的、虛懷若谷而自在無礙的人,於己無所求,卻能以愛心關懷對世界做出回應。從精神分析學來看,這是真正精神健康的人;從禪的觀點來看,「解放」就是開悟的過程。

在實踐上,禪如何與心理分析結合去紓解「精神危機」?佛洛姆並未提供具體答案。但部分由於受到他和鈴木大拙的啓發,六十年代以來西方心理學界對禪及類似修行所做的科學探索,有助於人們掌握修行的原理,並且拓寬了心理治療法的視野。近年在印度一些監獄集體試行的原始佛法「內觀禪靜坐」訓練,據說能幫助囚犯改變人格及人生態度,重燃生命的希望和信心。從前筆者考察美國麻州綠原鎮的「內觀禪中心」時,一名患有嚴重精神困擾的白人青年對我說:傳統心理治療法並未能幫助他「放下自我」,但禪修法卻做到了。「放下自我」而能使「自我」得救,確實耐人尋味!

由此我想到美國(尤其加州)監獄人滿為患,政府每年為每名囚犯虛耗兩萬多美元,人權標準是達到了,但卻無力教育囚犯。為了紓緩監獄的壓力,又不得不提前釋放,縱虎歸山,乃有一名甫獲假釋的累犯綁殺十二歲女童而震撼全美的慘劇發生。美國人若能仿效印度的作法,從監獄開始,以心靈解放去醫治「精神危機」,似不失為「理性」之舉。

(原載《亞洲週刊》「新思維」專欄)

 

聖凡只在一念間─從「上帝也瘋狂」說起

從前看過《上帝也瘋狂》這部影片,描寫一名非洲土人在荒野裏看見飛機上掉下一個汽水瓶,以為是天神所賜,轟動了整個土人部落。為了爭奪這神聖寶物,本來知足祥和的原始社會變成擾攘不安。

在「文明人」眼中,汽水瓶是有待處理的垃圾,但非洲土人卻當成聖物來崇拜,豈不可笑!然而當我們嘲笑這種矇眛行為的時候,不妨反躬自省一下,「文明人」是否也有類似的行為表現?

若干年前,我曾在紐約聯合國跟隨大批遊客一起觀賞一塊月球的石頭。當年美國政府把太空人攜回的月石切成幾小塊,分送給世界上一些博物館珍藏和展覽,在美國政府心目中,月石或許象徵著人類太空科技的進步,但遊客們瞻仰月石的心情,恐怕同非洲土人崇拜汽水瓶沒有兩樣──都是以美麗的幻想擁抱來自另一世界的事物,將之神奇化和神聖化。人對於現實環境中的事物,只要是熟悉的,總覺得平凡無奇。地上的石頭和月球的石頭本來沒有兩樣,卻被賦予迥然不同的價值。其實平凡與神聖的分別只在人的一念之間。以佛法概念來說,是虛妄心識二元價值觀念的投射,而這種虛妄分別的觀念與被認為平凡或神聖的對象並無內在關聯;換言之,事物本身並無所謂平凡或神聖,只是人們把這些價值觀念投射於它們,以為它們真有這些特質。

心理分析學試圖解釋這種投射作用,提出了「刺激反應效果遞減」的假說。人的感官接觸新事物所引起的心理刺激反應的強度,隨接觸頻率而遞減;聲色犬馬的快樂固然容易厭膩,財富、地位和名聲的「刺激效果」也同樣不能持久。由於感官刺激效果的短暫和無常,人類必須不停地向外追求新奇和不凡經驗,藉以填補內心的空虛,逃避煩膩的心情。人類為此付出大量時間和精力,所得到的只是轉眼即逝的快樂和滿足。

西方若干較有開闊視野的心理治療學家,從瑜伽哲學和佛學獲得啓示,認為真正喜悅的源泉並不存在於外在事物,而是存在於人內在的「心光」。若能把這心光點燃,人毋需依靠外在事物就能保持心靈的自在和喜悅。

根據以《東西方心理治療學比較》等書著名的心理學家艾伽耶的論述,當人依靠外在事物刺激感官來獲取快樂時,心靈視野變成狹窄,心的感覺能力變成粗鈍,反映於心上的外界景物也就顯得黯淡無光,索然乏味了。若能使心光重現,像清澈的湖水一般,整個世界會映出美麗的倒影,喜悅的源頭活水自心中湧現,幻妄心識不再起作用,精神分裂性的二元價值觀粉碎了,那麼我們便不再以月球的石頭為神奇,以地上的石頭為平凡。相反的,我們會以瞻仰月石般的心情欣賞周圍環境的一沙一石、一草一木,或以非洲土人般的虔誠心來珍愛垃圾桶中的汽水瓶。

我在美國時曾讀過一位道家學者亦佛亦道的慧語,與本文主題有關,翻譯如下:「一個人若能從顛倒迷妄的桎梏中解放出來,自然而然會了悟到生命在宇宙中的神聖。他不需再創造一個外在的神作為崇拜的對象,因為他洞見整個身心以及周圍環境的一切事物都具有神性,與道合一。」

人若能有此明悟,從而放下對「自我」和生命的妄想執著,則主觀與客觀的對立消失,天地與我同根,萬物與我一體,山川草木、瓦石瓶砵,也莫非神性的顯現。只是到此境界,已無所謂「神聖」或「平凡」,因為這個二元價值觀念本身即是虛妄的。超離觀念的妄執,才能徹見生命的真實。

(原載《明報月刊》「十方談」專欄)

 

宗教暴力的心理根源

  日本奧姆真理教的恐怖主義暴行,令人深思一個問題:為什麼敬拜真神或「崇高真理」的信徒會幹出違悖宗教向善理念的惡行?評論家們錯愕之餘,提出了種種解釋,例如說教徒有心理缺陷或犯罪前科、對社會現實及權力建制不滿,等等。這些解釋或許不無根據,但卻沒有觸及群眾運動的深層心理根源。至於把涉案的教派一律貼上「邪教」的標籤,除滿足輿論制裁的願望外,對於洞察問題的真相並無幫助。

根據艾里克‧霍弗(Eric Hoffer)的名著《忠誠信徒》(True Believer)分析,群眾運動家若只知煽起群眾對現狀的不滿,則不能蔚成運動,因為境遇差的人儘管不滿現況,若對環境和未來沒有掌控能力,他們寧可維持現狀而拒絕變革。群眾運動的要件是必須點燃群眾對未來新世界的希望,並且令他們相信有力量實現這希望。以奧姆真理教來說,若不具備這兩項要素,恐怕難以發展成今日的規模。

不要以為入教者全都是反社會、反文化或心理不健康的人。恰好相反,一個人犧牲小我去為某一集團或全社會的神聖理念獻身,正是日本社會文化價值系統的一環。某些日本高級知識分子和科學家加入奧姆真理教為其賣力,這種獻身精神具有社會文化和社會心理基礎,而未必是因為個人有心理問題。可惜這個宏觀社會因素,在艾里克‧霍弗的書中並未論列。

但霍弗一針見血指出,群眾運動要求成員否定自我而完全消融於群體中。群體為個體提供生命價值感和精神依托,個體則死心塌地為群體奉獻。霍弗指出,問題在於群眾運動可以無上帝,卻不可無魔鬼。因為小我消融時所產生的巨大狂熱,一方面表現為對群體神聖理念的迷執,另方面則是對「魔鬼」的憎恨。此即中國大陸文化大革命時期所謂的「愛憎分明」。為了實現新世界的夢想,必須徹底摧毀舊世界。因此憎恨與神聖理念不可分,兩者都為群眾運動提供團結誘因和戰鬥動力。而來自外界的敵意排斥,又加強了信徒的仇恨心理,形成惡性互動。

奧姆真理教的世界末日觀不僅是教祖麻原彰晃個人的狂想,也代表了信徒要殲滅「魔鬼」以實現神聖理念的共同渴望。世界末日來臨之時,即是奧姆真理教的新世界夢想成真之日。東京毒氣事件若真是奧姆真理教徒所為,那就是「末日之戰」的序幕。以常理來說,這是罪大惡極,但是狂熱信徒的看法不同,因為在自我消融過程中,人性和人倫觀念也隨自我而消亡。狂熱信徒可假借集體之名殘殺異己而毫無罪惡感。從前日本軍國主義者在中國肆行屠殺,以及大陸紅衛兵凌虐異己份子的暴行,都是在這種小我消亡的集體心態下進行的,誠如霍弗所說:「個體消亡(de-individualization)是徹底融入群體和無我奉獻的必要條件,但同時也是人性消亡(dehumanization)的過程。」

由於東京地鐵毒氣事件是全民共憤的罪行,日本內外的傳媒必須顧慮社會大眾的感情,盡量強調奧姆真理教的黑暗面和不法行徑。然而平心而論,對奧姆真理教的任何道德譴責和新聞制裁都是無濟於事的。因為它是一個循客觀心理規律發展的「現象」,我們必須客觀地認知它,從中汲取教訓。奧姆真理教的真正問題在於介入群眾運動夢想改造世界的理念、組織和狂熱,結果只能危害社會,也毀滅自己。健康的宗教活動應以清醒知見和愛心寬容對待生命和世界,過多的非理性狂熱往往導致宗教暴力,與和平、包容和慈善的宗教理想背道而馳。

(原載《明報月刊》「十方談」專欄)

 

佛教的「超越現代化」

環保運動家周兆祥教授最近撰文說,環保運動本來是要以科學知識挽救地球劫災,「可是不出一二十年,投入『拯救地球』的志士紛紛看到,『環保』不是科學的問題……必須提升到靈性的層面來處理,才有出路。」據稱環保運動到了八十年代,已變成「靈性轉化的內展運動」。個中因由,是生態環境破壞乃緣於唯物主義的思想路線偏差以及人類不知節制的欲望氾濫,因此單靠科學知識是無法解決問題的。

英國經濟學家舒馬赫(E.F. Schumacher)的名著《小即是美》,七十年代曾在美國吸引了一批以加州州長傑利.布朗為首的追隨者,追求該書所倡導的「佛教經濟學」的生活方式。舒馬赫以緬甸為例,闡論建基於佛教「正命」(正確生活方式)理念的經濟體制兼顧人的物質及精神需要,節省資源而能提升生活的品質,而不是追求以大量生產和大量消費來定義的「生活水平」。這種經濟生活方式對環保的啓示,就是不濫用資源,不破壞自然,不污染環境。布朗州長以身作則,生活簡樸,騎單車上班,並參加打坐冥想等「內展」活動,從物質和精神兩方面實踐「環保」。

後來由於緬甸經濟衰滯,「佛教經濟學」的宏觀經濟涵義受到批判,但作為個人生活信念,仍不乏追隨者。例如台灣佛教界的「心靈環保」,提倡淨化人心,作為淨化環境的基礎。一些佛教青年還跑到東部的荒野裏去體驗苦行僧的生活,探索「人間淨土」的新環保理念。

台灣佛光大學校長龔鵬程先生在其新著《人文與管理》一書中,對「心靈環保」有所批評,指出環保運動本是對現代工業文明的反抗,環保團體無不批判污染破壞環境的企業公司及其背後的公共決策體系,唯獨佛教不然,因為佛教為求現代化而傾向維護建制。把環境污染歸因於心靈不淨,不啻迷糊了議題,也扭曲了運動的目標。

龔氏指出,佛教對現代社會的貢獻應是「超越現代化」,回歸「佛教經濟學」的人本價值,面對資本主義的缺失,提倡以眾生福祉為本的勞動觀、商品觀、利益觀、消費觀、生活觀和資源觀,以實現佛教「中道」的正確生活方式,由此亦可建立一套人性化的企業管理學。

佛教對現代主義要有反省能力,雖不必抗拒現代工業文明,但應超越它,以佛法的智慧為資本主義的生活方式提供「另類選擇」(alternative)。這或許就是龔鵬程校長所說「超越現代化」的真義吧?

(原載香港《明報》「宗教論壇」)

 

新聞傳播功能的省思

從新聞哲學看報紙的功能,報紙是社會公器,為公眾提供重要信息,造就「有見識的公民社群」(informed citizenry);扮演「看門狗」角色,以防政府濫權和腐化……總之,報紙被賦予正面的功能角色。美國歷代賢哲對此頗多闡論,開國元勳傑佛遜曾謂:「若報紙與政府不可得兼,寧可要報紙而不要政府。」一語驚人,突顯報紙的重要地位。

到了二十世紀,美國著名報人普立茲更把這種新聞哲學觀發揮得淋漓盡致,在他心目中,政府是否廉正,社會有否公義,民眾的道德文化素質能否提高,在在繫於報紙的作為。普立茲以身作則,立下了正面典範。

然而,隨著現代政治和社會的劇速變遷,新聞媒體的功能角色,以及它跟政治體系和讀者之間的互動關係,已不是單純的哲學理念所能概括,而必須借重傳播學、政治學、社會心理學、符號學乃至語意學等多學科研究,始可窺其底蘊。例如政治傳播學的研究發現,即使以特立獨行見稱的美國新聞界,對政府也不是一味的批評監督,而是另有一種「合作功能」,就是與現存建制合作,操控輿論、設定議題,以達到維護建制的目的。

從前專制時代,論者以為只要爭到新聞言論自由,報紙便可發揮上述的正面功能。但隨著政治系統日趨龐大複雜,政府分工及公共事務走向專業化,加上媒體與政府合作關係的建立,報紙在保障公眾知情權以防濫權方面所能扮演的角色其實很有限。

日本新聞評論家更以本國經驗指出,報紙納入企業連鎖系統而擁有自己的企業利益,當報紙的企業利益與公眾利益衝突時,誰能期望它犧牲前者去維護後者?結論是,徒有新聞自由並不足以維護公眾利益。鑑於香港媒體也逐漸被納入企業連鎖系統中,這論點是否適用於香港新聞界,值得深思。

報紙作為一個文字符號系統,也同其他符號系統一樣,具有塑造「虛假現實」(pseudo-reality)的功能。由符號所產生的觀念和意象,藉著心理投射作用而被「實有化」。語言符號的這種特性,加上新聞處理的採、寫、編、製過程具有高度的篩選性,往往使報紙的「傳真」功能被扭曲,反倒成為製造偏見和誤會的根源。例如西方傳媒對第三世界國家的報導,常引起指責和抗議,便是因為記者按照西方文化觀點以及強調負面消息的新聞價值標準去寫報導,往往造成片面和偏差的後果。

走筆至此,我想起香港英文《南華早報》一位西方記者最近對我說,他研究外國英文小型報紙對香港的報導,頗多歪曲失實之處,連英國擁有百萬份銷路的某全國性大報紙,也會杜撰聳人聽聞的香港社會新聞。他的研究成果載於該報《週日雜誌》。根據該文揭露,某些國際傳媒把香港描繪成一個荒誕怪異的世界,其中一個實例是:在六四事件期間,某英國報紙駐港記者報導香港妓女願意出錢倒貼外國嫖客,以換取「結婚一年」,因為她們害怕九七後中共會抓她們坐牢,甚至槍決。

該篇報導說:「如驚弓之鳥的蘇絲黃女郎們,拚死命地想要在九七年英國交還香港給赤色中國之前逃離此地……」。在諸如此類所謂「新聞」的洗腦下,難怪國際人士一提到香港人,腦海裏就浮現一幅惶惶不可終日的國際難民圖象,還自以為對國際消息很「靈光」!

新聞傳播創造「虛假現實」,有多方面原因,其中一項是記者薰染本國主流文化意識形態,當他報導另一個社會或本國次文化階層的新聞時,往往不自覺地受制於這種意識形態。典型例子是西方傳媒常見的「恐怖分子」,在阿拉伯國家的記者筆下,乃是為民族利益「奮戰」的「英雄志士」。「恐怖分子」也好,「英雄志士」也罷,都是由集體「自我」意識所產生的心象,經心理投射而被當做實有;又因事關民族利益,在「新聞愛國主義」心態下,一些用詞就算違背新聞的客觀原則,也沒有人去過問。

解決這個問題並不容易。已故美國新聞評論家李普曼認為,意識形態偏執乃深植於每個新聞工作者心中,因此,如實報導「事實的真貌」是很難的。然而《南華早報》前述文章給了我們一個啓示:若由公正人士創辦一份監督媒體的報紙,至少可使公眾免受誤導,也為媒體提供一面自我省察的鏡子。權力需要監督制衡,新聞媒體作為強大的社會「權力機構」,何以不需要監督制衡?

(原載亞洲週刊「新思維」專欄)

 

素食運動與糧食危機

在一九九四年九月召開的世界人口會議期間,梵蒂岡為了反對墮胎和避孕,不惜與回教宿敵合作,以維護生命尊嚴為由,對大會大張撻伐。世界人口會議關注人口暴增引起糧食不足等現實社會問題,而梵蒂岡則關注生命尊嚴,可惜兩者都沒有注意到,許多宗教家、哲學家和科學家長期倡導的一項人道運動,即素食運動,不但尊重生命的尊嚴,而且可以紓解世界人口激增所引起的糧食危機。

談人口問題就不能不談糧食問題。十九世紀,馬爾薩斯人口論曾強調:人口以幾何級數增長,而糧食生產僅以算術級數增長,最後將因糧食不足而導致戰爭和社會不安。踏入二十世紀,農業科技的進步,似乎使馬氏的論點變成無足輕重。然而,目前糧食問題再受關注,全世界五十七億人口中,有十億人陷於極度貧困,另有將近八億人缺乏足夠的糧食;因營養不良而致殘疾或死亡的兒童更難以計數。

中國大陸人口專家曾經透露,大陸人口增加到十三億時,糧食產量必須由四億公噸增加到五億公噸,方敷所需。何以人口增加不到百分之十,糧食產量必須增加百分之二十五?我們不能知道其中的詳細原因,但可以確認的一項因素是: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肉類生產的成長率必然超過人口的成長率。因為中國同許多開發中國家一樣,把肉類消費當作生活水平提高的主要指標之一。肉類生產不但隨人口而增加,同時也因國民收入提高而增加。

問題是,生產肉類必須消耗大量糧食,世界農業專家早已提出研究報告,說明生產一單位肉類,需要耗費數倍穀物。例如最近世界銀行的資料顯示,生產一公斤肉雞需要消耗四公斤穀物,若去除羽毛和骨頭,大概只剩半公斤雞肉,也就是生產一公斤雞肉,實際上需要八公斤穀物的代價。

加拿大一位農業專家曾計算過,如果北美洲的人每週吃一餐素食,所節省的資源,可為落後國家一百四十萬人供應一年糧食。其他研究也顯示,一塊農地生產糧食所能養活的人數,比起使用這些糧食去飼養牲畜所能養活動人數,足足多出十三倍。難怪有些專家下結論說,假如全人類都改行素食,就糧食供應而論,人口增長根本不是問題。

雖然人類生理結構適於素食,但在今日物質文明下,叫全人類放棄肉食,改行素食,是不切實際的。然而,儘量減少肉類生產,把省下的資源用來發展和改良素食食品,卻是值得人類探索的新方向。

從前美國醫學界對素食多持負面態度,認為植物性食物不能提供足夠的蛋白質。如今論調大變。很多醫學研究報告,都一反過去的看法,認為蔬菜穀物可以提供足夠的蛋白質,而且品質不遜於動物性蛋白質。西方醫學界也開始相信,適當的素食可以減少疾病、延長壽命。

另一方面,多項醫學研究把癌症等致命疾病歸因於食肉過多。美國聯邦農業部公布的學童健康食物指南,將穀類列為重要的項目,鼓勵學童多吃穀物,少吃肉類。凡此種種,都說明西方社會的營養觀念正在向素食轉變。

這種新觀念在台灣已愈來愈普及。健康素食主義者、佛教、一貫道、瑜伽及其他奉行素食者,據估許多達數百萬人。香港的素食風氣雖不及台灣盛行,但吃全素和半素的人也不少。在大陸,社會上普遍缺乏素食觀念,隨著大陸人口增加、收入提高,肉類生產以及消耗在飼養牲畜方面的糧食必然大增,這不但違反經濟原則,增加糧食供應的壓力,就健康的觀點來看,也是不合理的。

雖然大陸的農耕技術已有長足進步,但是人均可耕地有限,近年工商建設佔用農地逐漸增多,農田污染愈益嚴重。曾經有世界農業專家根據中國人口成長及糧食需求趨勢估計,中國在未來四十年中,將面臨嚴重的糧食短缺,並導致全球糧食危機。因此,中國有必要考慮提倡素食,以減輕飼養牲畜對糧食需求的壓力,讓同樣數量的糧食可以養活更多人口。

適當的素食有益健康,且符合糧食經濟學的原則,據說還有精神上的利益。提倡素食的科學家愛因斯坦曾說過:「素食者性情上的改變和淨化,對人類有頗大利益。」羅馬教廷和回教國家與其拚命反對節育,不如呼籲世人少殺生,多吃素,這才符合宗教家「尊重生命」的精神,也有助解決人口問題所衍生的糧食危機。

(原載《亞洲週刊》「新思維」專欄)

 

大地女神腳下的文明危機

 捷克總統哈維爾數年前在美國費城獲頒「自由勛章」時,曾發表一篇呼籲挽救人類文明的宏論。他說,理性主義和科技文明的單面向發展,已使人類喪失生命的完整性,遺忘生存的本來意義,結果也使文明陷入前所未有的困境。人類必須重新認識人與宇宙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人類同所有物類一樣,在宇宙結構中有其定位。因此我們需要有洞察整體的智慧,從人道與宇宙的聯繫中尋回生命的價值和存在的意義,方能解救文明的困境。

靈修主義者曾把哈維爾的人道宇宙論引伸為對主宰宇宙之神的信仰,生命的意義在於追求「天人合一」—回歸宇宙的至高真理。有些靈性大師還談到地球與外星球的聯繫,認為人類同外星人的來往,是未來文明進化的新希望。乍看下,這些大師們與哈維爾似有共同語言。

但是我寧願從一個腳踏實地的觀點來理解哈維爾。人道與宇宙聯繫最根本的一條,是了解人在自然生態循環中的定位。十九世紀西方大學者赫胥黎倡天演論,將自然界物競天擇、弱肉強食的現象稱為「宇宙秩序」(cosmic order),亦即「天道」。從今天生態學的知識來看,此說未免失之偏頗,因為「天道」的真義,乃是物類基於大自然所賦予的共同意識而營造出一個合作共生和生態平衡的系統。動物出於維生的本能需要而「弱肉強食」,只不過是這個共生系統的一個環節,同植物攝取動物廢料來維生的道理並無二致。問題在於,當人類受自私的貪慾驅使,違背合作共生原理而從事單方面的砍伐殺戮時,「天道」便受破壞,共生系統被打亂,生態循環失衡,文明的危機由此產生。哈維爾所說的,人類喪失了生命的整體性及其與宇宙的聯繫,應涵蓋這層意義。

把動物本能的弱肉強食應用於人類社會,就是所謂的「社會達爾文主義」,這在西方也是受批判的。然而西方人在批判社會達爾文主義時,只看到人類把無情的優勝劣敗、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加諸共營社群生活的同胞,卻忽略了另一面,即社會達爾文主義者對待大自然也採取同樣的態度,以「強者」的姿態予以殺伐掠奪。人類道德意識的進化雖然對社會達爾文主義有所匡正,但卻未能推廣到愛護大自然的物類。破壞生態環境的人們以大自然為「弱肉強食」的對象,而不知「天道」的整體性,這與社會達爾文主義有何不同?

據歷史學家研究,非洲的撒哈拉大沙漠在上古時代是一片肥沃的平原,北非曾經是羅馬帝國的穀倉,但是後來遊牧民族過度放牧的結果,竟使千里沃野變成不毛之地。

現有證據顯示,美國及世界其他地方大規模發展畜牧業,已逐漸導致牧地沙漠化。美國管制工業污染比任何國家都嚴格,但卻難以控制生產肉類所造成的河川污染。尤有進者,南美洲、中國大陸及其他開發中地區濫伐森林的結果,正帶來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水旱災頻仍等一連串自然災難。

十九世紀赫胥黎氏以自然界的弱肉強食為「天道」,而不明物類合作共生的天理,已如前述。現代的社會達爾文主義者又誤將人類征服自然視為「天道」,循此思想路線發展出來的文明,怎能不受到天道的懲罰?

哈維爾曾引述一個叫做「蓋雅假說」的學說,認為地球本身即是一個巨大生命體,人類與大地女神蓋雅(Gaia)血肉相連,危害蓋雅者必然危害自己。我們要先敬愛大地女神,才能談到對宇宙主宰的信仰。

(原載《明報月刊》「生命慧思」專欄)

 

「腦內革命」與佛理

   日本醫學家春山茂雄所著《腦內革命》一書在日本引起轟動,據說銷行逾三百萬冊;其中文譯本亦早已在台灣面世。此書內容是根據腦神經生理學研究,以深入淺出的文筆,論述「病由心生」的道理。作者反覆強調一個論點,即人的一切精神活動,包括思考、意念、情緒反應,乃至更高層次的「自我實現」(了悟生命真理、愛心奉獻等)都會在腦內被「物質化」,透過化學反應而產生有益或有害身心健康的內分泌激素。凡是正面想法、善良意念和愉悅心情都會產生有益激素,統稱「腦內嗎啡」,已知者有二十多種。反之則產生破壞健康的去甲腎上腺素等惡性激素。

這個原理早為西方醫學界所知,春山氏的貢獻是予以系統化和通俗化的演繹,並結合東方醫學原理,發展出一套促進腦內嗎啡分泌的保健養生方法。

該書特別強調「正面思考」,哪怕是遭遇失敗和不幸,也要往好處想,心存感恩,並且以愛心從事有益他人和社會的行為。這些正面心念和行為都能促進腦內嗎啡的分泌。

這種「正面思考」法與佛理一脈相通。佛教認為人的不幸和災難是業力所致,受人欺凌是償宿債,若能以達觀和寬容之心應對(即所謂「忍辱波羅密」),即可消業障、增福慧。不諳佛理者總是質疑這種因果業力之說有何根據。其實這不是重點所在,重點在於以正面思維取代負面思維,消除不必要的煩惱,於身心健康皆有裨益,所謂「邪來煩惱至,正來煩惱除」,佛法稱之為方便法門。現在讀了《腦內革命》,方知佛教的方便法門也有腦神經生理學的科學根據。

佛法講人生是苦海,許多人不能理解,甚或斥之為悲觀,但春山氏以醫學和心理學說明負面情緒如何透過記憶和經驗的「條件反射」而產生連鎖效應,製造無謂的精神壓力和困擾,戕害身心健康,這就是「苦海」。苦海源自心境,不源自外境。誠如春山氏所說,你遭遇什麼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以什麼心態去應對。這道理在佛法叫做「萬境本閒,惟心自鬧」,所以要學會「以心轉境,莫被境轉」。

本書的主要缺點是對於被稱為養生三大要訣之一的「冥想」(通稱靜坐),論述不足。無論佛教或其他宗教都有一套統合身心修養的冥想方法,必須成就一定程度的禪定功夫,才能練到「左腦沉靜,右腦湧現智慧」。但該書只教人「想想你最喜歡的事情」,就能達到這種冥想效果,未免流於草率。作者又肯定美食、性慾等世俗慾望的滿足,能促進腦內嗎啡的分泌,對養生十分有益,卻未指出慾望「滿足」的本質實為永遠不能滿足,若過度追求,會墮入貪瞋習性的深淵而成為生命苦惱的根源,與冥想的目標背道而馳。

本書作者是醫生,不能期望他談論修行之道。但既然以「正面思考」和冥想作為養生保健的要訣,若不能將方法提升至比較嚴謹的心性修養功夫,只停留在生理和心理的知識層面,其功效終屬有限。

不過書中提到一項新知,卻頗具啓發性,即一般腦內嗎啡的分泌都會導致反饋作用(feedback),使內分泌自動受到抑制,唯獨愛心奉獻之類的高級精神活動,會源源不絕產生腦內嗎啡,使人充滿喜悅,反饋在此不起作用,作者讚嘆這是「神意的安排」。這樣說來,佛教倡導以真純的慈悲愛心去助人利他而不求回報,則福德不可思量,這種心靈層次的修為似乎也具有生理學和腦神經學的基礎。

(原載《明報》「智人哲思」專欄)

 

通識教育中的博雅教育理念

我在海外曾看到一份關於大學通識教育的調查報告,當學生被問及「通識教育的目的是什麼」時,很多人的回答是:學習各種學科的基本知識。從學生選課的角度來看,如此理解通識教育似乎沒有錯,畢竟各大學的通識課程都要求大學部學生從各個通識學門中選修一定的學分數,理工科學生固然要修讀人文社會學科,而人文社會學科的學生也要修讀一些自然科學的通識課程。

但是現代大學教育提倡通識教育的根本目的,並不僅在於「知識」的傳授,更重要的是要創造一種應用的學習環境,使學生能將所學落實於生活、生命和人格成長上面,諸如開拓寬廣的思想視野,增進人際溝通的技能,訓練思辨和應對問題的能力,涵養文學藝術欣賞的情趣,等等,都是通識教育所希冀達成的目標。如果一味注重「知識」的灌輸,通識教育很可能又會落入填鴨式教學的窠臼,不能活學活用的知識,學過就忘。試問同學們在中學時代所學過的史地理化、英文文法等科目的「知識」,現在還記得多少?就算記得,這些靠強記得來的知識對於整體心智的發展和學識的提昇又有多少裨益?

通識教育與兩個教育理念互相聯繫,即博雅教育(liberal education,又譯自由教育或開明教育)和全人教育(whole-person education)。博雅教育不同於專業教育或職業教育,強調廣博的學識涵養、包容異見的胸襟、開明開放的知識份子風度、理性思考和欣賞文學藝術的能力等,作為教育的目標。全人教育則注重在個人與社群社會的互動中,如何展現多方面的才能,包括人際溝通及肆應各種社會情境的能力,同時也強調健康圓滿的人格成長、道德品質和社會責任感等。當然,博雅教育與全人教育並不是截然不同的兩個領域,而是有互相重疊的地方。

我們希望透過通識教學,來達成博雅教育和全人教育的理想目標。因此通識課程並不能只在課堂上被動地聽老師講課,而必須強調「教」與「學」的互動過程,教學內容必須能聯繫到學生的生活經驗以及實際的社會情境,才能成為源頭活水的知識而對學生有真正的受用和啓發。在這一點上,通識教育的教材應與主修學系的專業教科書有別。舉例來說,經濟學的通識科目應避免脫離實際經驗的微觀經濟學和宏觀經濟學的數學公式和理論模型;傳播學科尤應藉重個人及社會的傳播經驗,由常識思維的層面誘導學生去了解一些重要的傳播理論和概念,而不能反其道而行,灌輸一些與現實沾不上邊的傳播理論模式;哲學課程應注重思考方法和邏輯推理的訓練,而不是莫測高深的哲學思想和學說。

有些重視通識教育的大學,為了落實全人教育的理念,刻意將通識課程與社團活動和社區服務結合起來,例如藝術展覽、音樂創作比賽、心靈成長徵文比賽等,透過這類活動的參與及社會的實踐,去培養學生的社會承擔和社群關懷,開發內在的潛能,提昇心靈的境界,陶冶人文氣質和鑑賞藝術的能力,等等。除此之外,通識教育也與心理輔導互相配合,以期學生人格心理的健康發展。總之,通識教育並不是單純的知識教育,而是整合教學與生活實踐,藉以達成博雅教育和全人教育的多元性目標。

在通識科目的教學上,「整合」具有另一層重要含義,那就是:教師把相關領域的內容融匯於他(她)所教授的通識學科中,其目的在於幫助學生擴展知識視野和思想境界。舉例來說,在講授哲學、美學和藝術課程時,若能把東西方的思想和觀念作比較探討,對學生可能甚有裨益。若干年前,當我讀到心理分析學家佛洛姆與禪學家鈴木大拙合著的「禪與心理分析」一書中,以日本詩人芭蕉和英國詩人丁尼生對待一朵牆角小花的不同心態為例,闡述東方和西方不同的美學心理和人生哲學時,深受啓發,我心裡在想:如果以這類題材來作為通識教學的教材,對學生一定很有啓發和受用吧!

與此相關的另一個問題是,經典教學是通識教育的重要部份,但是古代經典的文字和思想表達方式與現代大不相同,其與現代人的思想究竟如何聯繫起來?如何讓學生深切領會經典的意涵,從中獲得啓發?這些問題牽涉到有關經典作品的歷史探源考證以及思想源流發展的追蹤研究,特別是在社會科學領域裡的經典,如亞當斯密的「國富論」、馬克斯的「資本論」等,不但文字表達艱澀難懂,其經濟思想和邏輯思維與今日之現實亦常有扞格不入之憾,若不能進行上述的縱向及橫向整合研究,光是在這些經典著作的字裡行間下功夫,恐怕不能收到良好的教學效果。

本校是佛教教團創辦的大學,當初曾以發揚人文價值和倡導心靈教育改革為號召,成為本校吸引有心教師和學生的一大特色。這個特色本來可以通識課程與校園活動的結合體現,可是由於種種原因,迄今在這方面少有進展。外國有些基督宗教團體創辦的大學在其通識課程中融入基督教倫理、心靈成長之類的課目,校園也有很多活動配合。例如日本歷史悠久的龍谷大學是佛教團體創辦的大學,其共同科目也有「佛教與生活」之類與心靈教育有關的選修課。這些大學之所以會把宗教倫理和心靈教育導入通識課程,大抵是因為校方執事人士與教團或教會之間具有宗教信仰的淵源,基督宗教大學的高層人員都具有深厚的基督教或天主教背景,已是盡人皆知的事;而龍谷大學的歷任校長必須曾在日本佛教團體西本願寺擔任過理事、執事之類的職務,才有資格被聘任。社會上了解這些大學雖是宗教團體所創辦,但教育方針與內容跟一般大學無異,即使通識課程和校園活動帶有一些宗教色彩,但對學生有益,且不具強制性質,因此並不會受到家長和學生的排斥。

佛教團體創辦的大學是否應將佛教內容引入通識教育,其實並不重要,也不一定要像基督教大學那樣在校園舉辦各種帶宗教色彩的活動,然而以現代心理科學為基礎,發展人格心理教育和心靈教育來豐富學生的精神生活,培養健康的人格和人生觀,提昇其道德品質及社會關懷的情操,乃是與現代大學注重全人教育的理念相吻合的作法。目前美國有些州立大學的學生輔導規劃,採納東西方心理治療學整合的方法,將禪理和瑜伽冥想原理融入心理輔導工作,幫助學生消除精神情緒困擾和緊張壓力,增進身心和諧,提高學習效率,而不帶有任何宗教色彩。宗教團體創辦的大學實不妨考慮把這種應用心理科學的方法引入通識教育、校園活動和學生心理輔導,作為心靈教育改革的一部份,藉以展現其異於一般大學的人文價值及全人教育的特色。

(原載南華大學《通識教育通訊》,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創刊號)

 

朝陽無限好,只是近黃昏

清晨四點鐘,華航班機從安克拉治機場起飛時,朝陽已升上東方的海平線,向天邊、雲海發射出萬道金光,擺足了君臨穹蒼的架勢。孰料俄頃之間,這輪朝氣蓬勃的驕陽卻逐漸往下沉,終於隱沒於海平線下,天色驟然轉暗,彷彿黃昏降臨一般。我從飛機窗口凝望這日落東方的奇景,不由地喟嘆:「朝陽無限好,只是近黃昏!」

聽阿拉斯加的居民說,當地夏天的太陽要到半夜才下山,早上四點鐘又爬上來,像個不能安眠的老人,當地人管它叫「午夜太陽」(mid-night sun)。

我不禁想起禪宗「黃昏雞報曉,半夜日頭明」的詩句,曾被人斥為荒謬,殊不知詩中含蘊世間萬事萬物皆是相對的至理。我們若能擺脫「宇宙井底蛙」的狹窄眼界,換個方位去看世界,便可了然「半夜日頭明」也是一種相對真實的情境。許多自以為是的觀念往往是坐井觀天的結果。人們從自我本位出發,把相對觀念絕對化,或許才是荒謬的哩!

坐井觀天的典型例子,莫如對於太陽運行的幻覺。日出日落的現象,本是渺小的人類把快速運行的地球當做靜止不動而產生的幻覺,是一種相對的、緣起的現象,但人對自己的幻妄缺少省察能力,反而以幻為真,把相對事物絕對化。所以當三百多年前西方天文學家伽利略應世,揭開「地動繞日」的真相時,便被當做異端而受到宗教審判的迫害。

人類的「井蛙情意結」並不只局限於天文物理現象的幻妄認知。凡是從自己的種族、宗教、文化、意識形態等「洞窟」(哲學家培根語)中認識事物,將之絕對化而不知洞外別有天地者,都屬於同類的心態。

現時美國極右派的反墮胎主義者,以為墮胎褻瀆了生命的神聖,把這種相對觀念真理化和絕對化的結果,竟然假借維護生命尊嚴之名,殺害幫助窮人墮胎的醫生。英國動物保護的過激團體更企圖把這類暗殺計劃推廣到虐待動物者身上,只不過尚未見諸行動。

「井蛙情意結」還可引伸到人對二元觀念的迷執。按照道家和佛教聖者的體悟,一切二元性事物(如善惡、美醜、禍福、生死,等等)都具有相依互補的性質,但一般人只看到其對立性,看不到相依互補性,迷執一端而排斥另一端。對待生死如此,對待苦樂禍福亦如此。企圖將圓融的生命整體加以分割,是一種虛妄意識。影響所及,連天氣陰晴、花開花落、甚至黑夜降臨,都會引起情緒變化,心隨境轉,使生命喪失自主性。

一般人不了解黑夜的可貴,可是我這次阿拉斯加之行,有一個感觸:一位在鮪魚加工廠工作的菲律賓籍老人對我說,十二年前他剛到此地工作時,長達二十小時的白天都被迫在工廠幹活,苦不堪言,他多麼盼望黑夜快來,而且漫長一些!這故事說明了黑夜與白天相依互補的重要性,生死禍福的道理亦復如是。

道家哲學和西藏佛教對於二元交相運作以達於統一的辯證原理,都有十分精闢的論述。我們若能洞察這種自然運行的原理,便不會執迷於觀念的對立,陷入機械邏輯的狹身衣中而不能自拔。同時我們也應明白,凡是以語言文字表達的思想和觀念,通通是相對的、受關係條件制約的(佛法稱為「緣起」);關係條件一變,相對的真實性就不復存在。有這樣的智見,才能從觀念的執著和束縛中解放出來,獲得內心的自在。

「黃昏雞報曉,半夜日頭明」這一類禪詩,正是要警醒我們:約定俗成的語言概念沒有絕對性,不可受其繫縛而窄化我們心靈的視野和內在自由的空間。

(原載《明報月刊》「生命慧思」專欄)

 

學童自殺與觀念暴虐

近年香港頻傳學童自殺的慘劇,案例之多,為其他社會所罕見。小小年紀,因何輕生?據報端披露,原因不外是功課壓力太重、受師長父母責備等等,究其實,這些都是浮面的理由。直到最近一名十四歲的女學生留下遺書跳樓自盡,我們才對這問題的深層心理原因有較清楚的了解。

這位中學女生因為身體肥胖而深感苦惱,曾試圖減肥,卻未成功,遂萌輕生之念。這個案例所揭示的問題,是一個人如果對觀念的執著太深,容易引起情緒困擾,也會造成心理偏差。這位女同學既執著於美醜的觀念歧別,又被社會上「胖即是醜」的價值觀所束縛。愛美的欲望與自以為醜陋的「現實」在內心發生衝突,造成嚴重的精神困擾。

憎厭肥胖而至於自殺,或許有更複雜的心理原因,但社會強加於個人的「觀念暴虐」實不能辭其咎。現代社會挾傳媒威力灌輸某些價值觀念,往往給個人造成精神壓迫。例如散播「胖即是醜」的虛妄觀念使人苦惱,再推銷「減肥」的虛榮,豈非妄上加妄?據美學家研究,中國唐朝時的女性審美觀崇尚「體態豐盈」,今日南太平洋若干部族(包括夏威夷原住民)的女性仍以肥胖為美。如果上述那位香港小妹生長在南太平洋,她可能會以肥胖自豪,又何自於自殺呢?

由香港的「減肥」,聯想到大陸的「隆胸」,不禁慨嘆:觀念害人,到處皆然。大陸女性本來不愛顯露胸部曲線,大家相安無事。可是近年隨著市場經濟發達,商界及傳媒鼓吹隆乳,塑造了「隆胸是美」的新價值觀。觀念肆虐之下,女性不隆胸則無以自處。據大陸報載,隆乳手術已帶來了種種病變,包括乳癌。真是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

生命的痛苦煩惱,往往來自觀念陷阱,唯有智者能看清觀念的虛妄不實,對待一切事物,不隨便貼上美醜善惡的價值標籤。能如此,才能重獲內在的自由─免於觀念桎梏的自由。

這時你會發現許多令人苦惱或憎惡的所謂「現實」,究其實只是虛妄觀念的投影。有句名言說,你雖不能改變現實,但能改變對現實的看法。其實你也能改變「現實」。因為「現實」既然可以虛構,改變「現實」並不難。只要能放下對「醜陋」觀念的執著,「醜陋」就不復存在。這時你會以寬容的心地接納自己以及周遭環境的一切事物,不論是好的或壞的。

除非一個人能接納自己的「醜陋」,否則就算減肥成功,也難以紓解精神困擾。一位西方心理學者說得好:對於因懦弱而苦惱的人,你不可能幫助他堅強,你只能幫助他接受「懦弱」;只要接受了,「懦弱」也就自然消失。這是對虛妄觀念的另一註腳。

香港人常以「自由」自豪,為「自由」吶喊。自由誠可貴,但許多人卻不知我們內在自由的空間已變得愈來愈狹窄。打開每天的報紙,多少罪惡、多少悲情,都由此產生。

有人把青少年問題歸咎於缺少道德教育,其實灌輸善惡道德觀與灌輸美醜的審美觀無異,只能製造更多價值衝突,導致人格分裂。與其提倡道德教育,不如提倡心理健康教育。我們亟需發展一套洞察深層心理的科學知識,教導學生認識「心」到底出了甚麼問題。若沒有這方面的真知灼見,道德只是空談。良好行為和健全人格的養成,有賴於心理科學的燭照,而不是道德觀念的灌輸。社會誠然需要道德,但道德是果,不是因,不可倒果為因。

(原載《明報月刊》「生命慧思」專欄)

 

現代主義的幽靈

看了陳齡慧老師所下的「現代主義之死」文化對談的「戰帖」以後,我猜它的意思好像是要談科技文明所衍生的問題,也就是現代化所帶來的問題,所以我答應她要從經濟現代化的觀點來談談現代主義問題。

現代主義的範圍很廣泛,在社會科學領域裡面,也有它的現代主義。研究社會科學的人,不會承認他們的領域裡面有所謂的「主義」,因為他們認為自己的研究方法是很嚴謹的科學方法,怎麼會有「主義」這個東西存在呢?事實上,不論是自然科學也好,社會科學也好,在它的底層都有一種思想的、價值的典範,就是剛才馬森教授所說的「paradigm」,來作為主導研究的方向。社會科學也不例外,我們現在所談的這個現代主義,就是自然科學跟社會科學底層主導研究方向的典範的一個很重要的部分。西方社會科學從五十年代開始,發展出「現代化理論」,把人類社會分成兩個基本的類型,一個叫做傳統社會,一個叫做現代社會,傳統社會是代表一種落後的文化屬性,落後的、非理性的,而現代社會是代表一種進步的、理性的屬性,也就是追求經濟的成就跟科技創新的所謂「現代性」。那麼你要如何進入現代社會呢?必須揚棄傳統的屬性才有辦法進入這個現代社會,這個二分法本身就帶有一種價值的判斷在裡面,就是說傳統社會是不好的,應該被揚棄,現代社會是好的,應該被追求,由這個概念衍生出所謂的工業化、都市化、自動化、機器化、大眾消費主義,等等,這些都和現代主義有關,都是帶有強烈價值判斷的一種概念。

從現代化理論就可以演繹出來,我們亞洲人的文化價值,包括儒家的傳統,是妨礙經濟發展的負面因素。可是到了六十年代以後,東亞出現了一種經濟奇蹟,就是經濟發展的速度高過世界其他地區,從六十年代末期到九十年代上半期,西方學術界感到很驚訝,為什麼你們東方這種落後的傳統文化也能夠產生現代資本主義的經濟發展呢?

於是他們就研究,研究結果得出一個結論說,注重教育、忠誠、節儉、勤勞和服從的儒家傳統文化,幫助了東亞的經濟高速成長,所以從七十年代開始,興起了一股研究儒學的熱潮,研究儒家傳統文化變成「亞洲研究」(Asian studies)的一個重要部分。可是到了九七年下半年以後,大家知道亞洲發生了金融風暴,給東亞大部分國家的經濟帶來了大災難,於是西方的輿論又開始批判儒家的傳統,說是儒家傳統的朋黨主義和威權主義,是亞洲經濟災難的罪魁禍首。我特別介紹兩篇文章給大家,就是研究儒家倫理的高潮時期,七十年代末期的時候,英國的《經濟學人》發表了一篇文章,題目是「後期儒家的挑戰」,說儒家所孕育出來的經濟高度發展,最後會給西方的經濟霸權帶來挑戰,西方人必須作好準備,來迎接這個挑戰。可是到了九七年金融風暴發生以後,同樣一本雜誌《經濟學人》發表另外一篇文章,是以該雜誌社的名義發表的,叫做〈孔夫子還有什麼話可說?〉,副標題是「亞洲價值的重新檢討」,開宗明義就批評以前「亞洲研究」的學者認為儒家文化幫助東亞經濟發展,說這觀點根本就是錯的,儒家文化不但沒有幫助,而且成為這次金融風暴的禍因。

從這裡可以看出來,西方是按照現代主義這種邏輯來評價傳統文化的,開始是把傳統否定掉,認為傳統是沒有用的,後來變成說傳統到底有沒有用、有沒有價值,完全要看它對於經濟的現代化是不是有幫助。我認為這種邏輯是值得批判的,因為傳統文化的價值並不是依附於現代性,才能表現出它的價值來。相反的,傳統文化的精華,必須在對現代性、現代主義的批判和反省當中,來展現它的生命力。關於這一點,龔鵬程校長在《人文與管理》這本書裡有更精闢的論述,大家可以參考。

我們生活於這個現代社會,並不可能揚棄所謂的「現代性」,問題是我們怎麼樣來看待「現代性」,怎麼樣來給予「現代性」新的內涵和定義。對於「現代性」的重新定位,我想提出兩個原則,給大家作參考:第一個是反對依附跟支配的關係,也就是不能夠以某一種文化作為「中心」文化,以全球作為邊陲地區,以依附關係,或者說支配跟被支配的關係,來作為「現代性」的核心內容。第二點是說,科技文明的發展,必須在重視人文價值和生命意義的基礎上,來重新擬定它的發展方向,也就是說,要以科技跟人文的整合,兩者的平衡發展,來作為「現代性」的主要內容之一。

(原載南華大學《雲報》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七日)

 

《附錄》

「現代主義之死」文化對談戰帖
陳齡慧教授

   在當代各種思潮的群起會診下,現代主義(modernism)的各項隱疾早已無所遁形,甚至發覺它的絕症已步入末期了。

現代主義在二十世紀的發達,確實解決了人類的問題─抱歉,是人類在十八、十九世紀的問題。但它卻製造了另外一大堆問題,需要我們子子孫孫來面對。聽過臭氧層破裂嗎?聽過溫室效應嗎?聽過集體毀滅性武器的氾濫嗎?聽過生態環境的破壞、動植物的絕種嗎?而這些只是最顯而易見的癥狀。人類身處前所未見的深沉危機之中,無所適從。難怪人類學家Malinowski早就說過,人類在二十世紀,是進入了前所未見的野蠻時期。

現代主義標榜「理性、科學、進步」,以為人類社會必然可以無止盡的向前發展,是一種過度的自信及盲目的樂觀,「沒有什麼問題是科學解決不了的!」這種典型的現代主義思維,遲早會給人類帶來致命的一擊。

西方有識之士已有所覺醒,但第三世界國家,如台灣,仍將自己的最終發展定位在成為一個「現代化」國家。這是不是該接受質疑呢?是的,在這個座談會上,我們將首度宣判現代主義的死亡─它原創力的核心已停止跳動,剩下來的,是行屍走肉般的弱智及茫然而已。

(原載南華大學《雲報》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七日)

(下轉本網站《人文新思維》之二)

 

不丹人的中道智慧值得台灣借鏡──回應韓國瑜市長的不當言論

不丹人的中道智慧值得台灣借鏡
──回應韓國瑜市長的不當言論

明道

        高雄市長韓國瑜日前在香港說,不丹人「都傻傻的」,「有個麵包吃就覺得自己全世界最快樂」,引發各界譁然(蘋果日報,2019/3/23)。這番發言顯示韓市長不但對不丹領導階層的治國理念及智慧缺少了解,更漠視人類的精神價值以及佛教揚棄縱欲享樂與貧困禁欲二極端的中道經濟思想。尤有進者,韓市長顯然也不知不丹所倡導且為西方國家(包括美國、加拿大、巴西等)所重視和試行的新經濟學概念──「國民總幸福」指數(Gross National Happiness, GNH)為何物,不了解不丹是如何擠進聯合國每年公布的「世界幸福報告」(World Happiness Report)排行榜的中間位置的。

不丹的國王、政府官員和人民虔信佛教,政府領導階層秉持佛教的中道思想,從上世紀六十年代以來,在世界各國競相追求物質生活水平的潮流中,堅持保護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的原則,不隨便開採礦產和森林,不污染環境,連塑膠袋都禁止使用。但在另一方面,不丹政府不斷努力改善人民的經濟福祉、健康、醫療、公共衛生和教育,施政的目標在於滿足國民健康成長的「需要」(needs),而不是追求永無止境的「欲望」(desires)。他們深信只有這樣的中道智慧才能給人民帶來真正的幸福快樂(happiness),這就是該國旺楚克國王在1972年所提出的「國民總幸福」(GNH)概念。要達成幸福快樂,除了物質需要的適當滿足外,同樣重要甚至更重要的是,精神上的豐饒、良好的道德風氣、民主體制下的自由、社會的和諧及治安、政府的廉潔、教育的普及、醫療及全民健康的照護,在這些方面,不丹在南亞地區都是名列前茅的,絕對不是韓市長所說的「有個麵包吃就覺得自己全世界最快樂」。

聯合國大會於2011年通過一個決議案,名為「幸福快樂:邁向(經濟)發展的整體路徑」(Happiness: towards a holistic approach to development),敦促所有會員國以不丹為榜樣,對「幸福快樂及福祉」(happiness and well-being)進行衡量;該決議案並把幸福快樂稱為「根本的人類目標」(a fundamental human goal)。此外,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於2012年與不丹總理丁禮(Jigme Thinley)聯合舉辦一個高層會議,名為「福祉與幸福快樂:界定一個新的經濟典範」(Well-being and Happiness: Defining a New Economic Paradigm ),鼓勵各國推廣不丹的「國民總幸福」理念。(參見英文維基百科的 Gross National Happiness條目)

不丹政府認識到私營企業是創造國民就業的主要動力來源,近年來積極獎勵外來投資及私營企業的發展,藉以增加就業機會和改善國民所得,但仍堅持保護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的大原則,注重物質生活與精神生活的均衡發展,以符合佛法的中道思想。這個均衡和中道的理念能否圓滿實現,端視不丹領導階層的決斷力和執行力,以及不丹人民是否能在享樂主義及縱欲主義氾濫的世界潮流衝撞下,堅持他們對佛法的信仰而不被過度的物欲所誘惑。無論如何,不丹的年輕國王、王后和人民絕對不是「傻傻的」,而是很有智慧和道德涵養的。不丹的經濟典範雖然不能用來取代我們的發展模式,但確是一帖舒緩解救人類及地球所面臨的多重危機(包括犯罪猖獗、道德崩解的危機)的良方。聯合國一再建議各國以不丹典範為借鏡,其用心當在此。台灣的當政者在追求「發大財」之餘,請重視聯合國的建議,虛心向不丹學習,至少在社會治安、精神價值和道德風氣、幸福安樂感等方面,不丹是值得我們借鏡的。(作者為佛光大學名譽教授)

 

 

 佛教詮釋學的新範疇 ──從意識原理重釋終極實相「空」諦

新世紀宗教研究
第十六卷第四期
20186

 佛教詮釋學的新範疇 ──從意識原理重釋終極實相「空」諦

 陳玉璽
佛光大學名譽教授

摘要

終極實相(ultimate Reality)的絶對性不但不被一般宗教信徒所了解,在宗教哲學上也常發生「真諦俗化」和「範疇錯置」的謬誤,即把終極實相的絶對真理當作時空脈絡中的相對事物來論述,把真如等不生不滅的無為法與世間現象界的有為法(緣起法)的不同範疇混為一談。佛教對終極實相雖然擁有深刻的體證和豐富的文獻,但教內和教外都有學者宣稱佛教只承認相對真理,不承認絶對真理;教內更有人抨擊佛性、本覺、如來藏等終極實相義諦為外道思想或實體主義思想。本論文以意識研究為基礎,針對這些問題提出商榷和辨正。

本論文依據意識心理學重新詮釋「無實體」(無自性)的真義是,破除眾生心識因使用語言而生起的實體(自性)妄見,而不是離開心識去描述事物「無自生之性」的性格,由此建立佛教詮釋學的新範疇,據以論證中觀學派的緣起性空論具有般若內證的基礎,而不只是形式邏輯的推論和理性的思辨。本文從意識原理和詮釋學原理闡明佛性觀契合佛法的空諦及非實體義,而佛性的「非實體」與般若之「體」(本體)能生大用乃是一體之兩面,而不是所謂的「佛性空無實體,無體故不能起用」。本文並以文獻資料闡明印度佛教的「真如」並不是「凝然不動」之「理」,而是與天台宗悲智具足的中道佛性思想相會通的心性證悟。

關鍵詞:終極實相、絕對無、絕對有、無實體(無自性)、純粹經驗、範疇錯置、超語言

A New Scope of Buddhist Hermeneutics: Reinterpret the Ultimate Reality of Emptines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onsciousness Studies

 Chen, Yu-hsi
Professor Emeritus, Fo Guang University

Abstract

The “absolute” nature of Ultimate Reality not only fails to be grasped by religious believers in general; it is also treated, erroneously, as a relative entity within time and space in the discourse of religious philosophy. This is called “category error,” a situation in which the Absolute, such as tathata (suchness) in Buddhism, is confused with the phenomenal reality. Although Buddhism possesses profound experience of spiritual realization and abundant literature with regard to the Absolute, there are scholars inside and outside the Buddhist communities who claim that Buddhism only recognizes relative truth while rejecting absolute truth. Some Buddhist scholars even go so far as to criticize the Buddhist doctrines on Ultimate Truth such as Buddha-nature, original enlightenment and tathagatagarbha as heterodoxy and substantialistic thought borrowed from Hinduism. This article seeks to refute these false arguments on the basis of consciousness studies.

Based on consciousness psychology, this article reinterprets the true meaning of “insubstantiality” as eradicating the universal delusion of superimposing intrinsic and independent self-substance on everything perceived through language, rather than describing something as lacking self-substance without reference to the role of human consciousness. This reinterpretation makes it possible to construct a new scope of Buddhist hermeneutics that serves as a powerful tool to argue that sunyata (Emptiness), which is based on dependent origination– the main doctrine of the Madhyamika School, has a foundation for the realization of prajna (liberating wisdom), rather than a mere framework of formalistic logical inference and rational thinking. Based on the principles of consciousness studies and modern hermeneutics, we argue that the doctrine of Buddha-nature is in consistence with the truth of Emptiness and non-substantiality, and that the Emptiness of Buddha-nature and the Essence of prajna emanating great functions are two sides of a coin, thus refuting the false argument that “Buddha-nature is empty of self-substance and therefore has neither Essence nor functions.” Citing Buddhist literature, we also demonstrate that tathata in Indian Buddhism is not an “objective and immobile truth,” but embodies a realization of wisdom and compassion such as elucidated in the doctrine of “Middle-way Buddha-nature” of the Tientai  School of Chinese Buddhism.

Keywords: Ultimate Reality, Absolute Nothingness, Absolute Being, insubstantiality, pure experience, category error, meta-language.

 

導言:重探「絕對」的意涵

在宗教哲學上,作為宇宙本體的「終極實相」(ultimate Reality)的絕對性是最難把握的概念,「絕對者」(the Absolute)受到普遍的誤解和曲解,然而宗教哲學似乎不曾探討這個問題。究其原因,是因為終極實相的絶對性乃得自超理性的直覺證悟,超越了語言概念和理性思維所能表詮的範疇。學界人士固然擅長語言概念的操作和理性邏輯的思辨,但卻缺少超理性的內證功夫,因此往往將絶對真理相對化,亦即「真諦俗化」──把超言說、超時空和超理性的絶對真理錯置於時空脈絡和理性思辨的範疇,因而發生「範疇錯置」的謬誤(category error)。常見的例子是,很多宗教信徒把佛、上帝、梵等「絶對者」當作具有形相和屬性、存在於時空脈絡中的神聖者,而不能理解其超越時空和超越言說思維的絶對性。現代儒家和道家學者往往把「天理」、「道」等具有本體意涵的絶對真理說成「外在於心」和「客觀存有」,即不必經由心性證悟而「客觀」存在於心外和時空中的精神實體。[1] 從大乘佛法的「非實體」(non-substantiality)義理以及意識心理學的「實體化」(hypostatization)原理來看,所謂「客觀」和「實體」存有,無非是主觀意識和觀念的虛構,具有主客二元對立性和對象性,以及時空的有限性,這顯然偏離了古代聖哲所內證的絶對本體──天理和天道。尤有進者,由於「絕對」一詞的超語言性質不被理解,被當成一般世俗語言看待,因此落入了相對性,亦即必須依靠「絕對」的對反面(「相對」)才能成立,以致「絕對」失去了超越二元相對性的絕對性質,變成一個自相矛盾的無效概念。由於宗教哲學的論述沒有意識到這個邏輯和語意學的問題,對什麼是「絕對實相」或「絕對本體」也缺少正確的瞭解,因此在論及所謂「絕對的超越實體」或「精神實體」(指上帝、梵、道等宇宙本體)時,無形中把超越時空的絕對本體貶降為時空脈絡中的相對事物(即「實體」),誤置為頭腦理性思維的客體對象,如此就不再是超越主體與客體二元對立的「絕對本體」了。

以上所舉只不過是「真諦俗化」的冰山一隅。真正的問題在於以「真諦俗化」作為認識真理的標準,在宗教信仰和學術討論上引發許多不具建設性的爭議和「批判」。就宗教信仰而言,本來具有普同性和「超越統一」性(transcendent unity,詳見下文論述)的「絕對者」變成了各宗教爭執的對象;「絕對者」被貼上各種神聖標籤,被賦予不同的形相,甚至被用來排斥其他宗教的「絕對者」,以致引起宗教間的衝突。[2] 比較宗教學者舒昂(Frithjof Schuon)曾指出,「絕對者」一旦落入神學的框架,「象徵符號或形式必然與赤裸裸的、超形相的終極真理混為一談」。[3]

就佛教而言,儘管大乘佛教聖者對終極實相義諦具有豐富的體證,相關文獻汗牛充棟,但正如本文以下篇幅所要論述的,由於學界強調頭腦理性思維以及詮釋方法欠缺明晰和周延,在有關佛性、本覺、真如等終極實相的問題上存在著很多誤解和爭議。首先我們注意到,佛教界內外都有人認為佛教否定「絕對存有」(absolute being),因為佛教主張理性主義和經驗主義,所謂「絕對存有」不能以理性來推論,也不能以經驗來證明,因此是不能成立的。根據這種說法,佛教只主張相對的存有論,而緣起論正是佛教用來論證宇宙一切事物都是相對存有的依據。如此理解佛教,無異把佛教等同於西方科學實證主義和哲學上的不可知論。例如南傳佛教學者羅睺羅(Walpola Sri Rahula)雖然理解到涅槃是「超越因果」和「超越兩立(二元)與相對的境界」,但在論及「絶對真理」時,卻把它限定在世間法的相對性上面。他說:

什麼是絶對真理?依佛教說,絶對真理就是:世間沒有絶對的事物。凡所有法都是相對的、緣起的、無常不永恆的;而沒有恆常不變、亙古永存的絶對的實體,諸如「自我」、「靈魂」或「神我」等,無論在身內或身外,這就是絶對的真理。[4]

羅氏說「世間沒有絕對的事物」,這並沒有錯,因為世間的一切事物都是緣起的,也就是相對於因緣條件才能成立的,但這是在講世間現象界的事物,即佛教所說的「有為法」。羅氏似乎不了解,佛教的「有為法」與「無為法」是不能分開的,世間法的相對性與出世間的絕對性一體不二;出世間的「無為法」(真如、法性、佛性、如來藏、法身、菩提、涅槃等)超越了緣起的相對性,故為絕對實相。無為法不僅是大乘佛教的義理,原始佛法巴利佛典的小部經也曾引用佛陀說,涅槃的境界是「無生、非緣起、無作、無為」。羅氏自己所說的涅槃「超越因果」和「超越兩立(二元)與相對的境界」,不就是「絕對真理」嗎?

在教外人士方面,印度已故總理尼赫魯在論述佛教對印度社會的影響時,曾「讚賞佛陀的思想方法具有否定『絕對』的理性主義和經驗主義的特點」。尼赫魯指出,「關於神或『絕對』是否存在的問題,他(佛陀)的回答是否定的。他認為如果神或『絕對』被看作是一種和一切已知事物沒有關係的東西,那麼它的存在就不可能用任何已知的論證來加以肯定,人們根本無法知道一種與其他事物毫無關係的東西是否存在。在佛陀看來,整個宇宙都是一個具有種種關係的體系,人們不可能知道有什麼東西是與外界毫無關係的。」[5] 學術界對佛教宇宙觀和存有論的看法大抵類此。質言之,他們認為「絕對存有」既然不能以理性思維來證明,當然不能被注重理性的佛教所接受。這種觀點的可議之處是,把頭腦的理性思維和邏輯推論看成認識宇宙真理的唯一依據;他們不能了解究竟真理是超越思維言說和邏輯範疇的。他們只看到佛教講理性的一面,忽略了佛教對理性的局限性深具洞見,而將生命實踐的義理提升到一個超理性的「絕對」層面。佛教的超理性和絕對存有論並不是表現於對神或其他超自然力量的神秘體驗,而是基於對意識的深刻認識,藉由破除自我中心的虛妄意識而實現超自我和超個人(即無我)的精神本質。佛教佛性觀所闡發的普世精神本質可濃縮為慈悲與智慧,此二者的開顯雖然不能離開理性,但更重要的條件是超理性的精神轉化和意識提升。再者,「絕對」之所以必要,乃因它是世間一切二元相對意識的終極基礎(ultimate ground),「絶對實相」超越於相對意識而又內在於相對意識,「超越」(transcendence)與「內在」(immanence)是「絶對者」的一體兩面。這道理可用華嚴宗三祖法藏大師的〈金獅子章〉來比喻,比較容易了解:純金可雕塑成各種事物而呈現種種「相」,例如金獅子呈現獅子之形相及其威猛之相狀,金老鼠呈現老鼠之形相及其卑怯之相狀;金佛像呈現佛之形相及其莊嚴妙相,金妓女呈現妓女之形相及其淫蕩低賤之相狀…….純金雖能隨緣現起這種種「相」,但其本質始終不變異、不沾染;這不變異、不沾染之性意味著一種超越性、空性、清淨性和絕對性,但它又內在於一切「相」,若沒有它,這一切「相」就無從生起。作為宇宙終極實相的「絶對者」就像純金一樣,祂既超越又內在於世間的一切。此所以西方靈性哲學說「上帝無所在而無所不在」(God is nowhere but everywhere),「無所在」是其超越性,「無所不在」是其內在性(遍在於一切)。此所以大乘佛教《勝鬘夫人經》說:如來藏(吾人生命中的真如、絕對者,即佛性)既脫、離、異於眾生煩惱心,又不脫、不離、不異於煩惱心。此所以道家聖人說「道」(絕對者)既恍惚不可捉摸(超越性),又遍在於屎尿及一切萬物中(內在性)。

人類的二元相對意識需要突破和超越,才能跳脫虛妄無明的困境,實現精神解放(解脫)的理想。例如佛教的「無我」證悟意味著超越自我與他者分離對立的虛妄分別意識,以及超越由此主客二元對立所衍生的一切知見分別和二元對立觀念,如善惡、美醜、淨垢、禍福、生死等;有此精神超越,大悲大智的佛性本質才得以開顯。「同體大悲」的菩提心是在破除人我對立而證入眾生萬物本來一體的絕對智慧時才生起的;「無緣大慈」則是在此證悟下所展現的無條件、無界限的博愛與包容。因此我們說佛教的普世精神本質是建立於超理性而不僅是理性,代表著超自我、超個人的「絕對存有」(absolute being)而不僅是世俗諦的相對存有。

釋迦牟尼佛的思想方法不但講世間「緣起」的相對性(即世間一切事物都是相對於因緣條件而成立),同時也講出世間和非緣起的絕對性,前者是為導向後者而施設的,後者正是佛教救度眾生脫出虛妄無明和罪苦的般若智慧所在。而「緣起」的相對性講到底也是絕對性,因為正如下文所要論述的,一切事物都無(我們所以為的)客觀、真實、獨立自存之性,稱為「無自性」(或無實體),「緣起」一事亦不例外。科學家以為「二氫一氧合成水」是客觀真實存在的事實,也算是一種「緣起」,但中觀學創始人龍樹提醒我們:這樣的「緣起」觀落入了「自性」(實體)妄見而不自知──學人但知一切事物不能自生而必須從他緣生,即「緣起」,但卻執取「緣起」為客觀真實的「實法」。殊不知一切法都依假名施設而存在,都在「識」中現起,故無客觀獨立自存之性可言,亦即「無自性」(或無實體),「緣起」本身亦無自性。若能深解此法義,則觀「緣起」即是證悟「空」性,即是開顯絕對實相。可見「緣起」既有相對性,又有絕對性,二者是一體不二的辯證關係。此所以佛陀在原始佛典裡說:「見緣起即見法,見法即見緣起」(深解緣起即證絕對真理)。學界在詮釋原始佛法的「涅槃」義理時,往往按照「涅槃」(nirvana)的字義,強調世間煩惱的息滅,忽略其出世間的絶對意涵,即不生不滅、非因非果、超越世間生死苦樂等二元性的圓滿解脫境界。這種絶對性是佛教聖者們的體悟,因此在早期佛教文獻裡屢有提及,例如巴利佛典小部經的〈本生故事〉有如下一段關於涅槃絶對性的論述:「眾比丘,不生、非緣起、無造作、無為之境實有。諸比丘,若無此不生、非緣起、無造作、無為之境,則不得從生、緣起、造作、有為中獲解脫。正因實有、不生、非緣起、無造作、無為境,則能從生、緣起、造作、有為之法中得解脫。」[6] 南傳佛學者羅睺羅亦引述原始佛典說涅槃是「不生不長的非緣生法(無為法)」,有此非緣生法,「生的、長的、因緣和合的才能得到解脫」。[7] 羅睺羅對涅槃的解說深具洞見,他說:「認為涅槃是絶滅貪愛的自然結果,那是錯誤的。涅槃不是任何東西的結果。如果它是結果,它就是由某種因緣所得的效應,那它就是緣生的而為有條件的存在。但是涅槃既非因亦非果,它是超越因果的。……你唯一想知道它的方法是親見親證。有路可通涅槃,但是涅槃並不是這條路的結果。你可以沿一條小徑到達一座山,但那山卻不是那條路的結果或效應。」[8]

大乘佛教的不二義諦對涅槃的絶對性有更高一層的發揮,揭示涅槃並不是遠離世間生死苦樂,而是世間生死苦樂的終極性質(ultimate nature),亦即本性、本質。眾生因有二元意識的虛妄分別,才會把生死與涅槃看成對立不相容;智者以無分別的平等空智,則能徹見「生死即涅槃」的終極實相。故終極實相的絕對性並不離世間的相對性,也只有在這相對性的基礎上才能證悟生命的絕對真理。

由此可知我們所探討的「絕對性」,並不是前述尼赫魯所謂「與世界毫無關聯」的事物;恰好相反,它是世界及生命的終極性質,即本性、本質。東方的哲學,包括佛教哲學、吠陀哲學和道家哲學,都闡明二元對立的觀念是世間紛爭衝突和生命痛苦的根源。佛教更從意識心理學的觀點,揭示二元分別意識與貪瞋愛憎取斥的習性反應機制互相關聯,使人們習於執取一邊而瞋斥另一邊(避苦趨樂、愛美憎醜、貪生懼死……)。由觀念分別引起貪瞋取斥的無明習性反應,是人們造業受苦的根本原因。傳統佛教從個體生命的處境論苦,現代人間佛教和入世佛教(engaged Buddhism)除個體生命處境外,更關切人類社會集體處境中的「苦」──暴力衝突、戰爭殺戮、生態破壞、憂鬱症等精神情緒症狀,等等。不論是個人的苦或集體的苦,其根源都是貪瞋癡的無明習性,佛教的對治方法是培養慈悲心和無取無捨(斥)的平等智慧,即禪宗六祖《壇經》所說的「不生憎愛,亦無取捨」。佛教的慈悲和智慧乃是對一切二元相對意識及貪瞋無明習性的超越,因此是「絕對」的。從原始佛教的「無我」和「涅槃」到大乘佛教的「不二」義諦,都是在講超越的「絕對」性。透過修行鍛鍊,把相對意識提升到絕對意識(般若空智)的境界,是人類精神潛能最寳貴、最重要的面向,它的實現具有經驗的基礎,而不是形上學的玄想。例如佛法的實踐證明,人類避苦趨樂的相對意識可提升為安然接納苦樂、生死和禍福的平等智慧,從而回歸究竟安樂自在(涅槃、極樂)的眾生本性;其意義不僅在於個人的「離苦得樂」,更在於能以慈悲大愛、同理心、包容、寬恕等至善德性對待一切眾生萬物。進一步說,作為佛法最高義理的「空」諦,更代表著超越一切知見分別和妄情妄識而使慈悲與智慧得以圓滿展現的絶對義諦。

從佛教望向普世宗教,儘管各宗教的教義紛然雜陳,五花八門,但卻有一個共同的核心價值,那就是對「絕對者」(the Absolute)的追尋。由比較宗教學家史密斯(Huston Smith)和舒昂(Frithjof Schuon)共同開展的「超越性的統一」(transcendent unity)論述,便是闡論各宗教的共同本質乃在於追求與「絕對者」的合一及回歸,此絕對者在佛教為真如、佛性、自性或如來藏,在道家為道,在印度教為梵與「阿德曼」(Atman,英譯essential Self,即「真我」,漢譯「梵我」,台灣瑜伽團體譯為「圓明自性」)。雖然佛教認為佛性是空性義,不同於「阿德曼」和「道」的實體義,但是按照史密斯的見解,與「絕對者」合一的體驗並無宗教之分,因為這種體驗乃深藏於人類心靈的深處,超越了語言觀念所可表達的範圍,因此也超越了各宗教義理的歧異而具有普同性和一體性「阿德曼」和「道」是不明空諦的「實體」,但從史密斯等人的「超越性的統一」來看,這只是頭腦知見的詮釋問題,並無損於其作為終極實相的絕對性和超越性。

貳、建構「超語言」的佛教詮釋學新範疇

終極實相的絕對性之所以不能被理解,固然跟人們的思維習慣有關,但語言詮釋上的疏失也是一項重要原因。詮表實相絕對義的語彙,跟一般通俗語言不同,其目的並不是為了表達世俗概念,而是藉由「文字般若」以提示超越觀念思維的絕對理境。我們把這類語彙稱為「超語言」(meta-language),它們在佛教經論文本中隨處可見,只是人們習而不察,把它們混同通俗語言,不是藉由它們去領會超越觀念思維的絕對理境,而是將其「貶降為實體觀念」(degraded into idea of an entity),[9] 導致對佛教義理的誤解和曲解。因此我們有必要建立「超語言」的詮釋學新概念,在研究佛教義理時辨認那些代表絕對義諦的「超語言」,並領會它們的特殊語用功能,是非常重要的。例如前述的「絕對」作為一般語言概念,具有自我否定的矛盾性,即「絕對」這個概念必須依靠「相對」才能成立,因而失去了「絕對」性,就邏輯上說,是一個無效的概念。尤有進者,世俗觀念中的「絕對」,往往成為專橫獨斷和頑固僵化的同義詞。但是當「絕對」被用來詮表終極實相的絕對性時,它就變成一個「超語言」,超越了「相對」與「絕對」的二元對立格局以及一切相對性,表示對世間一切相對觀念的突破和超越,大乘佛法用「空」的勝義詞來比喻。一般修學佛法者對於「絕對」的終極實相雖然還未能達到超理性的體悟,但至少在理性思維上要有這樣的理解,如此在探討終極實相的課題時,才不會犯上真諦俗化和錯置範疇(category error)的謬誤。

「超語言」涵蓋一系列的特定語彙,筆者從佛教和道家經典、現象學、京都學派以及德國觀念論文獻裡蒐集到以下各條目,共計佛法七十五條,現象學和京都學派十五條,觀念論十條,道家二十 條,這些超語言都是在特定語脈中指涉「絕對」理境。

(一)佛法的超語言」:實相、空相、空性、空、真空、妙有、中道、真如、如如、如、如實、緣起、如其所如、本來如是、佛性、法性、法界、界、法身、如來藏、涅槃、菩提、般若、自性、圓明自性、常樂我淨、真常、真、全真、心、真心、妙明真心、本心、清淨心、淨、平等、不二、本體、本性、真性、本覺、覺性、實際、本際、勝義、第一義、無實體、無自性、無、無相、無念、無住、無心、無我、真我、大我、一念、一心、一真法界、法界一相、一乘法、本來面目、本地風光、本然清淨、本來無一物、當下、絕待、如如不動、離相,以及(《金剛經》所說的)無實無虛、是法平等無有高下、即非是名、不取法不取非法、無所住心、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等等。值得注意的是,在大乘佛教各宗派的經論裡,真常、常住、一真法界、實際、實有、實性、真我、大我、勝義有、色法性、妙色、常樂我淨等等看似帶有實體化意味的用詞,實際上也是代表勝義諦和空諦的超語言,這是佛教詮釋學必須慎重處理的語意及語用問題。

(二)現象學和京都學派的超語言」:絕對無、絶對有、絶對意識、純粹意識、純粹經驗、純粹直覺、終極實在、本質、物自身、超越主體性、場所、主體、主體性、本體、東洋之無,等等。

(三)德國觀念論的超語言」:絶對真我(absolute Self)、主體性(subjectivity)、非二元意識(non-dual consciousness)、靈性(Spirit)、神(God)、大心(Mind)、無形(the formless)、物自身(thing-in-itself)、本體(noumenon)、絶對靈性(absolute Spirit),等等。

(四)道家的超語言」:道、一、無、無形、太虛、常、常道、常名、常無、玄、妙、谷神、本真、天地不仁(天地非有仁非無仁)、上德不德(聖人之德非有德非無德)、(以下莊子)大仁不仁、坐忘、離形去知同於大通、天下莫大於秋毫之末而泰山為小、萬物與我為一,等等。

這些語彙表面上是語言文字,實際上是用來代表世俗語言所不能詮表的終極實相境界,故在詮釋學和方法論上不應被視為一般語言,而應被視為「超語言」。「超語言」的功能是提醒我們剝除語言觀念的外衣,直參事物本然的實相,提醒我們事物有權利脫出人類意識和觀念所強加於它們的一切「觀念構作」(conceptual constructs),回復其「純粹存有」(pure being)的本來面目,亦即剝除時空意識、二元分別意識以及一切假名施設所造成的實體妄見以後所展現的「空」性和本然清淨性。不論我們稱其為「純粹存有」、「空」或其他超語言,我們都洞然明白,這些語彙(超語言)並不是世俗諦的語言,而是從世俗語言概念超越上來的絕對理境,離言絕相,空靈獨耀,而空亦復空。在超語言的提示下,我們也明白,主客對立的一般認知方式只不過是二元心識的虛妄分別,絕對實相既不分別所識的客體/對象(object),也脫卻了與客體/對象相對立的認識主體(subject),成為主客俱泯、能所雙亡的 「純粹意識」經驗。超語言實際上是「非語言」(non-language),因為它不具一般語言的傳意功能,而只提示超離所有語言概念和邏輯思維的絕對理境。超語言的運用可以幫助我們釐清佛學上真諦與俗諦的分際,領會佛法終極實相的義諦,也幫助我們破除語言名相的障礙和觀念的執著。

佛教經論和佛學著作本來就充斥著「超語言」,顯著的例子是,佛教經論講「淨」與「垢」的二元相對性,同時又以「淨」(或「清淨」)代表離淨垢二相的絕對實相義(空諦),兩個「淨」字不但語意不同,語用亦各異,一個是世俗諦的相對語言,有其特殊的相對意涵(即相對於「垢」),另一個「淨」則是超語言,無相對意涵,只提示超越淨垢二相的不可言說的空性、絕對性,與「空」具有同樣的超語言性質。另一個顯例是「常樂我淨」既指涉涅槃的絕對性(即「四德」,其中「常」超越世間的常與無常,「樂」超越世間的苦與樂,「我」超越世間的我與非我,「淨」超越世間的淨與垢),又指涉眾生的顛倒妄見(即「四顛倒」);前者是超語言,後者是世俗語言。問題在於,學人一般都不留意超語言,往往把它們當作世俗語言,例如把「離苦得樂」及「無有眾苦,但受諸樂」(語出《阿彌陀經》)的「樂」當作與「苦」相對待的概念,以致批評佛法違反經驗法則,質問既然無「苦」,怎麼會有「樂」?又如把超語言的「真」相對於世俗語言的「妄」,把「清淨」相對於「染污」,等等,導致真諦(勝義諦)被俗化淺化,錯置範疇;更甚者,以自己的誤判為標準,批評別人違反緣起性空的義理。茲舉數例如下:

(一)天台大師智顗講「佛性不空」、「佛性常住」,這些本來是佛教聖者從證悟觀點所闡示的終極實相空諦,「佛性」、「不空」、「常住」都是詮表絕對勝義諦(空諦)的超語言,並不具有時空性和相對概念的意涵。「不空」即是「妙有」,是從般若妙用的面向去理解空諦,並無違於空諦;「常住」是表示超越時空和生滅相的絕對性,故亦是詮表空諦,猶如上文所述純金之性的不變異、不沾染(不隨種種「相」而改變本身之性,不被其沾染),彰顯一種超越性、空性、清淨性和絕對性。但是現代有些人不從勝義諦和超語言的立場去作正確詮釋和理解,卻將其貶降為俗諦,曲解為世俗語言,據以批評佛教真常心系具有「很嚴重的婆羅門外道的思想」。[10] 又如「佛性」作為超語言,是要引導人們從慈悲與智慧的精神能動性去理解終極實相,佛性之「空」是指涉祂超越一切妄識分別和貪瞋無明習性,同時提醒我們「佛性」只是一個假名,並無「實體」可得,不可隨名起執、執名為實,不可把「佛性」實體化。(按:如果我們明白「佛性」是超語言,則不必考慮這「假名空」的問題,因為超語言本來就已空掉了名相概念)。但學界卻有人批評佛性是違反緣起性空的「實體」或「基體」,另有人則把佛教「無實體」論的「體」跟「體用」的「體」(本體)混為一談,說佛性本「空寂」、「無實體」,無「體」則不能起用,故佛性不能在世間生起功用,云云。殊不知佛性「無實體」是指其無實無虛、非有非無、不生不滅的中道空諦,而不是說佛性「沒有本體」;「實體」與「本體」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前者是指眾生因使用語言概念而隨名起執、執名為實的妄見,後者則是指眾生萬物的根本體性,即真如空性。

(二)大乘佛教講煩惱與菩提不二,生死與涅槃不二,無明與明不二,妄與真不二,旨在教示一個根本佛理,即俗諦與真諦(勝義諦)辯證同一的不二性,其中「菩提」、「涅槃」、「明」、「真」是代表真諦的超語言,「煩惱」、「生死」、「無明」、「妄」則是代表俗諦的通俗語言,二者從證悟觀點來看,是本體(空)與現象(有)的一體不二,即空有不二;修行人若能領會這個辯證觀點,有助於涵養佛理正見。可惜一般人不能領會勝義真諦,也不習慣超語言的思考方式,故將真諦誤解為俗諦,把「煩惱」與「菩提」看成二邊對立,取一捨一(取菩提而捨煩惱),這就偏離了佛理正見。殊不知二元相對性是世間法(現象界的事物),終極實相與世間差別相之間,超語言與世俗語言之間,真諦與俗諦之間,具有辯證同一性,但不能成為二元對立。把「菩提」、「涅槃」、「明」、「真」等超語言誤為俗諦語言及相對事物的結果,它們就被實體化和對象化,成為追求和執取的對象,而不明白這些超語言所代表的終極實相並無實體可得,不能成為追求的對象。

(三)前述「常樂我淨」的超語言和世俗語言兩種用法被混為一談;佛經說「自性本來清淨」,其中「清淨」的超語言(即超越淨與垢的二元相對性)也被曲解為世俗相對語言,以致有人批評「常樂我淨」和「自性本來清淨」為執取「不空法」的外道思想。另一方面,據說小乘佛教堅稱涅槃是「身智俱滅,不復為有」,故不能說「我」(真我)。這些都是因為不明白超語言的性質和用法而引起的誤解。

這裡必須順便一提的是,佛教經典的超語言有時是借用二元觀念的其中一邊,來詮表超越二元相對性的絕對理境,例如「常」(或「真常」、「常住不變」)是超越「常」與「無常」二邊,「樂」(或「極樂」)是超越「樂」與「苦」二邊,「我」(或「真我」)是超越「我」與「非我」二邊(表示最高主體性的終極實相空諦),「淨」(或「清淨」)是超越「淨」與「垢」二邊「」「」「」造成這問題的原因之一是佛法語言的不當詮釋,亦即不能認清超語言所特有的超語意及語用功能。

從以上論述,可知超語言早已存在於佛教文本,筆者只是設定一個方法論範疇,將其辨認出來而已。這裡必須強調的是,提出「超語言」的目的並不僅是辨認終極實相的用詞,更重要的是引導學人跳脫語言的框限,去領會言詮中道的絕對理境。此絕對理境必然來自聖者超理性的直覺證悟,而不是頭腦理性思維的戲論。正因為是超理性,證悟者所使用的超語言有二特點:一是所指(the signified, 即超語言所代表的理境)為超乎理性思維和二元觀念所能理解的絕對實相;二是能指(the signifier, 即超語言的用詞本身)往往使用象徵和隱喻,不能按照字面去解讀。這兩個特點使得超語言難以被一般人,甚至學界人士所理解和接受。證悟者站在絕對實相的高度發言,學人卻以相對語言去解讀,立足點不同,彼此找不到交集點,才會引起誤解和爭議。這是佛教詮釋學上的一個漏洞,為了彌補這漏洞,我們有必要對超語言的內涵和外延進行深入探究。

參、佛性與梵我爭議的虛相與真相

探討佛教的終極實相,不能不先檢討一個迄今尚未獲得解決的歷史爭議,那就是,釋迦牟尼佛關於無我的教示,被某些人士用來否定大乘佛教所弘揚的佛性、本覺、如來藏、真常心等與真我自性相關的絕對實相義諦。他們認為,根據佛陀的「無我」教導,並沒有一個常住不變的我或靈魂之實體(按Atman有梵我及靈魂二義,實際上在印度哲學中二者同義),因此,佛性、如來藏等被稱為不生不滅的真我自性之說,不但不是佛陀的本意,而且有附和外道的梵我/神我/靈魂之嫌。對照之下,佛性論者認為佛性是可以內證的根本覺性,也是眾生本來具足的慈悲與智慧的精神潛能;有此潛能,修行人才能達致覺悟和解脫,成就菩提道。尤有進者,佛性論者認為佛性並不是某些批判者所指稱的實體或基體,而是以空為性──能破除一切妄見(包括實體見)的中道空智。佛性在眾生為非有非無的潛能,若能藉由精進修行加以開發,佛性潛能就能實現為慈悲大愛和般若智慧,故非無;但若不去開發,潛能是不會自動實現的,故非有。這也表示佛性並不是本來就存在那裡的實體。

然而,在佛性論者看來是絕對實相空諦的佛性觀,在北傳佛教內部卻一再掀起批判風波。這是老問題,在此不贅。筆者只想從佛教心理學(包括唯識學)和比較宗教學的觀點來挖掘這個問題的意識形態根源,俾能為佛教終極實相的論述提供一些新視野。

史密斯和舒昂的超越性的統一(transcendent unity)學說認為,各宗教對絕對者(the Absolute)的萬物一體的合一體驗具有普同性,都是離言絕相的真知(true knowing);歧見只出現在缺少真知的頭腦知見分別,以及使用相對語言和觀念的義理詮釋。本文以此為方法論的指引,試圖探究佛教與印度教之間是否存在著「超越性的統一」,探究兩教在義理詮釋上的差異如何掩蓋「超越性的統一」,並導致跨宗教傳播上的長期誤會和難以解開的心結。本文的初步結論是,佛教內部對於佛性觀的爭議,乃是根源於某些人士站在宗教改革或佛教優越論的立場,對印度教的終極實相義理未能作全面和客觀持平的理解。

首先,必須指出這個問題的癥結在於原始佛教對「我」和「無我」的詮釋,與印度教的終極實相概念「阿德曼」(Atman,梵我/真我)互相混淆,糾纏不清。若撇開原始佛教的詮釋不談,單從佛教心理學來看,「我」與「無我」具有相當明確的意涵,此即,「我」(ego-self)是人類開始以語言概念進行思維活動時,最先被概念化和實體化的「觀念構作」(conceptual construct),此構作物(我)的特點是認同身心五蘊為「我」,並將「我」妄認為獨立自存而與「非我」(他人和世界)分離對立的「實體」,從自我中心的執著衍生主客對立和物我分離的虛妄意識。這個由語言觀念虛構出來的「我」之所以有問題,是因為它看不清楚個體生命跟宇宙一切事物一樣,都處於不斷流變的過程當中,也看不清楚「我」與「非我」相依共存的一體性。因此執取「我」的妄識必然帶來自我孤立、疏離、痛苦煩惱及各種精神情緒症狀和罪惡,總括為「苦」(dukkha)。必須破除這種自我中心的虛妄意識,徹底明白以身心五蘊為內涵的「我」並無人們所妄執的「實體」性(或自性),以及我與眾生萬物本來一體的生命實相,才能得到精神解放(解脫),達致意識的轉化和提昇,成為一個擁有精神健全和慈悲智慧、清明覺醒和安樂自在的人。故從佛教心理學來理解,「無我」不是否定自我的存在性和價值,而只是破除實體之「我」的虛妄意識,回歸生命的本然實相,此即心理學家榮格所說的「無我覺性」(Consciousness without an ego),覺醒心理學開創者偉伍德(John Welwood)所說的「超越自我的真我」(true self beyond ego)。[11] 當然,我們必須明白,這裡所說的「真我」、「覺性」等都是代表終極實相的超語言,是空性義,不可妄執為實法。

原始佛教的「無我」觀以實修體驗為基礎,當然明白實體見的虛妄不實,故「諸法無我」(no-self)的本義是破斥對身心五蘊及一切事物的「自體」(self,即獨立自存的實體)的妄執,即破斥自性見(實體見),故「諸法無我」即是後來大乘佛法所闡論的「一切法無自性(無實體)及「諸法本性空」。但後世的詮釋卻跟印度教的Atman(漢譯「梵我」,即真我自性或靈魂)牽扯在一起,以Atman為實體之「我」,強調對Atman的實體妄見而抹煞其終極實相的絕對意涵,佛陀所教導的「無我」遂被曲解成否定Atman,以致引起佛理詮釋上的混淆。至今東西方的佛學界仍有不少人在質問:如果沒有「我」,個人的社會責任要如何歸屬?如果沒有靈魂,那是誰在輪迴轉世?他們不了解佛法的本義並不是否定「我」或 Atman,而只是破斥對「我」或 Atman的實體執見。即便在印度教,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把Atman妄執為實體,根據吠陀文獻的解釋,Atman是宇宙終極本體「梵」(Brahma)在個體生命中的映影,而梵是不生不滅的、常住不變的、無差別相的「至上絕對本體」,是萬物及一切生命的本源。吠陀經典中最晚出的《奧義書》指出,此至上絕對本體「超越了一切特質和屬性,因此它無任何名稱和形相」,「它超越了感覺和思惟,是一切活動都停止的純粹意識狀態」。這樣的詮釋跟大乘佛教對真如、法性、佛性等終極實相的詮釋是相類似的,即具有超越性、絕對性、空性的意涵,而不是所謂的「實體」。Atman既然是梵在個體生命中的反映,祂就具有絕對的空性意涵;正如《奧義書》所說:「彼(Atman台灣印度教團體譯為「圓明自性」)動靜一如,彼既遠且近,在一切之內,又居其外」;「見山河大地都在自性中,自性也在宇宙萬有裡」;「當吾人了悟宇宙萬有皆化為自性,見萬物皆為一體,何復妄想[12]知名印度裔學者卓波拉(Keepak Chopra)描述Atman的體驗是「純粹覺性」(pure awareness)的顯現,無個人身分認同、無觀念、無內容,亦無生死苦樂的二元性,故證悟Atman即不再貪愛生命和抗拒死亡,不再有苦(即超越世間的生死苦樂),與佛教涅槃之義理無異,印度教稱之為「永恆安樂的覺性」(eternal bliss consciousness,梵文為sat chit ananda),也就是涅槃。[13]

從這些深具辯意味的論述,我們可以瞭解到,就印度教聖者的證悟而言,Brahma(梵)和 Atman(梵我/真我)並不是佛教人士所指斥的實體;相反的,二者的關係,跟佛教的真如法性與真我自性(佛性)的關係一樣,都是從不同面向指涉絕對實相。故美國佛學者漢弗萊斯(Christmas Humphreys)把Atman譯釋為「宇宙普同意識」(Universal Consciousness)、「終極實在」(Ultimate Reality),並說佛教的「真如」(Tathata)在個人層次上即是Atman[14]台灣的印度瑜伽團體則把Atman譯為「圓明自性」,都是強調其絕對實相的意涵。此外,比較宗教學家史密斯更將Atman 理解為「內在於人的絕對實相」(the Absolute-in-man)。從這些事實來看,Atman與西方宗教的上帝(God)被信徒實體化一事雖可批評,但其作為終極實相的絕對性和超越性卻不容否定。因此,就證悟的層次而言,佛教與印度教(乃至伊斯蘭的蘇菲教派、基督教聖者如艾克哈特等)之間的「超越性的統一」,是可以成立的。

對照於佛教,印度教的問題是,在義理詮釋上不像佛教明確地講「空」諦和「無實體」義;加上古代婆羅門階級並沒有證悟的體驗,不能瞭解Atman的絕對性意涵,於是Atman被「降格」(degraded,史密斯用語)為永恆不滅的個人靈魂。婆羅門階級又很重視個人主義作為社會組織的原則,而個人靈魂不滅的觀念正好被利用來加強個人主義思想。[15] 這種對個人和自我的執著,無疑是佛教實踐解脫道的一大障礙。任何宗教義理的詮釋都不能脫離具體的歷史文化脈絡,故原始佛教在當時的宗教文化背景下對「無我」的詮釋,遂難免偏離上述佛教心理學的學理,而蒙上一層宗教意識形態的色彩。「無我」的梵文原文是Anatman ,從佛教心理學來詮釋,這是指破斥對Atman的實體妄見,而不是在觀念上否定Atman。在雜阿含經裡,當佛陀被問

及有無Atman(漢傳雜阿含經譯為「我」)時,他不說「有」,也不說「無」,他對弟子解釋:說「有」是執「常見」(實有妄見),說「無」是執「斷見」(虛無妄見),不落斷、常二見,方為中道正見。可見佛陀從中道正見出發,並不從觀念上否定Atman,而只是破除對Atman的實體執著。但是後來對Anatman(無我)的詮釋,卻變成否定梵我、神我、靈魂,而不去理會Atman作為「真我自性」的絕對實相義諦(據印度教的解釋,「梵我」的原義是「清淨的真我自性」,佛教的「梵行」也是指清淨行)。這個詮釋傳統一直延續到今天,已經建立起牢不可破的權威,在它的影響下,連大乘佛教所開展的真我自性(佛性、如來藏)也被當作Atman來否定,使不明究裡的人以為釋迦牟尼佛講「無我」(Anatman),是要否定那作為絕對實相的真我自性或佛性,而不能明白佛陀教說「無我」只是要破除對「我」(Atman)的實體執著。如上所述,佛學界至今還有人在爭論:如果沒有「我」,那麼個人的社會責任要如何歸屬?如果沒有靈魂(按:Atman的另一義是靈魂,在印度宗教哲學裡,「靈魂」soul實際上與「真我」同義),那麼是誰在輪迴轉世?這是何等嚴重的佛教思想的混淆!

如上所述,「無我」的本義是以緣起法則破除人們對自我或靈魂的實體妄執。但演變到後來,「無我」、「無常住之靈魂」變成一種主張,一種觀念妄構,甚至說什麼「佛教主張沒有靈魂」,遂偏離佛法的正見,正如西方佛學者柯洛斯比(Gate Crosby)所說:「無我學說與輪迴轉世學說究應如何協調的難題,一直是各派佛教哲學爭論不斷的議題,其困難跟基督教界有關至善的造物主上帝為什麼會創造惡人的問題不相上下。」[16]有關上帝為何創造惡人的疑問,乃因不瞭解上帝作為終極實相的絕對性(即以為上帝也有善惡二元對立的觀念,只要善人,不要惡人);同樣的,佛教「無我」說與靈魂輪迴轉世說的爭議,在柯洛斯比看來,似乎也是同樣無知。達賴喇嘛試圖從西藏密宗的修行義理和經驗突破這個窘境,他屢次向宣稱意識不能脫離大腦而存在的西方科學家們指出,意識有不同層次,感官意識固然不能獨立於大腦物質而存在,會隨腦死而消失,但「極微意識」(西藏佛教稱「無始心意續流」)則超越時空、大腦和身體而無始無終地存在,成為個體生命輪迴與涅槃解脫的意識基礎。[17] 達賴喇嘛所說超越時空及身心的「極微意識」乃是指靈魂及一切意識的本體,是絕對的實相(空性)義,祂跟「無我」並不衝突,「無我」的空性正是指向絕對實相,而不是所謂的否定靈魂。

印度學者卓波拉(Keepak Chopra)對靈魂的解釋可與達賴喇嘛互相印證,他根據印度古代聖者的教示,把靈魂分成兩部分來解說,其一是與絕對本體「梵」(Brahma)為同一的真我自性(Atman),其二是隨業流轉的個體神識(Jiva),前者超越時空限制,不生不滅,在聖人與在罪犯平等無二(卓波拉語),是生命得以回歸絕對至上本體,證得「永恆安樂覺性」(sat chit ananda,即涅槃)的超越依據;後者則在時空界的量子層次隨業流轉,有生滅而無常住性,是個體生命造業受苦和生死輪迴的世間依據。[18] 達賴喇嘛和卓波拉的見地應有助於釐清佛教內部關於靈魂和自性的爭議。佛理正見不容假借「無我」或「無靈魂」之說來否定真我自性(佛性),因為這種否定把真諦和絕對實相錯置於俗諦和時空現象界的範疇,是對佛理的嚴重扭曲。另一方面,真我自性(佛性)的非實體性和超語言性質也應被正確理解,避免「實體化」和錯置範疇的謬誤,庶可化解佛教學界關於佛性、如來藏等終極實相的長期爭議和誤解。

 

肆、印度佛教「真如」觀的詮釋問題

有關宇宙本體究竟是內在於人抑或外在於人的問題,在宗教哲學上素來有不同的理解。西方哲學和神學有「內在論」(immanence)與「超越論」(transcendentalism)之說,前者認為上帝內在於人和萬物,後者認為上帝是外在的、超越於人和萬物的神性存有。現代儒家和道家學者有人把天理、天道設想為獨立於心外的客觀存有,心性則是主觀的,主觀的心性可以契合客觀的天道。從佛教哲理來看,這種內外有別之說只不過是二元分別意識的虛構罷了,絕對本體超越內在與外在之分,也超越主體與客體之別,而且必然由心性所體證,能證之心與所證之本體一體無二。若說「道」可獨立於心外,無異把它當作主體之我所思維和觀察的客體對象,如是則「道」變成一個主客對立的「觀念構作」之物,而不是超越觀念的絶對真理了。再者,客體對象必然存在於時空中,占有時間與空間的位置,這樣就不是超越的和無限的絕對本體了。這種以為「道」的本體是外在於人的「客觀」事物的思想,比笛卡兒的二元論更值得商榷,因為笛氏只是把主體心識所認知的現象界事物當作「客觀」實在,而現代某些儒家和道家哲學者的「本體外在」論卻連「道」的絕對本體也當作「客觀」實在。從佛理來說,絕對本體(或終極實相)既不是客觀的存有,也不是主觀的認知,而是心性與法性(萬物之本性,即真如)合一的離言內證,超越了主觀與客觀的二元對待。絕對本體超越一切而又內在於一切,所以「超越」與「內在」一體不二,或者可以說,因為超越,所以內在(遍在於一切)。鈴木大拙在其論述大乘佛教的著作中有如下一段話值得引述:「佛教不應被判定為以不可知論和唯物論解釋宇宙的無神論思想。恰好相反,佛教明白地承認世界有一種實在(reality),祂超越了現象界的侷限性,但又內在於一切處而顯現其圓滿的光輝,我們活於其中,動於其中,於其中而有我們生命的存有。」[19]

雖然佛教不會把終極實相看成外在於心,或當作客觀的存有,但是近現代中國哲學界卻有人提出終極實相必須具有「客觀性」的說法,例如呂澂便曾批評「龍樹所說的『實相』,所謂正確的認識,並不是從客觀實際出發的」,因此「帶有濃厚的唯心主義色彩」。20漢傳佛教講心性,作為宇宙最高真理的真如或法性必然是由心性所體證,心性即法性,離心性別無法性可得;這也表示心性並不是單純屬於個人,而是超時空、超個人的「大一心」,也就是《大乘起信論》所說的「心真如」,其特點是具有超越的精神能動性,如如不動而動用無窮,不變而能隨緣萬變,能在世間生起無限功用。因此,作為終極實相的心性或真如,在佛教聖者看來,並不是客觀存在於宇宙間的靜態理體,而是具足功能性、創造性和活動潛能的「中道佛性」。21基於這樣的體證和認知,不講心性的印度佛教對真如法性的看法,便與漢傳佛教有了差距。華嚴宗五祖宗密曾批評印度佛教後期唯識宗的真如是「凝然真如」,意即缺少功用和能動性,只不過是一種靜態的「理」,而不是「心」,故稱為「凝然」,不能活動而起現諸法。22天台大師智顗對印度佛教也有類似批評,茲根據吳汝鈞教授的研究,總結智顗的批評要點如下:智顗認為聲聞緣覺二乘的教法,雖然講「離有離無」的「聖中道」,但卻是消極的導向,他說:「小乘不運大悲,不濟眾生,功德力薄,不求作佛,不深窮實相,則智慧劣弱。」他又批評二乘所證的空諦是「但空」(偏空),不見「不空」(即真如空性所含攝的精神動力和智慧妙用之潛能),只得其寂(空),不得寂照(空性中起智慧觀照),故非「實相」(中道佛性)。相形之下,大乘菩薩的智慧是「寂而常照」,故可稱為「實相」。此外,智顗還批評通教(般若宗和中觀學派的教法)說:「當教(指通教)論中,但異空而已,中無功用,不備諸法。」意思是說,般若宗和中觀學派所說的中道,只是「空」的異名而已,不是中道佛性,故不能生起大悲大智的功用。23

對於這些批評,我們應如何理解呢?從印度佛教的經典文獻,確實可以發現有關終極實相的論述,多從諸法(宇宙事物及身心五蘊)的「空」和「無自性」(無實體)入手去講實相。印順法師在《空之探究》一書中,引述般若經典講「無自性空」和「自性空」的很多原始資料,內容繁複,筆者略加整理,總結要點如下:「無自性空」是說世人以為事物具有獨立自存的「自性」,例如地堅性、水濕性等等,都被誤認為事物本身內具的特性(即自性/實體),這種看法「不符緣起的深義,所以要破斥而論證為沒有自性的」。一切法無自性,即是「無自性空」,這裡「空」是表示對自性的破斥,意思很清楚。至於「自性空」則是「聖人所證見的真如、法界等,是聖人如實通達的,可以說是有的」。聖人證見諸法有「如」性,是為勝義「自性」。24 這個勝義「自性」與前一個「自性」同名異義,前者是必須破斥的妄見,後者則是諸法實相,是「有」,是「實際」,又是「空」的本性。然而《般若經》又說諸法「以無自性為自性」,使「自性」的語意變成混淆不清。綜觀這些所謂「自性」,不論是妄見也好,真如實相也罷,全都是針對事物本身而說的,是事物本身之「性」。另外,在中觀文獻裡,「自性」是外道的「邪論」,即以為事物可以不由緣起而有自生之性,故中觀倡「無自性」(諸法無自生自存之性)破斥之。這裡所說的「無自性」也是針對事物本身來說的,是「緣起」(依他緣生起)的同義語,而「無自性」被定義為「空」,故「空」也是指涉事物的性質,就是事物沒有獨自生起之性,稱為「無自性」和「空」。例如中觀文獻《迴諍論》(釋)說:「諸緣起法,即是空性。何以故?是無自性故……無自性故說為空。」《中論》(青目釋)也說:「眾緣具足和合而物生,是物屬眾因緣,故無自性,無自性故空。」25 「緣起性空」在這樣的詮釋脈絡下,只不過是一種「套套邏輯」(tautology,同義反覆),即「緣起」等於「無自性」(不能自生自存),「無自性」按照定義是「空」,故「緣起即是空」,沒有講出什麼新意來,更不用說佛法「性空」的智慧了。就佛法認識論和方法論來說,這種把「無自性」和「空」當作事物屬性的詮釋方式,無形中誤導學人去進行「觀念構作」,即以為事物本身具有「空」、「無實體」、「無自性」的屬性,違反了中觀學所極力破斥的戲論,也偏離了「空」的佛法本義(按:本文將在下文提出批評和新的詮釋)。另外,唯識文獻《辯中邊論》提出「無自性」(或「法無我」)是宇宙萬法唯一真實本質的說法。26 通達佛法者可能明白箇中奧義,但一般人恐怕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無自性」既然是萬法的真實本質,又說「此無性空非無自性,空以無性為自性故,名無性自性空。」27 這裡所說的「無性空」、「以無性為自性」、「無性自性空」,語意和思路都很混亂。該書說事物「無自性」,但註釋又說「事物的自相(自性)唯有佛智可證,而不可言喻。」28 這些有關「自性」的說法,無論從經典原文或後世的註釋都找不到條理清晰的解釋。

「自性」的梵文svabhava又被譯為「實(自)體」,根據佛教文獻的解釋,諸法緣起表示一切事物只是暫時存有,或不斷流變,暫時存有或不斷流變故「無實體」,無實體即是「空」,故說緣起性空。如此詮釋的問題在於把「無實體」當作事物本身的「性格」或屬性,而忽略了「無實體」是破斥實體(自性)妄見的意識原理。首先要質問的是:暫時存有或不斷流變的東西為什麼是「無實體」?一顆暫時存有的原子彈可以毀滅百萬人的生命,不斷流變的電子擁有極高的工作效率,怎能說是「無實體」?其次,由「緣起」推論出一切事物暫時存有或不斷流變,思路也有問題,因為這個推論把「緣起」跟「無常」混為一談了,緣起法可顯現動靜二相和斷常二相,不僅是暫時存有或不斷流變,也有靜止不動和恆常不變的一面(例如以地面為參照點,太陽恆動,地球恆靜,但若以太陽系為參照點,則見太陽恆靜,地球恆動,這些都是緣起的道理。愛因斯坦的相對論認為這兩者都沒有錯,都不是錯覺,關鍵在於相對性,即佛法所說的緣起性)。根本的問題是,主張事物本身是「無實體」,無實體等於「空」,這是一種「觀念構作」,是違反佛法本義的戲論,因為佛法本義是要破除觀念而不是要構築觀念。教內修行人觀這種「空」的結果是得偏空、斷滅空,而不能藉由破除實體妄見而證得般若空智。教外人士和現代漢傳佛教學界則有人批評佛教看空一切事物,是在搞「虛無主義」和「主觀唯心的哲學」。29 凡此都是對緣起性空的誤解。

以上所舉事例,目的在說明印度佛教經典對終極實相的詮釋,有頗多思路不清晰、語意含混和推理不周延的地方。更大的問題是,講真如、空性等終極實相義諦,都是針對諸法(宇宙事物及身心五蘊)本身來說的,似乎跟心性及意識沒有關聯,難怪後來漢傳佛教的天台宗批評印度佛教的終極實相(真如、空等)缺少能動性、不具功用。

但是筆者想要從一個新的詮釋學角度來探討印度佛教中的終極實相義諦。歷來學界對涉及終極實相的文本的詮釋,除了容易犯真諦俗化和範疇錯置的錯誤外,還有兩個常見的缺憾:一是為恐偏離作者原意而拘泥於字面文義,不知字面文義底下還蘊藏著更深的道理;二是把文本當作純哲學論述,不敢跨越理性思維的框限。西歐的比較宗教學家舒昂(Frithjof Schuon)曾經指出,哲學論述不足以窺探「超越性的統一」之奧秘,因為這種論述所傳達的僅是文字本身的意義,甚且錯誤地以為使用理性推論可以證明上帝的存在或不存在。舒昂認為詮表絕對本體證悟的語言總是象徵的和辯證的(symbolic and dialectical),其目的在於「把形而上的玄秘命題傳達給那些有能力接受的人,以喚醒深藏於他們潛意識深處的隱密知識」。30  換言之,對於論述終極實相的佛教文本,我們不能只當作哲學來詮釋,應該探究文字背後是否隱含更深的意涵。尤有進者,現代詮釋學原理揭示了詮釋目的並不是要考據文本作者的本意,因為詮釋過程必然涉及詮釋者所承襲的歷史視域、社會思想以及個人的知識和見地,這些是詮釋者難以全面掌握的,何況語言文字經過時空的變遷,其涵義也會有很大變化,尤其是簡略的古文更有語意模糊和晦澀難解的問題。因此,所謂對文本忠實和客觀的詮釋根本是不可能的。現代詮釋工作的大原則是掌握思想史發展的脈絡,以現代人的需要為依據,對古代文本進行「創造性的重構」(creative reconstruction),甚至對原作者的疏漏進行補充,使其思想得以跨越時空的鴻溝而與現代互相聯繫。31 由於詮表終極實相的文本具有上述的象徵性和辯證性的特點,故就終極實相的詮釋而言,「創造性的重構」也就顯得特別重要。

基於這樣的認識,我們必須假設上述詮表終極實相的印度佛教經典文獻都是出自證悟者之手(或是得自所謂天乘菩薩的啟示),那麼我們對它進行詮釋時,就必須撥開文字的外衣,去窺探其背後是否隱藏更深一層的信息。以「真如」的詮釋為例,印度佛教文獻裡的「真如」表面上是在講「不變異、不動、超越一切觀念和分別」的諸法實性,似乎是透過理性思維對「真如」作哲學式的觀察和描述,是在講諸法本身的「實性」。然而,筆者必須指出,在宗教實踐的層次上,印度佛教修行人的「真如」是得自超理性的心性內證,而不只是哲學或形式邏輯的理性思辨,因此不能被詮釋為「凝然真如」。筆者這樣論斷的理據有二:第一,先從語言的層次來看,我們在詮釋佛教文獻時,必須注意辨認和掌握超語言的用法,「真如」的原文Tathata意思是「如其所如」,這是超語言,表示證悟者無法以語言觀念來表達絕對真理,而必須「如其所如」地如實觀照實相。假如沒有證悟功夫,只是以理性思維來揣度真理,則不會使用這樣的超語言。換言之,「真如」這個超語言的使用,已足以顯示它是心性證悟的絕對理境,而不是單純的哲學陳述,不是以主觀的心智去思維所謂「客觀」的理體(即「凝然」)。第二,印度佛教文獻不乏把真如與心性結合的例證,強調真如為「聖智所證」。例如《佛性論》說:「真如在煩惱中為如來藏,真如出煩惱為法身」,說明了真如既是眾生的佛性潛能(如來藏),又是已實現證悟的佛性(法身)。其次,鈴木大拙在其闡釋《楞伽經》的英文著作中,更直指真如(tathata/ suchness)即是菩薩的大悲真心,他說:「實相或真心也叫做萬法的真如,因為構成吾人感官意識和邏輯思維的現實世界之一切二元對立形式於此統合為一。菩薩安住於此真如之境,超越所有知見分別;正因為祂安住於此超越境地,祂的大悲心生起大用而無私心和偏執的染汙,使用一切善巧方便以救度眾生的苦難。」32可見在印度佛教中,真如與菩薩道不可分。最後,我們從《大智度論》對真如的論述,可以明白所謂「凝然真如」最多只是詮釋方法上的方便說法,目的在於強調終極實相的不生不滅和不變異性,歸根結柢還是要聯繫到心性的內證,才能證成真如法性。印度佛學者辛格(J. Singh)詮釋《大智度論》時說,真如(法性)是「終極的非個人性的原理」(ultimate impersonal principle)。33此所謂「非個人性」(impersonal)可能被誤會為「凝然」之意,其實大謬不然!關鍵在於這個「非個人性」是「終極的」(ultimate);從意識心理學來看,「終極的非個人性」既不是主觀經驗,也不是客觀存有(即凝然真如),而是超越主觀與客觀的二元對立而又內在於個人性的體驗,才能稱為「終極的」。「終極的非個人性」 與「個人性」具有辯證同一的關係,也就是「超個人性」(transpersonal)與「個人性」(personal)一體不二,「超個人性」既超越了「個人性」而又不離(內在於)「個人性」。西方修行人安德魯.柯亨(Andrew Cohen)被問及「在非個人性的證悟中,個人性的自我到哪裡去了?」的問題時,回答說:「它得到解脫了!這個解脫是由於一再地直接證悟到,在人類經驗中表面看來是個人性的面向,原來具有終極的非個人的性質。」他又指出,經驗中的個人面向,從無證悟的觀點來看,是個人性的,但從證悟觀點(enlightened perspective)來看,「這同一個個人面向卻是非個人性的,因為它『空掉』了所有個人性的東西,從一切來自『自我』(ego)的動機中解脫出來。」34 綜合上面的論述,所謂「凝然真如」應修正為「終極的非個人性的原理」,而此終極原理既是超個人性又不離個人性,亦即不能離開證悟的心靈而「客觀」存在於宇宙中,不能是存在於心外的宇宙原理。因此,根據辛格氏的詮釋,《大智度論》認為此「非個人性的」的終極原理「必須依靠一個媒介才能彰顯它自己,此媒介即是如來,如來是終極實相的顯現,是人格化的實相。如來有二面向,既是絕對真理,又是現象界的生命存有,祂與真如是同一無二,但具有人身,此所以真如又稱為如來藏。」35質言之, 真如不離心,離心非真如。根據辛格的詮釋,《大智度論》一針見血指出真如的這種法性與心性同一的性質:「真如或法性(法界)既是超越的,又是內在的。作為終極實相,它是超越的,但它又存在於每一位眾生,成為他最深邃的內在基礎和本質。」36 請注意,這裡所說的真如既超越又內在,跟前述鈴木大拙闡論終極實相的觀點完全一致。總結以上論述,可知印度佛教的真如觀與漢傳佛教的中道佛性並無本質上的差異,都是與菩薩道相契合的終極實在。我們絕對不能說印度佛教的真如是「凝然」不動、不能在世間起大用的「客觀」真理。關鍵在於真如是印度佛教聖者所內證的終極實相,而不是哲學者以主觀心智去思維所謂「客觀」真理的理性思辨。能證真如的心性並不只是個人之心,而是超個人、超時空的「大一心」,故真如必然含藏大一心的智慧妙用,而不可能是「凝然不動」的冷冰冰的真理。

 

伍、結語:從意識原理重新詮釋終極實相「空」諦

佛教傳統上對於「無實體」(無自性)和緣起性空的詮釋很不契理,已如上述,由於這問題牽涉佛教的根本法義,我們應該探求一種比較契理的詮釋方法,揚棄那些似是而非的皮相之見。首先應該明白,佛教之所以異於世俗哲學者,在於它關切眾生的生命解脫,而佛教之有貢獻於世界文明者,也在於其對生命與意識之本質具有超越凡俗的真知灼見。故緣起性空之說,論者不談生命處境和意識原理,而夸夸其談宇宙事物本身之空無實體、無自性,並不符佛法本義,因為這不但是在構築龍樹中觀學所要破斥的戲論(即以觀念建構來揣度真理實相),而且轉移了佛理的焦點──從生命和意識轉移到外在的宇宙事物。殊不知佛法使用「無」作為遮遣詞,均為破斥眾生意識之虛妄與觀念上的實體執見,而不是要否定外在事物以及上帝、梵等所謂外道的「絕對者」。「實體」(或自性)的意思是,眾生因為使用語言名相來代表事物及其各種屬性,遂以為該事物是客觀獨立自存且與其他事物互相分離隔閡、界限分明的真實存有,故「實體」是指涉眾生的妄識和妄見,由此實體妄見衍生出我執、主客對立及一切二元對立的妄見,而這些妄見又跟貪瞋癡習性密切相關,故「實體見」(自性見)可說是人類迷妄和罪苦的主要根源;而佛法講「無實體」(無自性)的意思是以緣起的正見向內破除實體(自性)妄見,而不是以頭腦的觀念思維和邏輯推論向外否定事物的「實體」。事物本身無實無虛、非有非無,不能說它有實體或沒有實體,說「有」說「無」都是語言觀念的投射,是佛陀所極力破斥的「實有」妄見(或稱常見)和「虛無」妄見(或稱斷見、斷滅見)。例如禪宗講「本來無一物」,不是在講世界萬物空無,而是修行者破除實體妄見時頓見心性的無障礙和無界限;「無一物」就是證悟「一切法無實體(無自性)」,「無實體」是指破除實體妄見,即是證悟一切法無實無虛、非善非惡、不淨不垢,契入中道實相而開顯般若空智。如果「無實體」是指事物本身的「性格」和屬性,如何能開展這樣的智慧體證?

從意識心理學來解釋,人類意識有一個基本性質,就是經由感官意識所認知和感覺的一切現象(包括物理現象和心象意象),都會因為語言的使用而被大腦(即唯識學所說的第六「意」識)解釋為「實有」或「有實體」(substantial reality,即具有實質的、堅固不變的和客觀獨立自存的實在性)。西方觀念論揭示這種所謂「實在」(reality),其實是意識和觀念參與建構的結果,因此並無「客觀實在」可言。而佛教唯識學早在西方觀念論問世之前一千多年,就已發現這個意識原理,揭示眾生執取這種語言觀念的投射為客觀實有,唯識學稱為「遍計所執性」,也就是「實體」執見。意識藉由語言觀念所妄構的「實體」(自性),不但指涉事物本身的存有,還包括事物的一切屬性,如顏色、形狀、大小、淨垢、善惡、美醜,等等,也都被實體化,只要有假名的施設,就會產生實體的執著,隨名起執,執名為實。實體執著是生起我執、主客對立以及善惡美醜等一切二元對立意識的根源,由此進一步衍生貪瞋愛憎的習性反應,而有生命之痛苦煩惱與罪惡。

從以上的學理論述,可知佛教的「非實體論」(non-substantialism)並不是主張事物本身空無實體。從古至今都有學者誤解龍樹「否定」一切觀念系統,是在搞「虛無主義」,之所以有這樣的誤解,根本原因在於不了解龍樹所說的「無自性」(無實體)乃是對眾生自性妄見的破斥,而不是用頭腦觀念去「否定」外在事物和各種思想體系。現在我們根據佛法本義來重新詮釋龍樹思想,應該了解龍樹並不是要「否定」觀念系統本身,而是要破斥觀念的「實體化」,即針對意識慣於「實體化」的心理傾向,提醒人們看清楚:你心目中的「實體」(自性)都是由你的意識和觀念所虛構和投射出來的,事物的實相並沒有這樣的實體(自性)。破除對實體的妄識和妄見,乃是佛法「空」諦的核心意涵,「空」必然是針對心性能以般若智慧破除虛妄意識(主要為實體妄見)的功能而言,心空同時即見諸法空;還心以空靈明淨的本然實相,即是還諸法以「無實體」(無自性)的如如實相,前者是般若空智,後者是真如空性,智如不二。(請記住,佛法的「無」字是動詞,表示破除義,而不是描述事物屬性的形容詞)。這是從佛教心理學和唯識學解釋為什麼「無實體」就是證悟諸法「空」性,即無實無虛、非聖非凡、不淨不垢、不生不滅的中道實相。

「實體化」的心理機制深植於人類的潛意識裡,因其導致虛妄認知與生命的痛苦煩惱和罪惡,所以是「無明」的主要面向。破除實體見不能只靠理性的思考,更重要的是靠超理性的直覺領悟,即般若智慧的覺醒,但若能如理思惟無實體空義及文字般若,依文字般若起正念觀照,也有助於般若空智的增長。正如陽光之驅散晨霧,般若是破除虛妄無明的智慧之光,是人類「本來具足的超越官能」(innate transcendent faculty)。故破除實體見(自性見)的過程,就是般若潛能「自我實現」(self-realization)的過程。因此,「空」的證悟,從消極面看,是妄識和妄見的破除,從積極面看,則是生命覺醒和解脫之般若智慧的展現。故「空」一方面是「絕對無」(absolute nothingness/ absolute non-being),另方面是「絕對有」(absolute being)。「絕對無」與 「絕對有」不是世俗相對觀念中的「有」與「無」,而是超越有無及一切相對性的終極實相,二者乃一體不二。從理論上和實證上說,「絕對無」是終極實相的「空」,代表著般若智慧破除妄識妄見所呈現的清淨理境,故「空」其實也是「不空」,即含藏無限動力、慈悲和智慧妙用的潛能,此即「絕對有」。京都學派創始人西田幾郎在其晚年著作中有以下一段具有真知灼見的論述:「因為衪(上帝/終極本體)是絕對無,所以衪是絕對有。也正因為絕對無與絕對有同時並存,我們才能談到神性的全知與全能。」37 以佛法的概念來詮釋,本空即本覺,空必是正覺之空,覺必是真空之覺。故民國初年佛學界有人批判「本覺」是「偽佛教」,「本空」才是「真佛教」,乃因不明佛法勝義諦及終極實相的意識原理有以致之。基於此一原理,我們亦可瞭解印度佛教所說「無自性空」的真正涵義,「無自性」(無實體)是破除一切自性妄見所展現的「空」之終極實相和般若智慧,亦即是由心性之空以證諸法空的終極實相。鈴木大拙在其研究38 於此充分顯示,所謂「空無自性」,是聖智所證諸法「如其所如」的終極實相,亦即是破除「自性見」(實體見)所呈現的真如空性和般若空智,而不是以形式邏輯所推論出來的事物屬性。

從意識心理學原理釐清「無實體(無自性)故空」的正確意涵以後,我們可以進一步探討龍樹講「緣起性空」的思路和義理。如上所述,傳統上中觀學者離開意識而說「緣起」,得出了事物因緣起(不能自生)故無實體、無自性,無自性故空的推論,有頗多問題,最主要的是構築觀念以計度事物有如何如何的屬性,根本違反了龍樹中觀學否定戲論(以觀念建構來揣度真理)的大原則;而「空」被概念化,成為一個描述事物屬性(謂事物「沒有自性」)的觀念,更是乖違佛教終極實相(空)的根本義諦,也悖離了《中論》所說的道理:「大聖說空法,為離諸見故,若復見有空,諸佛所不化」。《中論》的名偈「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被普遍解釋為:「由於具有無自性的性格,一切事物才得以成立;若有自性,則事物無生滅變化,世界就變成僵化。」大乘佛教的解脫道和救度論竟淪為描述萬物如何成立的形上學,實令人扼腕嘆息!真諦俗化,範疇錯置,莫此為甚。對照之下,前述印度佛學者辛格J. Singh依照梵文原文對此偈的解釋是:「對於領悟空性者而言,一切都處於整體和諧中。」39 這是從心性和意識原理來解釋龍樹「無自性空」的思想,比較能契合佛法解脫道的理趣,而凸顯形式邏輯詮釋的缺陷。殊不知「無自性」(無實體)並不是指事物的「性格」或屬性,而是指「事物並沒有人們所妄執的自性(實體)」;若說事物本身具有什麼性格或屬性,很容易落入實體妄見,這是龍樹期期以為不可的,也是龍樹以後的中觀學者極力反對「自相」(謂事物本身內具某種性格或屬性,如冷熱、淨垢等)的緣由。龍樹的教導是要我們從「無自性」(破除自性執見)去領悟「空」的智慧,現在詮釋龍樹思想的學人卻把「空義」貶回世俗的形式邏輯,說「空義」就是指事物具有「無自性的性格」,從而陷入「真諦俗化、範疇錯置」的謬誤。

破除實體見而證空,有多種法門,緣起論只是其中一種。在義理解說方面,不講緣起而直接從「實體化」的意識原理切入,亦可開顯「空」諦。證空法門可以不講緣起,卻不能不講意識,因為「空」諦涉及破除「實體化」的意識心理,而用來論證無實體空諦的緣起論也必然是「意識緣起」(或唯識緣起),亦即確認「識」(包括運用語言名相的第六「意」識)為主要之「緣」,一切因緣條件都必須透過意識之緣才能被吾人所認知。胡塞爾現象學、京都學派和超個人心理學都是從意識原理去探索「純粹意識」(pure consciousness)和「純粹存有」(pure being)的終極實相原理而不涉緣起論。佛教唯識宗用來破斥「遍計所執性」(即實體妄執)的「緣起」論(依他起性),即是一個「唯識緣起」的概念。正如佛教學者魏德東所言,「龍樹只立足於因緣而起,世親則進一步將這個緣歸結於識;兩者間的承繼關係一目了然。」40 事實上,龍樹講緣起性空,也是著重假名之緣,此即印順法師所指出的「性空唯名」、「緣起法唯是假名」,而假名是唯識學的第六「意」識之所依。職是之故,唯識學祖師無著在其《大乘莊嚴經論》中說:「唯名即唯識」,這是具有真知灼見的唯識學原理。中觀學曾舉車子是由車板、車輪等因緣和合而成立為例來說明緣起性空之理,後世學人作形式邏輯的推論,謂車子是由眾因緣所成,故無自生自成之「自性」,無自性故空,云云。殊不知這個車子之喻早在原始佛法就有了,其目的在闡明「車」因其假名而被執為實體,若把車輪等因緣條件拆開,你就不能再稱之為「車」了,藉此破斥隨假名而生起的實體妄執,故是一個「唯名」(唯識)的意識緣起論的概念,而不是形式邏輯的推論。尤有進者,歷代禪師及現代禪學大師鈴木大拙論證禪悟的著作,都不是從緣起論入手,而是著重解構語言、邏輯和觀念的實體化障礙,破斥自我中心和主客對立的二元意識,直指如來藏自性清淨心無障礙和無界限的本源,故禪宗的方法也是意識心理學(或唯識學)取向的。

中觀學派創始人龍樹的《中論》看似強調邏輯思辨,欲將佛教傳統的緣起論與實體化原理合一爐而冶之,以緣起之理論證無實體(無自性),而無實體(無自性)就是「空」。可惜的是,他的時代對意識原理尚無系統化的論述(距他兩百多年後的唯識學派才開展這方面的論述),上述「唯名」的意識原理在《中論》只有隱約的提示而缺少明白申論,以致後世對中觀學講「無自性」(無實體)的詮釋偏離了意識原理,變成形式邏輯的思辨和推理,前述車子之喻即是顯例,以致「無實體」(無自性)遂由破斥妄識的超語言地位淪為描述事物屬性的形容詞。茲再舉一例說明之,讓讀者明瞭《中論》是如何被誤解為形式邏輯思辨的:《中論》說:「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懂辯證原理的人會覺得莫名其妙,事物不能自生,那當然是從他緣生,怎能說「亦不從他生」呢?而佛教界的一般解釋是:「自」與「他」是相對而成立的,沒有「自生」,當然也就沒有「他生」。殊不知龍樹的本意並不是在玩這種邏輯思辨的遊戲,而是要破斥眾生的實體妄見,所以這句話隱含著「唯名」的意識原理,此即:學人聽聞龍樹講諸法緣起(即一切事物不能自生,必須「從他生」,即緣起),遂執「緣起」一事為實體、實法,以為「緣起」(從他生)是客觀獨立存在於我們心識之外的事實。龍樹在這裡告訴我們:「緣起」(從他生)也只是方便說,不可執為實法,沒有任何事物或現象是客觀獨存於人的主觀心識之外,「緣起」的現象也不例外(按:這一點是中觀與瑜伽唯識聖者的共同慧見)。你執「緣起」為實法,就不能明白「緣起」的深義;必須深解「緣起」本身也是無實體(無自性),你才能真正了解「諸法本無生亦無滅」的中道空諦。僅此一例,即可知龍樹的《中論》不是形式邏輯思辨,而是立足於意識原理來講緣起性空,具有唯識學的洞見。因此,我們必須根據佛法思想的源流與脈絡,對《中論》的緣起性空論加以「創造性的重構」。中觀學派既然以「緣起」論證「無自性」(無實體),而無自性即是空,唯一契理的詮釋是:眾生因使用語言名相而墮入實體妄見(自性見),今以緣起之理破斥此實體妄見,心識捨離實體妄見而回復其空靈明淨、如其所如的「純粹意識」,始能稱為「空」,亦即如實知見諸法實相的般若空智;心空則見諸法亦空,即脫卻被眾生妄識所強加的「實體」而呈現其如如實相、真如空性,修行者的般若空智與事物的真如空性一體不二。這是以意識原理來詮釋龍樹中觀學的緣起性空論,跟唯識學的唯識緣起論有一脈相通之處,此即無著祖師所說的「唯名即唯識」。或許中觀學者會辯稱這不是龍樹的本意,但如果龍樹的緣起性空論真的不涉意識原理而只是一套形式邏輯的思辨和推理,那麼龍樹還能算是一位證悟般若空智的佛教大聖人嗎?中觀學還能算是弘揚生命解脫智慧的中道佛理嗎?龍樹的緣起性空論被天台智者大師批評為只言空而無智慧功用,又被古今某些學者誤解為否定一切觀念的虛無主義思想,這些都是缺少意識原理洞見的不當詮釋所引生的誤解,論者只看到中觀學的文字表相而未能探究其洞察語言名相造成實體妄見的深層義涵並進行創造性的詮釋,才會有如此的誤解。因此,我們從意識原理來重新詮釋龍樹中觀學的終極實相空諦,是十分恰當且有必要的。

 

(作者按語:本文原以〈佛教終極實相義諦的現代詮釋與意涵〉為題,收錄於香港中文大學人間佛教研究中心的叢書《佛教傳統與當代文化》,方立天等主編,北京中華書局出版,2006年。多年後重讀舊作,發現在終極實相義諦的論述上有諸多晦澀難明的內容,經作者向香港中文大學人間佛教研究中心暨北京中華書局編輯部表示希望修訂和改寫拙文,交給台灣《新世紀宗教研究》期刊重新出版。承蒙香港中文大學人間佛教研究中心惠寄本人已遺失之拙文電腦存檔,並同意修訂稿交由期刊出版,謹在此表達衷心的感謝。)

 

 

 

 

 

 

 

 

 

 

 

 

 

 

 

 

 

 

 

 

 

 

 

 

 

 

 

參考書目

  • 中文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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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腳

[1]關於儒家學者講「實體性」的問題,參見吳汝鈞著(2005),《純粹力動現象學》(台北:台灣商務,頁139。關於道家學者論「道」的客觀性和外在於心的存在性,參見馮達文(1998),《道──回歸自然》(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頁67。

[2]關於「絶對實在」的普同性和「超越統一」的性質,參見Frithjof Schuon (1993). The Transcendent Unity of Religions (Introduction by Huston Smith). Wheaton, Ill: The Theosophical Publishing House, pp.xiv-xv。另見史密斯著,梁永安譯(2000),《永恆的哲學:超越後現代心靈》(新北:立緒文化),第三章。

[3] 引自Frithjof Schuon (1993). The Transcendent Unity of Religions, p.xxxi.

 

[4] Walpola Sri Rahula (1972). What the Buddha Taught. New York: Grove/Atlantic, Inc.,chap.6. 此處引文見中譯本張澄基譯(1991),《釋迦的啟示》(香港:顯密佛學會),頁62-66。

[5] 引自尼赫魯(1956),《印度的發現》(北京:世界知識社翻譯出版),頁150。

[6] 引自鄭曉江主編(2005),《宗教生死書》(台北:華成出版社)。

[7] 同註4,頁61。

[8] 同上註,頁66-67。

[9]西方佛學者Christmas Humphreys雖然沒有論述「超語言」的概念,但他已瞭解到終極實相的絕對性被俗化為實體觀念的問題,參見Christmas Humphreys (1992). A Popular Dictionary of Buddhism. London: Curzon Press, p.37.

[10]參見溫金柯(2001),《繼承與批判印順法師人間佛教思想》(台北:現代禪),頁151。

[11] 參見陳玉璽(2004),〈超個人心理學意識研究對佛教佛性觀的啟發──兼論「批判佛教」反佛性論的學理詮釋問題〉,《新世紀宗教研究》,第三卷第二期,頁27。此文修訂版載於陳玉璽個人網站www.chenyuhsi.wordpress.com(陳玉璽佛教心理學選集)。

[12] (1990)

[13] Deepak Chopra (2000). How to Know God. New York: Three River Press, pp.178-282.

14 Christmas Humphreys (1984). A Popular Dictionary of Buddhism. London:Curzon Press,  pp.37 & 191.

[15] David Brazier (1996). Zen Therapy: Transcending the Sorrows of the Human Mind. NY:John Wiley and Sons, Inc., p.35.

[16] Sutra Translation Committee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Canada (2003). The Seeker’s Glossary of Buddhism,, New York, p.46.

[17] 參閱達賴喇嘛關於意識的一系列著作,包括丁乃竺譯(2003),《達賴生死書》(台北:天下雜誌社),第6章。

[18] Deepak Chopra (2000). How to Know God, New York: Three River Press, pp.282-287.

[19] 引自 D.T. Suzuki (1963). Outlines of Mahayana Buddhism, Knopf Publishing Group, p.219.

20參見呂澂(1987),《印度佛學思想概論》(台北:天華出版社),頁128。

21參見吳汝鈞(2002),《法華玄義的哲學與綱領》(台北:文津),頁65。

22參見吳汝鈞(1993))《中國佛教名相選譯》(高雄:佛光出版社),頁95-96。

23參見吳汝鈞(2002),《法華玄義的哲學與綱領》,第五章。

24參見印順(2000),《空之探究》(新竹:印順文教基金會),頁180-186。

25同上註,頁242。

26參見魏德東釋譯(1997),《辯中邊論》(高雄:佛光出版社),頁185-186。

27同上註,頁51。

28同上註,頁186。

29參見嚴北溟(1998),《中國佛教哲學簡史》(台北:木鐸出版社),頁25-26。另見郭明(1994),《中國佛教思想史(中卷)》(福建:人民出版社),頁123。

30 Frithjof Schuon (1993). The Transcendent Unity of Religions, pp.xxxi-xxxii . 此處引文是筆者根據英文原著所翻譯。

31參見吳汝鈞(2002),《法華玄義的哲學與綱領》,第一章。另參見黎志添(2003),《宗教研究與詮釋學》(新界:香港中文大學),第三章。

32引自D.T. Suzuki (1994). Studies in the Lankavatara Sutra. Taiwan: SMC Publishing, p.99. 此處引文為本文作者根據英文原文所譯。

 

32引自D.T. Suzuki (1994). Studies in the Lankavatara Sutra. Taiwan: SMC Publishing , p.99. 此處引文為本文作者根據英文原文所譯。

33參見J. Singh (1977). An Introduction to Madhymaka Philosophy. India: Motilel Banarsidass;賴顯邦中譯(1991),《中觀哲學概說(中英對照)》(台北:新文豐出版公司),頁 164-188。

34引自Andrew Cohen (2002). Living Enlightenment: A Call for Evolution beyond Ego. Lenox, Mass: Moksha Press, pp.104-107.

35引自J. Singh (1977). An Introduction to Madhymaka Philosophy, p.188。此處引文為本文作者根據英文原文所譯。

36Ibid., p.198. 此處引文為本文作者根據英文原文所譯。

37引自Kitaro Nishida (1987). Last Writings: Nothingness and the Religious Worldview (translated by David A. Dilworth).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p.69. 此處引文為本文作者從英文原文所譯。

38引自D.T. Suzuki (1987). Studies in the Lankavatara Sutra, p.98. 此處引文為本文作者從英文原文所譯。

39本文作者譯自Jaideva Singh (2002). An Introduction to Madhyamaka Philosophy. India: Motilal Banarsidass Publishers,   p.148.

40參見魏德東釋譯(1999),《辯中邊論》,頁230。

 

 

儒釋(佛)道的天人觀

南洋孔教會
中華儒釋道論壇
2018年9月9日

儒釋(佛)道的天人觀

講者  陳玉璽

一、儒教是宗教嗎?

1-1據日本佛學者中村元,漢文「宗教」一詞源自佛典,意指「關於究極真理之教導」。「宗教」一詞源自漢傳佛典殆無疑義,但中村氏把「宗」解釋為「究極真理」有無依據?有的,他是依據《莊子》最後一章〈天下〉,莊子使用「宗」字表示天地萬物之根本/源頭,以現代概念來說,就是「究極真理」(ultimate Truth)。儒家聖人所體證的究極真理稱為「天」,即天道天理。事實上,莊子最後一章所說的「宗」就是明指「天」,故孔子對天道天理的教導,即是「宗教」。

1-2漢傳佛教釋「宗教」為「尊崇聖教」,聖教是指佛的教導。依此定義,儒家尊崇孔孟聖教,也是「宗教」。

1-3十九世紀中葉,日本與西方國家簽訂通商友好條約,首遇religion問題,即基督教、佛教等「制度性的宗教」(institutional religions)到對方國家傳教的問題,必須在條約中加以規定;但當時日本的文化和語言跟中國一樣,還沒有religion這個概念,日方遂借用佛典譯為「宗教」,後來亦為中文所採用;從此漢文「宗教」一詞的語意及語用變成了指涉「制度性的宗教」。問:儒教是制度性的宗教嗎?

1-4英文religion一詞在社會上的用法雖然指涉有組織的制度性宗教,但是在西方宗教學、宗教心理學、宗教現象學及基督神學裡面,religion 卻有特別的意涵,都是指涉對神聖者的崇敬、嚮往、仰慕等「神聖情感」,與上述漢傳佛教對「宗教」一詞的解釋有共通之處。這是比較宗教學研究上的有趣發現,有助於我們了解儒教是否宗教的課題:

1-4-1 religion一詞源於拉丁文religio,意思是:「對神聖者的崇敬」(veneration for the sacred)。

1-4-2美國心理學之父、宗教心理學奠基人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把religion定義為:「個人獨處時,與神聖者(the divine)發生關係所產生的感情、行動和體驗」。

1-4-3十九世紀德國新教神學家及宗教現象學奠基人施萊爾馬赫(Friedrich  Schleiermacher,1768-1834)的著作,把「宗教」(religion)定義為人渴望無限神性 (the Infinite)建立直接關係之奇蹟」,是「有限之小我想要消融於無限之渴望,而不是想要保存這個有限小我。(見Friedrich Schleiermacher, The Christian Faith, pp.8-18, 68)

1-4-4神學家田立克(Paul Tillich)把宗教信仰定義為有限者(人)嚮往無限(神)  的熱情」這就是終極關懷」(ultimate concern)。他說:人類心靈之所以渴求無限的境界,是因為有限者(人)以無限(神)為其歸所。當有限者(人)進入無限境界時,他一切的需求便都獲得了滿全。………當人類親身體驗到神性之臨在時,會油然產生五體投地的虔敬之情,這就是人與神聖的關係最深沉的表現,每一個發自內心的信仰行為以及終極關懷,都能體會出這層關係。」(引自田立克著《信仰的動力》,頁10,13-14)

1-5孔子關於祭祀的人文宗教思想

 1-5-1陳玉璽在〈從儒佛道的無神論回歸本體論──易經太極本體智慧的啟發〉一文中,論及孔子祭拜鬼神的人文宗教思想,與上述田立克對宗教信仰的看法有相通之處,引述如下:

「世俗祭拜祖先和鬼神都是從『有神』論思想出發,以為祖先靈魂和鬼神都是真實存在於吾人心外的靈界實體,祭拜的目的也不僅是表達敬意,而且帶有功利主義的動機,即希望得到神靈庇佑的好處。相較之下,孔子對祭祀的看法是從『易』理的本體論出發,認為祖先的靈魂和鬼神不外是太極本體的陰陽二氣在心中的顯現,不在內,也不在外,並非客觀存在於心外的精神實體……吾人與萬物鬼神是一個親密連結的整體,彼此能互相感通,關鍵在於誠敬和信心之有無。祭祀禮儀所營造的神聖氛圍能使人生起誠敬之心及戒慎恐懼之情,有助於淨化私心邪念。當祭祀者藉由清淨信心和真誠祈禱與神靈感應道交時,更會生起本文前述「五體投地」的「神聖情感」,包括敬畏、讚歎、感恩、感動、信心、愛戴、  臣服等等,這些「神聖情感」不但能帶來生命的意義感和喜悅幸福感,增強對生活的信心、希望和勇氣,而且有助於蕩滌淫欲、自私、貪婪等儒家聖人認為必須去除的「人欲」,使天道天理和良知得以彰顯, 使「民德歸厚」。《中庸》說:「鬼神之為德,其盛矣乎!視之而弗見,聽之而弗聞,體物而不可遺。使天下之人,齊明盛服,以承祭祀。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夫微之顯,誠之不可揜,如此夫。」這裡所說的「鬼神」不是一般人心目中的 鬼神,而是指太極本體在萬物及一切生命中所體現的靈妙德用,即陰陽二氣的妙用流行(現代稱為宇宙高層意識的能量波動),沒有祂,萬物及生命就沒有活力、意識和運作的智能,故是不可或缺的(上引《中庸》稱為「體物而不可遺);而 發自太極本體「感而遂通」的能量波動(即孔子所說的「鬼神」),能與虔誠祭祀者的心靈相感應而生起上述的神聖情感。孔子教導對鬼神不但要 誠敬,而且要以「禮」處理人神關係,即不褻瀆、不諂媚、不迷信、不向神明乞求私利,此即「敬鬼神而遠之」的真實意涵。因此祭祀前必須齋戒沐浴,穿著整潔服裝,使身心清淨,莊重肅穆(「齊明盛服」);在祭祀中要「祭神如神在」,感覺神明就在上方和左右,處處洋溢著莊嚴神聖的氣氛;神明雖然幽微不可見、不可聞,但發生感應時卻是如此的明顯(夫微之顯」);只要有誠敬之心,必能感應神交而獲得祭祀的精神利益(「誠之不可揜」)。以上是《中庸》藉由祭祀活動凸顯天人一體的人文教化精神;作為太極本體的「天」(天理),在祭祀和敬拜的因緣條件下,能以其純一之「誠」啟發人的「神聖情感」,涵養仁愛純誠的德性,以天道引領人道,以人道實踐天道,這是《易 經》及儒家本體論的人文精神旨趣,有別於民間宗教及「有神」論者把鬼神當作心外之物來崇拜的二元對立的世俗思想。」

1-5-2要言之,孔子論「鬼神」不是世俗所說鬼神或存在於吾人心外的靈界實體,而是究極真理(太極本體)所含陰陽二氣的無限智慧德用。宋儒依據易經之聖教,對此課題有頗多闡述,如程伊川說:「鬼神,天地萬物之功用,造化之迹也。」張載也說:「鬼神,(陰陽)二氣之良能也」。故上引《中庸》謂「鬼神之為德,其盛矣乎!」,意思是太極本體所含陰陽二氣具有無限的功德妙用,太了不起了!是體現萬物之創造與運作不可或缺的太極本體之功用(中庸:「體物而不可遺)。吾人以祭祀為媒介,能與此至上神性(太極/天道) 相感應而啟發人心本具的至善本性(佛家稱為佛性),涵養仁愛純誠的至善之德,以天道引領人道,以人道實踐天道,這是《易經》及儒家本體論的人文精神旨趣,有別於一般宗教把鬼神當作心外之物來崇拜的「有神」 論思想。

1-5-3孔子這種與至上神性(天道天理)相連結的祭祀觀,是「敬天」思想的表現。這與神學家田立克所論述的與神聖相遇而生起「五體投地」的虔敬心的宗教信仰有相通之處。在此意義上,我們可以說儒教是「宗教」──發揚天人一體的人文教化精神的宗教,而不是崇拜外在人格神或迷信怪力亂神的有神論的宗教。

1-5-4孔子名言「敬鬼神而遠之」被誤解為教人遠離鬼神,並據此說孔子是無神論者。殊不知儒家哲學的「鬼神」是指陰陽二氣之妙用流行(能量波動),  即太極本體靈妙莫測的智慧德用,類似現代所說的「至上神明」(Supreme Intelligence)。孔子教導敬畏至上神明而遠離迷信,「只要能做到按時祭祀,祭祀時能盡到禮節,這樣就可以了。過分的信奉就變成諂媚奉承。如果還期望鬼神能給你報吉凶、降福佑、獲靈通,那你很快就會走入邪道了。」(引自蓮池大師《竹窗隨筆》釋「敬鬼神而遠之」,華藏學會翻譯)。孔子是在答覆樊遲問「知(智)」時,說「敬鬼神而遠之,可謂知(智)矣!」此與基督教說「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所見略同。若按照世俗對「敬鬼神而遠之」的曲解,那是愚昧而不是智慧。孔子這句話的真義是:敬神明(敬天)而遠迷信,可謂智慧矣!表達了敬天的人文宗教精神,是本體論而不是無神論或有神論。

1-5-5現代有關宗教的課題,走向有神論與無神論二極端,有神論的宗教信仰帶來了宗教間的歧異和衝突,以及極端教派所發動的戰爭和殺戮。另一極端是 無神論,西方自從十四世紀文藝復興以後,人性從神權束縛中得到解放,西方文明開始以人取代上帝,甚至否定上帝,於是出現了種種無神論思想,包括科學唯物論的無神論、馬克思主義的無神論、實證主義的無神論,等等;這些無神論思想助長了人類社會道德價值的崩壞、精神空虛以及生命意義的淪喪,進 一步導致憂鬱症等精神情緒病症日愈嚴重。故無神論思想與有神論的宗教信仰一樣,都給人類社會帶來了困境。相較之下,東方儒佛道的聖教超越了有神 論與無神論的二元對立,揭櫫究極真理(太極、天、真如、道)的本體智慧, 開啟了慈悲、仁愛、包容、和平、非暴力、尊重生命及尊重不同宗教信仰的普世價值,也就是儒家聖教所提倡的人文教化精神。

 1-5-6 儒教的信奉者應深入體解天道天理的聖教,由體解而生起真誠的信仰,建立個人與天道靈交默契的直接關係,作為安身立命和做人處世的指路明燈。 在現實生活中,一方面透過適當的禮儀或修行方式培養對天道的誠敬之心,另 方面把仁愛純誠實踐於人間,由敬天而愛人,而仁民愛物,便是最純淨、最有智慧的宗教實踐。

二、儒釋(佛)道的本體論:天地人一體

2-1「本體」是宇宙根本原理/究極真理(ultimate Truth),在《易經》為太極,在儒家為天,在佛家為真如,在道家為道。本體超越眾生萬物而又內在於眾生萬物,「超越」意指本體無名無形,不落入時空幻相及內外上下之方位,非吾人有限之頭腦思維所能測度,亦非人類之相對語言所能表達。此即易經所說「神無方,易無體」、「陰陽不測之謂神;道德經也說:「道可道,非常道」;佛法則謂真如離言絕相,不可思議、不可言說,於此「超越」的如如空性中具足無量智慧功德妙用。

2-2本體的超越性(transcendence)必然包含遍在性(immanence,內在於一切),因為祂超越了空間上的內外高低之別,超越了人為觀念所造成的的界限和隔閡。以易經的解釋方法來說,太極本體內在於天地萬物,天地萬物亦在太極本體中。由此可知天地人本來一體,亦可解釋天地萬物之創造及其活力、意識和自然智慧(natural intelligence)之來源。

2-3本體的超越性與內在性同時並存,是「天地人一體」的精義所在。由此可知天道雖然超越吾人之生命,卻又是吾人生命之本質,即至善本性,故曰「性命」。由此亦可知易經及儒家所說「神」或「鬼神」,並不是一般宗教及「有神」論者所迷信的存在於吾人心外的人格神或靈界實體,而是比喻究極真理(太極/道)靈妙莫測的無限德用,即陰陽二氣的妙用流行。易經曰「陰陽不測之謂神意即太極本體藉由陰陽二氣所生起的功用靈妙莫測,非吾人頭腦思維所能測度,故比喻為「神」。「神」者,道(太極本體)之用也,非道之上另有一個「神」在主宰天地萬物;若如是誤解,則落入一般宗教及「有神」論之謬見,而悖離易經及儒家之聖教矣!

2-4由此亦可知,儒佛道的本體思想不是有神論,也不是無神論,而是超越「有神」與「無神」二元對立的本體論,回歸太極本體(究極真理)的無上智慧與德用。明乎此,哲學界有關宋代大儒朱熹究竟是有神論者或無神論者的爭議即可迎刃而解──論者以朱氏主張宇宙間並無獎懲人間善惡的主宰神,所謂主宰不外是「心」,是「理」,故為無神論者;另有學者則舉朱子喜歡祭拜山川鬼神,辯稱他是有神論者。然而從以上本體論述可知,朱子雖駁斥有神論的主宰神,但並未落入無神論的窠臼,而是主張與「心」為一體的天理即是主宰,此非儒家本體論之慧見乎?至於朱子祭拜山川鬼神,並不是世俗宗教所迷信的外在神祇,而是與「心」為一體的陰陽二氣,不在內也不在外,無所在而無所不在,故能與祭祀者感應神交。如朱子所言:「鬼神只是氣,屈伸往來者,氣也」。如此祭拜鬼神與孔子的祭祀思想一致,是「敬天」的表現,不可與世俗的有神論思想混為一談。哲學研究應以儒家聖教為依據,還朱子以本體論的本來面目,而不宜墮入「有神」與「無神」二元對立的戲論中。

2-5現在先討論儒家的天人一體思想。《中庸》說: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誠」的涵義深廣,包含無我無私、真實無妄、信實無失、仁愛純誠等至善之德。孔子體悟這些至善之德乃是「天之道」,表現於大自然的周流運行和同體共生;將其實現於人間,便是「人之道」──源自天道的仁愛純誠是最崇高的人文價值。

2-6「仁愛」是儒家人文思想的根本:孔子在《論語》說:「仁者愛人」;在《禮記》說:「古之為政,愛人為大……愛之與敬,其政之本歟」。李澤厚先生說,這些以仁愛為核心的德性「既世俗又神聖,既平凡又崇高,『仁』因之成了人之所以為人的內在根據」。(見李澤厚著,《由巫到禮,釋禮歸仁》,頁30-31)。

2-7根據《中庸》,仁愛純誠的德性是「天之道」,人必須敬天,才能把這天道至德實踐於人間,以仁愛對待他人和天地萬物,就是「敬天愛人,仁民愛物」的人文宗教實踐。這不是聖人用頭腦編造的道德觀念,而是天道秉賦於人的自然德性,順乎自然德性做人處世,就能契合天道,此即《中庸》所說:「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體現儒家天人一體的本體論思想,亦為聖人親證之慧見。

2-8天人一體在修行實踐上的意涵是:天道之「誠」既已秉賦於吾人之性命,只要反求諸己,不假外求,外求則不得。此即《論語》所說:「道不遠人,人之為道而遠人,不可以為道;《論語》又說:「仁遠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中庸》也說:「道也者不可須臾離也,可離非道也」,意思是:道時時刻刻都與我們同在,當下就活在道中;若以為道不在當下生命中而期待將來成道,孔子說這樣就不是在修道了(「不可以為道」)。如此慧見,與下述佛理完全一致。

2-9佛法認為,眾生具足至善本性及從迷妄中覺悟的智慧潛能(佛性/如來藏),它源自宇宙的究極真理(真如)。佛法的修行是要把這佛性的高貴潛能實現出來;當人從貪瞋癡的無明習性及其所造成的罪苦中解脫出來時,自然流露慈悲、大愛、包容、寬恕、喜悅和快樂幸福等健康美好的精神品質。佛性既然具足於眾生心,只應向心中求,時時以「我即佛」自勵自許,把佛的慈悲與智慧實踐於世間,而不可「心外求佛」,即不可把佛當作外在於我的對象來追求,蓋佛與眾生本來一體,若把佛對象化,則墮妄見而遠離佛道矣。這與上述孔子的教導何其相似!

2-10佛教修行不能自外於天地萬物和眾生,而必須建立與萬物眾生的親密連結,才能破除自我中心的執著,達致無我無私、慈悲大愛(類似儒家的「誠」)。佛家和道家的共同體證是「天地與我同根,萬物與我一體」,由此體證而生起「同體大悲,與儒家所說「仁者,以天地萬物為一體,莫非己也」,可互相印證。

2-11老子《道德經》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這也是對天地人三道合一的體悟。釋意:人必須效法大地「厚德載物」的德性,與大自然和諧共處;大地遵循宇宙的法則來運行;宇宙法則就是作為究極真理的「道」;道的原理只是自然無為,沒有人為的造作及私心欲念的干擾,故能無為而無不為,圓滿成就一切事物。

2-12按照自然法則生活:大自然按照天道的法則而生存,例如森林和草木吸碳吐氧,自利利他,維持生態平衡。但人類製造二氧化碳,又破壞森林(據專家估計,全球每年平均毁林100億株),使大自然失去吸碳吐氧的功能,導致全球暖化、氣候異變和環境污染,使人類和地球面臨愈來愈嚴重的生存危機。人類亟需回歸天地人一體的天道。

三、天道與人道價值的實踐

3-1「不傷害」(印度文ahimsa, 英文no-harming或nonviolence)的普世價值:「不傷害」(非暴力)是印度宗教(包括佛教)共同追求的德性和倫理價值,儒家聖人稱為「上天有好生之德」及「仁民愛物」,意思是愛護一切具有生命的動植物,不隨便傷害生命或破壞生態環境,與他人及大自然和諧共處。這是天道(上天之德),也是人道。這個「不傷害」(非暴力)的理念現已推廣為慈悲、愛心、和平、非暴力、同體共生等全球倫理和普世價值,對環境保護及動物保護運動具有重要意涵;亦可應用於人際關係和國際關係,彼此和睦相處,以仁愛純誠相待,化暴戾為祥和,世界才能有真正的和平。

3-2「中道」的生活方式:儒家和佛家都以「中道」作為宇宙至高真理及人的最適行為準則。《中庸》說:「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誠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從容中道,聖人也。又說:「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據王陽明《傳習錄》解釋,「未發之中」是斷除貪欲之根而回歸天道之「誠」,即至善本性,思想與行為自然無偏差而安立於至中至正,故可稱為「天下之大本」。相較之下,佛家之至善本性乃體現於空性證悟,」明「空」即離貪瞋之妄情及二邊之妄見,名為「中道」。佛經說:「容容虛空,適得其中」,謂聖人之心廣大如虛空,能包容萬物,不落二邊之偏差而安住於中道正智,其理通於儒家之聖教。在修行實踐上,不卑不亢是中道,不壓抑感情欲望,也不放縱感情欲望,是孔子所說「從心所欲」的中道。由此儒佛聖教可以明白,現代社會偏重物質享樂和縱欲而忽視心靈價值的思想觀念有違於中道之聖教,難免造成嚴重後果。

四、結 語

4-1今天講儒釋道的天人觀,必須把天道之「誠」實踐於人間,即實現天道的無我無私、真實無妄和仁愛純誠,代替自私、虛偽和貪婪;並且恪守作為天地正道的中道生活方式,注重物質與精神價值的平衡發展,才能解救現代社會日趨嚴重的道德崩壞和精神病態,並且挽救生態環境破壞導致人類自我毁滅的危機。

4-2玉璽說偈曰:「守中存誠,心地無非,何勞持戒?敬天愛人,慈憫不傷,自然合道

 

 從〈金獅子章〉詮釋真如「空」性

唯識學講義
107學年上

 從〈金獅子章〉詮釋真如「空」性

華嚴宗三祖法藏大師為武則天講〈金獅子章〉,以黃金比喻作為萬物究竟真理(ultimate Truth)的真如「空」性,以金雕的獅子比喻依「空」性隨緣(隨順各種因緣條件)現起的世間萬象。茲以現代概念重新詮釋如下:

黃金可雕塑成各種事物而呈現種種「相」,包括:

金獅子呈獅子之形相及其威猛之相狀;金老鼠呈老鼠之形相及其卑怯之相狀。金佛像呈佛之形相及其莊嚴妙相;金妓女呈妓女之形相及其淫蕩下賤之相狀。金花呈花之形相及其清淨美麗之相狀;金糞呈糞之形相及其骯髒醜陋之相狀…………….

黃金塑物雖然呈現以上種種「相」,但黃金之性始終不變、不沾染,本性不變而能隨緣萬變,不染而隨緣染成各種「相」。以此比喻作為宇宙本體的真如「空」性隨緣化現世間萬象,而其「空」的本性則常住不變。金性的不變、不沾染意味著一種超越性、空性或清淨性。由此比喻可以明白,真如之性(空性)亦復如是。

黃金之性保持不變、不被沾染,謂之「超越」(超然獨立於千差萬別的形相和相狀),但黃金之性又內在於種種「相」。以此喻真如「空」性既超越世間萬象及一切語言觀念和思維(超越一切,故稱為「空」),但又內在於一切之中。這是為什麼西方佛教哲學謂「超越」(transcendence)與「內在」(immanence )是真如「空」性的一體兩面;宇宙究竟真理(真如空性)既「超越」又「內在」於世間的一切事物及其善惡、美醜、淨垢、聖凡等等各種二元相對之「相」,是它們的真實本性,它們只不過是這究竟真理(真如空性)隨緣所現起的表「相」;一切都在真如之中,真如亦在一切之中,一而二,二而一。真如遍在於一切(內在性)而又無所在(超越性);此猶如西方靈性哲學所說:God is nowhere, but everywhere.(上帝無所在,但又無所不在)。大乘《勝鬘夫人經》有類似說法:如來藏(眾生生命中的真如,即佛性/空性)既脫、離、異於眾生的煩惱心,又不脫、不離、不異,是眾生煩惱心的本質/本性;修行的工作就是從貪瞋癡的煩惱障中去體悟其空性,悟空即可「轉煩惱為菩提」。

漢傳佛教則謂真如之「性」(空性)與其隨緣所現之「相」乃一體不二,「性」在「相」中,而「相」之本質即是「性」(世間萬象之本質/本性即是「空」,猶如金獅子、金老鼠之本質即是純金,「相」雖各異而「性」乃一也)。這叫做「性相一如,體用不二」(相之本質即是性,宇宙本體/真如空性與其隨緣所現的世間萬象/功用乃一體不二)。

大乘般若心經說:「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表明了現象(色)與本體(空=真如)是一體不二的宇宙究竟真理。修行者若能從「色」(現象)悟見其空性,對世間事物就不再有妄執而生起種種煩惱;證悟空性時不離棄世間,而能以空性智慧圓滿處理世間事務,善盡對眾生的責任與關懷,才是佛法修行的本懷。

換另一個說法,宇宙萬有的本性是空,空亦不離宇宙萬有,稱為「真空妙有,空有不二」。釋意:以空性智慧體察世間萬有,頓悟萬有的本性是空,所見皆成「妙有」(不同於凡夫眾生所執著的妄有/實有);而所悟之空不離世間萬有,謂為「真空」(不同於悟空後脫離世間、不問世事的「沉空滯寂」)。真空不離妙有,妙有不礙真空。明空有不二,方為「真空」,亦是「中道」義。

最後,黃金雕物所現之種種「相」,不論是威猛或卑怯,神聖莊嚴或淫蕩下賤,清淨美麗或骯髒醜陋,乍看似有實,但究其本質,無非純金,可知這一切相「皆無實體可得」。以此可喻吾人因使用語言名相而把「我」、事物以及美醜、淨垢、禍福等種種「相」妄執為實有,即佛教唯識學所說「隨名起執,執名為實」,以致生起貪愛與瞋憎的種種煩惱和罪苦。但若深解其本質無非真如空性、清淨性,就能破除對「實有」的執著而證入空性的智慧,這在唯識學稱為「無實體可得」,即鈴木大拙所說的「佛教修行體驗的最高階段是證悟一切事物空無實體(devoid of self-substance)」,即是證空。不再執著「我」為實有,就是「無我」(「無」字是破除義,無我的意思是破除了對「我」之名相的實體執見),是證空的一個主要面向。無我就不再有「我」與「非我」(他人及一切事物)的主客對立(subject-object opposition),不再把「非我」當作「我」可以追求、利用、剝削或佔有的對象(object,客體),領悟眾生萬物與我本來一體,從而生起「無緣大慈」(unconditional love)與「同體大悲」(In Oneness, great love and compassion flows)。破除我執及人我對立的妄識妄見,即是回復本然清淨的真如佛性,慈悲與智慧自然流露,這是諸佛菩薩證悟空性的境界。

 

業識原理在修行與諮商療癒上的應用

 

業識原理在修行與諮商療癒上的應用(修訂版

陳玉璽

  1. 業識原理

1.1習氣與業識:眾生的行為、行動和經驗(梵文通稱為karma, 漢文譯為「業」)會殘留一種能量波動,印度佛教的瑜伽行派(唯識學派)稱為「習氣」(梵文 vasana, 玄奘大師譯為「習氣」,英譯 habit energy 或 karmic energy),「習」是不斷重覆累積,「氣」是能量波,業所殘留下來的的能量波不斷重覆並累積於生命意識的最深層,成為「阿賴耶識」,即「業識」。它既是行為和經驗(業)之「果」,又是能生起功能/功用而影響未來行為和經驗之「因」,故又稱「種子」(能生起功能/功用之潛能)「種子」的集合體稱為「一切種子」,即是阿賴耶識,它在吾人感官及器官中運行,體現為各種功能或功用,稱為「現行」,現行回熏新的種子(即習氣)於阿賴耶識,種子(集合體)又起現行,因果相循不斷,瑜伽行派的創始人無著大師稱此現象為「阿賴耶識緣起」,意思是說,吾人能看能聽等六識功用,是由業識種子、六根、外塵等等因緣條件的和合才能生起的,也就是緣起的,而不是可以獨立存在的實體(按:原始佛法的阿毘達磨論藏把六識功用的緣起性質稱為「根塵和合生識」,但後期唯識宗的《成唯識論》不能理解此佛理,把「識」誤解為「真實有、勝義有」);吾人所感知的物象、聲音等一切境相,也是因為有「識」的功用才現起的,也就是緣起的,而不是人們所誤解的客觀獨立存在於心識外面的實境、實體;再者,業識種子也是由功能/功用的現行所回熏的,故也是緣起的。這些緣起性質是唯識學的精義所在,是從唯識立場闡明「緣起」的根本佛理;世親大師理解了這個根本唯識原理,才會在《唯識三十頌》裡提出「一切法無自性」的洞見(一切事物皆由緣起,或依他起,故無實體/自性可得);有此無實體(無自性)的洞見,方能成就「空有不二」和「境識一體」的唯識中道空智。

應特別注意的是,種子的長期不斷累積會導致其結構和功能的進化,生命體及宇宙萬物之所以擁有無限的不可思議的自然智能(natural intelligence)乃是業識種子不斷累積和進化的結果。業識種子的進化又帶動細胞基因的進化,業識種子及細胞基因共同主導生命體的一切功能/功用,故業識原理可解釋細胞基因的DNA為何具有高度複雜和精微奧妙的基因密碼組合及結構。再者,業識原理也可解釋萬物為何在吾人心識中顯現目前的樣相。言之, 們之所以擁有這樣的身體(正報)以及在心識中顯現的這個週遭環境(依報),乃是業識種子經過無數世代的累積演化所產生的認知作用。根據無著的《攝大乘論》,我們現前這個環境(依報),在其他六道眾生的心識中未必呈現這樣的樣相,例如水在人類、魚及其他眾生的心識中可顯現四種不同的形相(所謂「一水四相」),因為各類眾生的業習不同,長期累積和演化出來的感官構造及其認知方式也不會相同。這也證明了我們所認知的一切境相,都不是我們所以為的客觀獨立存在於心識之外的「實體」,亦即不是有實體(或有自性)的存有,而是「唯識所現」(依唯識原理,由業識種子、根、塵等等因緣條件的和合而在心識中現起的幻相)

1.2名言種子結構:業識中的名言種子(即語言行為所回熏的功能潛能)決定我們對事物的認知方式及其意義;名言種子透過「意」根(末那)起現行,將事物概念化→實體化→對象化導致我執、我與世界之間的能所對立,以及各種妄見和分別執著,從而帶來生命的迷妄及罪苦。

1.2.1名言種子結構裡含藏著許多既定觀念(preconceptions)的業力種子,支配著我們對自我、事物及世界的看法,對自我的看法不斷回熏種子而形塑出一個「自我形象」(self-image),能影響一生的事業和命運。例如美國某黑人計程車司機自述小時候曾問母親為什麼他的皮膚顏色跟白人不一樣?母親回答說,因為我們比白人低一等。這個族群自卑的既定觀念不斷透過潛意識的獨白而形塑他的自我形象,影響了他一生;他認為假使母親當初給他的回答是正面的(例如說上帝創造不同顏色,使世界更加豐富多彩),他今天可能會有比開計程車更高的成就。這個案例可以說明阿賴耶識的業力如何透過自我形象的塑造去影響一個人的未來。自我形象除了自我評價外,還包括自我角色的認定,也會給人格成長造成障礙。達賴喇嘛曾講述一位美國大學校長,雖然薪水豐厚,社會地位崇高,但卻很不快樂,原因是他太執著於自己做為大學校長的角色,使他無法跟別人融為一體。達賴因此教導我們應把自己看成跟別人一樣的「人」,而不要執著於自我的角色和身份地位。就唯識諮商而言,這是藉由自我省察和懺悔去消除阿賴耶識的名言種子習氣,加上無我智慧和慈悲心的養成,重建一個健康的自我形象,俾能真正地「做自己」(being yourself )。

1.2.2強迫性思維:名言種子的現行也能造成強迫性思維(compulsive thoughts不斷把我們拉回過去的不愉快記憶,或不斷重覆對自己和他人的負面評判,使我們感受憤怒、憎恨、懊惱、遺憾、自卑自貶等負面情緒;這種強迫性思維的問題在精神官能症(憂鬱症等)患者特別嚴重。有關名言種子結構的更多討論請見以下第3 節)。

1.3習性反應機制:除了名言種子結構外,業識裡還有一個「習性反應機制」,貯藏著我們日常生活中的貪瞋無明習性反應所回熏的業力種子,長期下來形成一個(貪瞋)習性反應機制,使我們遇境就生起貪愛和瞋斥的習性反應,成為生命苦惱和輪迴之主要根源。五蘊中的「行」蘊雖然涵蓋非常複雜的心所(心理因素),包括行為的動機、欲望、衝動、意志、意念、願力等等、但佛陀最重視的是「行」蘊中的貪瞋習性(即十二因緣中的「愛」支),因為它是生死輪迴及罪苦的主要根源。

1.4即時因果與異熟因果:業力的作用由因到果,可分為兩種型態:一是即時的,例如善念愛心生起時,立刻感受心地的清明和喜悅,立即產生身心療癒的效果,這叫做「因果同步」或「即時業果」(present karma);二是異熟的(業果經過一段時間才能成熟),例如善念愛心所回熏的種子不斷累積,由量變到質變,助長和增強了「善心所」(健康的精神品質),經過一段長時間,養成健全美好的人格特質和品性,使善念愛心更容易生起,廣結善緣,做人處世圓滿,這叫做「因果異熟」,或「異熟果」(ripening of karma)。同樣的道理,貪愛、忿怒、憎恨等負面的習性反應也會產生「即時業果」和「異熟果」,前者使我們立刻感受苦惱、罪疚、不安等負面情緒,立即影響身心健康;後者則是貪瞋習性的業力不斷回熏累積,使習性業障不斷增強,經過一段長時間,造成不健全的人格特質和品性,未來就更容易生起貪愛、瞋恨和忿怒的習性反應而感受愈來愈強烈的精神苦惱,不但影響精神健康,也影響做人處世和事業的成功。

1.5了解以上業識原理乃是修行與療癒所必需,能幫助我們掌握身口意行為(業)的因果法則,洞察行為的動機,如實知自心,避免造作惡業,同時積極創造自利利他的善業,不但可增進身心健康和幸福安樂,也是證悟佛道的重要資糧。

2.現行與回熏:我們的思想、感情、欲望、貪瞋習性等心理行為的表現(現行)都不是自發的,而是受制於潛意識的「業的能量場」,裡面的種子乃來自過去行為的回熏和積聚,遇緣起現行,現行再回熏為習氣種子),因果循環不斷。例如常發脾氣乃是過去同一習性不斷回熏種子的結果,而每發一次脾氣又回熏新的種子,導致習性反應機制愈來愈頑強、固著,因而也愈難消除。同樣的,妄想雜念也依業力的因果律而起作用,即妄想雜念回熏種子,形成另一個「業的能量場」,使我們常常不由自主地生起妄想雜念(包括不斷評判他人和自己)。正念禪修教我們專注覺知當下,同時切斷貪瞋習性反應及妄想雜念,不再給「業的能量場」添加養料,這些習性業障就會逐漸淡化,失去其動能,由正念的修習導致正定(具有解脫智慧的禪定),可開啟解脫智慧,增長慈悲愛心和安祥喜悅的健康品質。

3.名言種子結構與「想」蘊

3.1第六、七識(二者通稱「意」識)運用語言概念來思考和認知,其所回熏的種子稱為名言種子,在「業的能量場」裡形成名言種子結構,已如上述。這個名言種子結構透過基因代代遺傳,這是人類思考和認知能力的來源。當幼兒開始學習語言時,這個結構就被啟動,開始一個新的「種子→現行→種子」的因果循環;換言之,幼兒之所以能學習和使用語言,是因為阿賴耶識裡儲存著祖先所遺傳的名言種子結構,而幼兒的語言行為又回熏新的種子給該結構,使其功能愈來愈發達。它根據過去習得的觀念(英文稱為preconception,既定觀念)來評判事物、他人和自己,從而生起對人或事物的貪愛、偏愛、憎恨、厭惡、輕慢,以及對自己的瞋斥、貶抑或自卑。它以過去的既定觀念來認知當前的事物,例如你看到某物,知道它叫「桌子」,是長方形、棕色、有四隻腳和一個桌面,等等,這些名相概念全部是過去記憶(名言種子)的重播和投射,你以為看到了「桌子」並且知道它是什麼,其實你的「知道」只不過是一堆過去的名言種子的重新確認,你對此物的當下實相毫無所知,難怪你領會不到它的新鮮活潑和真善美,只覺得它平凡、沉悶、了無新意這就是我們一般人認知事物和世界的方式,佛法稱之為「想」(梵文samjna, 巴利文sanna,英譯perception)。

3.2「想」蘊的真義

3.2.1關於佛陀教導五蘊中的「想」蘊(梵文是samjna,巴利文sanna,相當於英文的perception 或apperception),雖有種種解釋,但筆者參照原始佛法的阿毘達磨論藏、唯識學(世親著作)以及西方佛學者對上座部佛法的詮釋,「想」的核心意涵是,以過去的既定觀念、成見、記憶、印象、想像、幻想(包括男女的性幻想)等來解釋和認知當前的事物,往往帶有主觀的偏見或成見,不是客觀真實的認知,跟英文的 perception(心理學稱為apperception)有類似含義。就佛法而言,「想」的作用使我們看不到當下實相,有如戴上有色眼鏡看事物,卻以為看到了真實的世界;又因為「我」的妄識的介入而產生能所(主客)對立,即把當前的事物妄認為客觀獨立存在於我心識之外的客體(對象),成為我(主體=subject)所認識的對象(客體=object),或我所貪愛執取(或瞋憎排斥)的對象,或我所承受的對象(如病痛和逆境)。如此「對象化」的結果是看不清當下實相而強化了「我」執,故「想」蘊的心理活動會帶來生命的迷妄和痛苦煩惱。舉例而言,你對某甲的言行舉止或相貌感到厭惡,你以為這是他的問題,其實是你潛意識裡的「想」蘊種子投射出來的結果,之所以有這樣的種子,可能是因為過去有一個人傷害過你,而那人的言行舉止或相貌跟某甲有類似之處,引起你的潛意識聯想,於是就把對那個人的厭惡投射到某甲身上;另一個可能是某甲的言行舉止或相貌正是你自己所不喜歡的「自我形象」(self -image),你把對自己的厭惡轉移到某甲身上了。「想」蘊的這種心理投射作用,跟「自我合理化」的防衛機制一樣,使我們不能「如實知自心」。佛法修行旨在透過禪觀和懺悔的力量去看清楚「想」蘊的虛妄,俾能如實知自心,這是邁向開悟解脫的前行功夫。根據原始佛典,修行者看清楚「想」的這種特性,是證悟佛道的主要條件之一

佛陀在原始佛典中特別強調眾生由「想」蘊生起的「三謬見」,即「以無我為我,以無常為常,以無樂為樂」,是為解脫道上的三個障礙;尤其是不明白快樂感受只是迅速生滅(即無常)的能量波動,並無實體可得,但眾生以為有常、有實而執「樂」見,從而對樂受生起貪愛執著,佛陀認為這是導致罪苦的最大根源。聖者以慧觀見「無樂」(即「知苦」)之真理,因而對樂受不生貪愛(同時也對苦受不生瞋斥),原始佛典認為這是禪定能被提昇為「正定」(定慧等持之三昧)的重要條件。(按:此「無樂」義,梵巴文dukkha,英文譯為unsatisfactoriness , 漢傳佛教舊譯「不圓滿」是正確譯法,現在通譯為「苦」,雖不能算錯,但未能契合原始佛法旨在破斥執著「樂」見之微義),「無樂」跟「無我」、「無常」合稱為「三法印」,闡明:(1)一切法(包括因緣和合之有為法與無生無滅之無為法,如菩提、涅槃)都無自體或實體可得(巴利文anatta, 英譯no-self, 漢譯「諸法無我」);(2)一切行(巴利文sankhara指一切因緣和合的現象界事物)都是剎那生滅、變化無常(巴利文anicca,漢譯「諸行無常」):(3)一切行皆是「杜卡」(梵巴文dukkha,指一切緣生事物無常變化,故無真正的樂性、圓滿性或令人滿意的性質,英文譯為 unsatisfactoriness, 漢傳譯為「一切皆苦」容易引起誤會,應譯為「不圓滿性」比較契理)。此三法印旨在破斥眾生「以無我為我,以無常為常,以無樂為樂」的三謬見。增支部阿含經又講到「無淨」,特指男女身體並無潔淨美麗的性質,但凡夫眾生「以無淨為淨」,與三謬見合為「常樂我淨」的「四顛倒」(巴利文佛典作vipallasa, 英譯four distortions)。凡夫對男女愛欲的樂受生起貪愛執著而導致無盡的罪苦,乃因受制於「想」蘊中的常樂我淨的四個顛倒妄見。相較之下,一般動物因為「想」蘊不發達,性欲只是本能的衝動而不對之生起貪愛執著,故無罪苦可言,這是人類不如禽獸之處。然而聖者以正念禪觀一切樂受無常、無樂、無實(即無我)、無淨的真理,故能不生貪愛而得「正定」和慧解脫,這是觀四聖諦和觀十二緣支的共同旨趣。覺音尊者在《清淨道論》中說:「一切行無常,若以慧觀見,得厭離於苦,此是清淨道」,這也是以正念觀照「無常」真理,捨離凡夫的「常」見(及「樂」見)而得覺音尊者所說的「見清淨」,即藉由正念禪觀的慧力和定力把「想」蘊中的各種謬見轉化為「正見」,八正道中的「正見」就是從罪苦中得解脫的般若智慧。

當然,「想」蘊中也有正面的、具有正知正見的名言種子,文字般若即是其中之一。原始佛典也提到,在念住修行中,若能善巧運用「想」蘊的正知正見作為觀照的所緣,也有助於成就解脫的智慧;致力於消除一切概念思惟而使心放空的「無色定」,反而無助於解脫智慧的提昇。原始佛典曾談到,阿羅漢的特色就是善於運用「想」蘊的語言概念來破除語言概念而不受其束縛。後來的禪宗和西藏密宗也採用這種方法,這是另一個值得深究的課題。

3.2.2金剛經通行本(羅什譯本)所說的「四相」(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這個「相」的梵文原文是samjna,玄奘大師的譯本忠實譯為「想」,雖然讀起來不及通行本的順暢,但其所傳達的佛教心理學意涵卻是較深刻且忠實於金剛經的本義。佛陀在該經中反覆教導菩薩不執取「四想(四相)」、「不取於想(相)如如不動」、「不取法想,不取非法想」,便是要破除「想」蘊的虛妄分別執著,也就是以過去的既定觀念和記憶來認知我、人、眾生、時間(壽者)及一切事物而妄執為實有。就唯識學而言,是要以唯識緣起之理及般若覺照看清阿賴耶識的名言種子(既定觀念等)所投射出來的我、人、眾生、時間、福德、菩提、般若等等一切法都無實體可得而顯現其如如實相,即真如空性。徹見事物的真如空性就是修行者的般若空智的呈現,唯識學稱為「智如不二」。

3.2.3佛法(尤其禪宗)教人活在當下,不只是專注覺知眼前的事物,更重要的是破除名相知見的執著以及把時間當作真實的錯覺,使那代表過去的名言種子結構不再宰制我們的思維,不再讓「我」的妄識及其他來自過去記憶的名相概念束縛我們的心靈,這時才能徹見當下實相,真正活在超越時間幻覺、不落入名相分別的「當下」。我們不再為過去感到懊惱、悲傷或忿恨,也不再為未來焦慮不安。「當下」的一切都是新鮮美好的,也是充滿平安、喜悅和安樂的,其秘訣就在於蕩除來自過去的既定觀念和記憶的業力束縛而洞見此心當體即空的實相(請討論禪宗所說的「處處全真,且喜歸來,腳下泥深三尺」)。《金剛經》稱之為「過去心不可得」,禪宗二祖慧可說「覓心了不可得」,都是徹見那些帶來苦惱的觀念和情緒(總稱為「心」)其實並無實體可得,時間亦無實體可得,你以為是在「過去」發生的事,其實不在時間中發生,而是當下發生,當下即滅,唯留記憶,被我們妄執為實有。若悟此理,就不再被過去的記憶所困擾,而能安住於當下實相;當下所呈現的「心」是無我無執的清淨心,亦即金剛經所說的「無所住心」。

4.一切法無自性:這是《解深密經》和世親大師在《唯識三十頌》所強調的唯識根本原理和方法論,意指吾人因語言概念之誤導而把「我」及一切事物妄認為真實、獨立自存且與他者分離對立,即以為有自性/實體可得。佛法與唯識學旨在破斥此自性/實體妄見而證諸法本性空(本無自性/實體可得)。故一切法無自性」是從唯識實證的立場闡明空義。明乎此,則知境與識皆無自性(無實體),故可互融;真心與妄心亦無自性,故不是對立,而是一體不二的辯證關係。無自性的慧見可以破除能所(主客)對立和物我分離(即唯識學所說的境識分離、心外實境或離識實物)的妄見,使我與眾生萬物回歸「本初的一體性」(primordial unity)成就「同體大悲」的善德。深解一切妄見、惡業及貪瞋癡煩惱皆無實體/自性,才能將其轉化為智慧與慈悲。大乘佛法所說的「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槃」、「明與無明其性無二」等破除二元對立的論述,都是建立於「一切法無自性的根本佛理和唯識理。《心經》所說「空中無色」不是說物質現象()不存在,而是說在空性證悟中體悟到一切物質現象(色)皆無自性/實體可得;「無受想行識,無眼耳鼻舌身意……」亦然。大凡佛經說「無」(如「本來無一物」)都是指無自性(無實體),即向內破除我們的實體(自性)妄執,以成就無實無虛、非有非無的中道空智,而不是向外否定事物的存在性,否則就落入「斷滅見」,即六祖壇經所說的「無見」。

5.業識種子的滅息

5.1四聖諦的「滅」諦,是要以八正道的修行(道諦)滅息貪瞋習性(集諦)及其所帶來的罪苦(苦諦),以達到生命解脫的目的。但從上述的業識原理來看,所要滅息的不只是貪瞋習性,還有名言種子結構中的習氣,後者所現行的觀念上的虛妄分別執著(即「想」蘊的作用,唯識學稱為「遍計所執性」,詳見本網站「三性三無自性」講義),也是「集」諦的重要內容,它跟貪瞋無明習性一樣,都是導致生命迷妄和罪苦的根源,這是唯識學及原始佛法的「想」蘊論述對四聖諦所作的補充。如前所述,八正道修行的「七清淨」中的「見清淨」,便是滅息「常樂我淨」等觀念上的虛妄分別執著以後所呈現的「正見」。

5.2阿賴耶識的名言種子及貪瞋習性種子的滅息,並不是世俗觀念中的「消滅」,也就是說,佛法修行並不是要把它們當作有實體(自性)的對象去加以消滅,因為它們是無實體(無自性)的心理現象,本來無生,故亦無所滅,此即金剛經所說的,菩薩於法不說斷滅;禪宗默照禪所說的「不對緣而照」(釋意:在般若空智的正念覺照下,沒有任何東西是你可以執取、瞋斥或承受的對象),以及維摩詰經所說的不斷煩惱而入涅槃」(釋意:貪瞋癡煩惱障不是你可以斷除的對象,只要領悟其無實體/無自性的本性,當下即得解脫而入涅槃)也都是在闡明這個「滅諦實無所滅」的道理。正如黑暗不能被掃除,因為它無實體/無自性,只要光明顯現,黑暗自然就被「轉化」。

5.3由此可知「滅」諦的修行是不把業識種子及其所現行的貪瞋習性反應和觀念上的虛妄分別當作滅除的對象,而是透過八正道修行的各種淨行(七清淨)去「轉化」它們。這些種子一方面是解脫道上的障礙、生命迷妄和罪苦的根源,但同時也是成就解脫道的逆增上緣。修行的秘訣就在於體悟其無實體/無自性的本質,讓「煩惱」(即貪瞋癡習性)自己轉化為「菩提」,猶如黑暗轉化為光明一般。

5.4華嚴經的名偈可供參考:若欲懺悔者,端坐念實相,眾罪如霜露,慧日能消除。」這裡「念實相」的意思是以正念觀照的慧力和定力,如實覺察身心的一切(包括上述的貪瞋習性反應及觀念上的虛妄分別),都無實體可得,當體即空,能所(主客)對立的格局一時崩解了,即時體悟到貪瞋癡罪苦並不是我所承受的實體對象,自然也就沒有一個「我」的主體在承受貪瞋癡罪苦,這就是解脫智慧。

5.5在達到這個高層次的正念觀照以前,「念實相」有一個比較基本的心理治療的層次,即是在正念禪觀中,排除心理防衛機制(自我合理化、自我壓抑和掩蓋等)的干擾,如實覺察和反省自己所犯的過錯或所遭受的心理症狀,不要自我掩蓋或壓抑,也不要自我評判,只要如實地看清楚它們,勇敢面對和接納這些生命的陰暗面,以慈悲柔軟的心去包容它、撫慰它,由此開啟正念療癒的過程,使心靈得到初步的淨化,才能進階於上述的空性轉化。